今天不想长篇大论,所以来一篇很多图片的post。让我们掌声欢迎 (more…)
今天我发觉我自己跟一块木头,或者应该说是电冰箱比较恰当,因为我可以是个很冷的人。为什么这么说,为什么今天才觉得呢?要从头开始说比较好。今天我听到一则很有趣的故事,故事仍然发生在一个我不知道要如何形容他的人,我们好不好叫他S?你不喜欢也没办法,因为我喜欢。S是个很能够为别人赴汤蹈火在所不惜,就算烧死自己也要照亮别人的一个伟人。可是他有一个致命缺点,就是耳根子软。现在请感谢他,因为他才有这篇文章。话说S不满意自己看起来很弱(虽然他大只累累),不敢坐过山车,不敢看恐怖片,偶尔比较腾鸡(干着急)。
前陣子剛寫完思念系列的時候,因朋友生日就排了一本紀念文集給她。在看了幾篇,她問了我一個問題,“你有要成為一個作者麼?”。說實在,寫了這麼多文章,我似乎真的沒有認真想過這個問題。甚至作者這兩個字,到底意味着什麼我到現在還沒有什麼概念。尤其是現在只要有鍵盤在手,會老作的要自稱作者真的好像沒關係。再不要臉一點的,出了兩本書自稱作家的也不在少數。是說到底要到什麼程度,才能撐起這個名號?
因为电讯公司促销的关系,所以本来已经没sub-line的老豆有机会开一个给我了。同样是因为懒惰的关系,所以选了一个颇多重复号的号码。只是当时有个号码是有连续五条六的,但我目前的号码只有三个七已经给老妈子取笑所以决定不要很多“碌”的号码。不是迷信还是什么的,而粤语那么多六很难听啦。
到了我预付过期前一天,我通知了全部朋友我的新号码。有趣的是可能因为好久没联系吧,有些已经换号码了,也有些因为不见电话把我的号码也连带弄丢了。看来大家也是时候约个时间聚聚。不然有一天大家可能真的变陌路。
呵呵,这次是第一次用电话GPRS写Blog,手好酸!
经过了约两小时的对峙,歹徒终于全数被拿下。算起来今天可真是个多事的日子,谁又会想到同样是一个星期三的下午,依然热闹的这条街上竟然会发生一起差点闹出人命的抢劫案。等等,说到这个,他记起了今早在一个同等寻常的路障行动中拦截的那位超速司机,难道世界上真的有未卜先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