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有写观后感了,其实写这篇之前应该写写已故Yasmin Ahmad的遗作——Muallaf的。这部电影同样也是某人的遗作,也就是Heath Ledger。The Imaginarium of Doctor Parnassus其实算是一部很超越时代的奇幻故事,整个故事无论是放在什么时代都可以拍得很合理。这部片子的主调是跟魔鬼(Tom Waits饰演)打赌的游戏,只不过这次在赌桌的另一方不是什么上帝之类的角色,而是一个东方色彩很浓厚的白种修道者。也因为跟魔鬼打赌的是凡人,所以凡人赢了得到不死之身,虽然这不死之身并没有带来永恒的青春。
“你覺得,六十塊參加兩天的活動會貴嗎?”
如果說從話中聽不出憂慮,那我一定是騙人的。當然在此因爲身份的關係(嗯,個人今年參與一些籌備的工作),所以評論這部分交給其他人比較好。在這裏,還是回到主題說說即將要辦的這個活動好了。就這麼一晃眼,七八年就過去了。相隔兩年後,這一次的回歸老實說沒有人知道迴響會有多大。當然,我對這個沒有概唸的另一個原因,是我徹底跟整個圈子脫節脫離不了關係。
说是生平第一次好像很夸张,其实只要翻一翻过去六年的记录(是的,以blog这种形式发布文章不知不觉已经六年了,这里的记录只有5年半左右tho,不用去翻了),其实会发现我不聪明的moment其实还蛮多的。不过自己是总觉得每每遇到挫折的时候,总觉得这次怎么会比上次更糟糕,然后把上次那种down到谷底的心情给好好忘掉。所以结论是——如果要忘掉上次的挫折,那就跌得比上次更惨好了,那么上次的就会微不足道*呈很厉害的样子状*。
七哥哥前几天post了一个很有趣的文章是关于他的房间。看了他的post,我觉得我的书桌甚至房间的凌乱程度跟他相比简直是不遑多让。从我的CD架、散落床头书架前两个学期的笔记、还有一大堆等着被丢弃的书包、飞扬的尘土等等,不知情的人看了只会作出两种推测,一是我的房间发生战乱,再不然就是被贼入侵了(touch wood)。事实上,看起来很凌乱的地方每次都是那几处,只要找个空间来把他们收好就好了啦,哈哈哈。(所以我常常抱怨收纳的空间不够用)
又是一篇延了又延的post,实在很对不起每天接近1000个hits的点击率(不过好像只有30多%是人来的,其余都是搜寻引擎的机器人)。在这里,我……继续写我的(没什么好道歉的,我的blog又不是为了你而生存的,哈哈哈哈)。好啦,其实是说前几天劳动节我跟妈回了她乡下——叻思(Rasa,我妈和老一辈的都读“la4 si1”)。听过老妈子说,以前叻思是一个满繁忙的小镇,繁忙的程度甚至不输于目前的吉隆坡,因为当时那边生产锡矿啦。不过随着锡矿的减少,那边的发展也开始慢慢的停顿下来了。可是最近几次下去都深深的体验到人事已非这个词儿的力量,因为不止路变宽了(附近好像有工业区还是水坝还是什么的),而且树也变少了,还有的就是独居老人也变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