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對於我來說,是個思維不斷受到挑戰的年份。觸發的點,可以是一件(或一連串)事情,也可以是一樣東西。本來是想說在一篇內寫完,但上一篇寫到最後發現我塞不下另一個課題了。於是我把今天要說的,分出另一篇文章來。今天要說的,是某國(或者一個地域,視乎從什麼角度看這塊土地)準備要修法通過同性婚姻的事情。
过了半响,当我终于回过神来的时候,我抓起还在水中飘荡的手机,机械化地走回到我的办公台上。经过了一个早上的恐惧冲击,我的理智慢慢开始恢复,到底是谁在恶作剧?可是十五岁那年的誓言甚至到现在我还没跟别人说过,天晓得接下来我还会收到什么讯息,不过至少目前对方已经少了一个媒介跟我联系吧。午餐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同事们也陆陆续续地回到办公室。这时候我的同事拿了一张纸条要交给我,说是一个小孩在他们用餐的时候交给他交待他要把纸条交给我。
重新投入了職場,而且形態還跟過去有巨大差異。說實在,今年的總結就是這樣。由於大半時間(算起來真的有快半年)都是在限行中度日,儘管我的工作本來就不需要踏出家門,但連健身房都不能去難免有點鬱卒(儘管槓鈴舉到厭世)。現在疫苗也打了,加強劑大概也快輪到我了,我想我們大概又從病毒那邊偷來了一點時間吧。
(more…)最近爪夷文書法鑒賞加入課綱一事鬧得沸沸揚揚,但這事情就像照妖鏡找出了各方醜陋的嘴臉。自從政府換掉后,教育部就算不是新聞最多,但大概也是前三無疑。這次抓蟲搞出大頭佛,我想除了抵死之外大概也沒有更貼切的評論。能超越豬隊友的,果然還是豬隊友本人啊。
(more…)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因为有惊无险(因为她的小孩三不五时给她麻烦)把她的孩子养到这个时候还没有互相被气死、杀死甚至毒死,所以我妈最近似乎变了什么两代专家(虽然她的儿子给于的评价是她口不对心啦)。说了这么多,其实重点还是主题所说的,需要让现在的孩子那么死沉重咩?孩子这份工作,从来都不是好当的,而且随着时代的进步(还是倒退?),而变得越来越辛苦(工钱也未见呈直接对比)。很现实?太幸福?这都是要看看官用什么角度思索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