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上次玩唱歌,好像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後來連結失效,我也輾轉換了幾個空間商。以前錄下來的太委屈,於是也給時代的巨輪給碾成粉末(這藉口超方便的有沒有)。不過快樂的時光過得實在很快,不知不覺幾年後我又莫名其妙挖了個坑給自己跳。所以故事的教訓是——犯賤的人永遠會不斷自己找事情把自己弄瘋(咦?)。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总是能够接触到一些很感人的故事(其实也不很多,或许最近生活很平静吧),前两天吧看了一部很感人的电影,而今天则看到朋友介绍一则小故事。这位朋友,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是总能够在他每次写的文章感受到他细腻的心思。阅读他的文章,往往能够让读者从他的文章延伸出无尽的感想。今天下午,本来是想开电脑播一些音乐听听的,却在我的blog aggregator不小心看到了他的这篇文章,好奇之下,就点了原文来看。原文是三毛小姐的“哑奴”,收录在《哭泣的骆驼》这本应该叫做散文集吧(后来鸡婆去找了找,原来我妈有这本书,准确点来说,应该是我舅舅的藏书,但是前几年他把书送出去的时候,我妈捡了回来,我也捡了一堆卫斯理金庸回来)。
最近请不要随便玩文抄公的游戏,请不要随便抄我的文章(大概也没有,有的话要三思,请看看文章末端),不然的话,可以看看这个。现今blogosphere最神憎鬼厌的就是抄袭,所以如果你要以身犯险的话,你要做好的,不是要等待被人唱衰,而是比唱衰更加让人觉得网络人生充满绝望的blog衰。不过,被blog衰也有好几个好处,就是——你会很出名,出名到大家会掏腰包写一篇post来promote你的blog(网页流量是要钱的,使用免费服务如wordpress.com/blogspot除外),然后你的blog就不用愁没留言,因为大家都会很踊跃的数落你。你也不用担心自己的文章没有被欣赏,因为大家都会引经据典告诉你那一部分跟谁人的那一篇在那个时候发的雷同,到时候雷公电母就会出现唱大戏给大家看。你看看你看看,有这么多好处,你怎么还不去随便找一个人的blog来抄?!不过千万得挺住,不要好像之前那个失败的copycat一得到流量就“嚼完松”,这样是很失败的。要相信我,就算你要“嚼完松”也要问过搜寻引擎的公司能不能放过你,不然你的blog就算入土为安,它的尸骨是不会寒掉的,它的灵魂还是会透过搜寻引擎的快取(cache)让你觉得冤魂不散。还有……
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鬼骑士不适合这出电影,从我的角度,从我小时候受到的“教育”,鬼应该是那种长袍挂身,或者没有脚没有下巴的物体,所以Ghost Rider这部电影的名字我觉得很有趣。回到正体,昨天,我又来一次过看两部电影,第一部看的,是这部,另一部,也就是下一篇会写的,既然等下都要写,那就干脆等下再揭晓。这部电影由Nicholas Cage先生以及Eva Mendes小姐挂帅,和一般的漫画英雄电影一样,首集因为有很多东西需要交待,所以有一点沉闷。不知道为什么,我发觉到鬼(佬)片很喜欢魔鬼这个题材,呵呵呵呵。
在前往這七年後再度一起出席的演唱會途中,小雨不住回憶著當年第一次見面的情景。在敘述當年的事情之時,還不忘跟旁邊還在開車的他打鬧著。聽到對方過度誇張化自己的行徑的時候,他老實不可氣地搶白說從來沒在搖滾演唱會看到那麼淡定冷靜的一個人呢。哪有人可以在一整夜的演唱會,連叫一聲還會害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