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一時,但還能風平浪靜多久?
(more…)由於之前工作的關係,天天看著一堆書寫得很奇怪的地址抓頭是無奈的日常。或許是纍積的負能量太强大,所以身邊好些朋友不多不少都聽過我的牢騷。是的,馬來西亞的地址系統很繁雜,且沒有特別統一的標準,所以處理起來非常歡樂。當然這裏說歡樂,在我的角度是很多的痛苦(啊不然我就不會受不了離職了)。至於問題有多嚴重,在這裏也不一一細數了。
若非那判決,今天日常會否依舊?
(more…)「都怪我,都怪我好不好?求求你可不可以把我兒子放出來?」
(more…)幾件衣,幾口糧,一個人。
(more…)本人出席同志友善的活動次數不多,在這裏記錄最後大概是好幾年前邵祺邁先生過來談台灣同運的二三事。後來零零散散也去過幾個,但錯過的更多。錯過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很多時候因爲出席者仍未出櫃的原因會有一些限制(比如說不能拍照之類的)。不過終歸到底,不過也是自己很懒,也不太喜歡出席人多的場合啦。
(more…)最近爪夷文書法鑒賞加入課綱一事鬧得沸沸揚揚,但這事情就像照妖鏡找出了各方醜陋的嘴臉。自從政府換掉后,教育部就算不是新聞最多,但大概也是前三無疑。這次抓蟲搞出大頭佛,我想除了抵死之外大概也沒有更貼切的評論。能超越豬隊友的,果然還是豬隊友本人啊。
(more…)不打算舖太多前言,所以簡單説幾句。曝露前預防性投藥,或者通常簡稱Prep是最新的預防HIV感染的一個途徑。簡單來説其實就是只要每天吞一顆藥,就能有效防止透過各途徑感染HIV病毒(至於HIV病毒到AIDS艾滋病的傳染途徑和progression,請翻閲自己以前的中學課本)。之前在機緣巧合下聽説過馬來西亞已經有引進,但因爲價格高昂我聽過就算了。後來輾轉間聽到,原來馬大醫院有相關的programme,而且價格很親民(RM35)我就決定去試試看。
(more…)最好記又安全的密碼,專家説是一個短句,四個不相關的詞組成的短句。
(more…)連續幾年新年和生日的文章主題,都是圍繞在累這個字上。打完這一句,我試圖寫一寫什麼好話來接,可是拼拼湊湊了幾次,卻都不成句。大概是這幾年把自己拉得很緊,已經對生活咀嚼不出任何味道吧,我想。這樣子說,尤其是在自己的生日,似乎有點太煞風景了。生日說穿了不過又是平凡的一天,真要硬要說有什麼功能的話,大概是一個讓人停下來省思的日子。
(more…)因为旧站的程序我没时间更新,所以迫于无奈下只好暂时关站,没想到竟然有几个王八蛋在我的地盘撒野灌水。为了遏制这类事件继续发生,我唯有把留言版的留言功能关闭。如果大家继续看到我的旧Blog有这类事情发生,可以留言通知我。
唉,人就是那么的无聊,也不懂为什么。最近小弟忙到就来连阿妈都不认得,除了麻鬼烦的Case Study,还有很多测验将会在接下来几个星期接踵而来(详情可以参考之前的英文Blog)。天啊,我可以说这是第一次我感觉到时间那么不够用。呵呵呵。
前几天第一次Post上第一个英文的Blog post,昨天(截稿时已过半夜12点)晚餐朋友向我提起这件事。因为那则Blog内有附上一个超连接是把之前F4的电影观后感翻译成英文的,结果引发不少笑料(不过小弟是无辜的,我没时间去查看啦)。结果我写了两个字的英文直接翻译,然后两者合起来就成了笑料。那两个字就是,Spice(香料), Girls(女孩/姑娘们),结果结合起来应该是Spice Girls(辣妹),可是却变成“香料姑娘”。呵呵呵,可能目前的科技发展还无法完善地把某字和context相互配合翻译所以类似上述的笑料其实很容易发生,呵呵。
嗯,除此之外,可能有人会问我,为什么这个Blog变成半番唐的Blog?这是因为我有一些朋友自小说英文,完全不晓得中文(不过就算会中文大概也接受不了我的语法吧)。所以,为了扩大读者群,没有啦,只是身旁的Blogger全部都是英文Based的,所以为了顺应潮流,我就也Post上一些英文版的Blog咯。不过呢,嗯,因为小弟的英文程度有点抱歉,所以如果有污大家的眼睛,可以尝试去看医生,因为吹沙入眼可大可小。
最后送上一个朋友送上的冷笑话一则,某日上课老师问大家的志愿是什么,当然,小朋友们都争先恐后地抢答。
男生甲:“I like to fight, therefore I want to become a fightER!”
女生丙:“I like to write, I want to become a writER~”
到小明了,他很骄傲地说:“I like to draw, I want to become a drawER~”
会喜欢上她的文字,也不过是这一两年的事情。这次见到她真人,真的让人不禁怀疑她是不是得罪了出版社,所以出版的文集里面她都是披头散发的。星期六的讲座当天,是我第一次去看写书人的讲座,当时的她,跟我最近在电视上看到的专访的她的打扮差不多一样,是说,最近写书人都有打书服吗?*大误*不过一整晚下来,我还真的不得不佩服她的修养和睿智,面对着一群有些摆明车马就是来踢馆的观众,仍然用她独有的幽默来一一化解。
曾几何时,这句话陪伴你读过你的年少岁月?当然我不是要写关于这个,文不对题,是我做人的宗旨其实常常会发生的……这次已经是近期内第二次犯上先撩人贱的事情了,第一次就是被屈唱太委屈咯。第二次则发生在我跟另一位很久不见的朋友的聊天开始的(不方便公开名字,除非他自己来或我已经得到他的允许,万一一个不小心我红了,会弄到他也没有私生活的……好不要脸)。只不过这次不用唱歌,而是谈了一些关于达文西密码的东西。(天啊,连着三个post都有达文西密码的词儿出现,不知情者还以为我是Dan Brown书迷,我澄清一下,我不是!昨天不是,今天不是,未来也不会不可能是)
歲末將至,感覺上應該寫點什麼發揮一下(偽)文青本色。其實前兩篇思考文還沒有結束,只是今天真的不想寫太沈重的事情(是的,接下來兩篇會很痛)。只是坐在這商區的連鎖咖啡店裡,忍著拔除智慧牙手術的不適,霎時間也不知道該寫點什麼。剛才翻了一下整年的紀錄,看到列表今年只記載我想不到二十篇文章。如果這不是史上最少,大概也相去不遠。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