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說一個已經很過氣的集玩具活動,這裡說的不是那個膠囊人。不過看標題大家大概也猜到是什麼,其實也不過就是陪伴我一起長大的哆啦A夢小叮噹啦啦啦(哪裡有自己破自己哏的)。其實我算是頗早收集完畢的,但是因為剛好一直擠不出時間來寫,所以就一直拖到快沒東西寫的現在才放出來。話說透過這個油站便利店推出的活動,我算是第一次見識瘋狂的人們是怎樣來玩收集玩具這樣的遊戲。說起來我跟我妹真的不得不甘拜下風,肅然起敬這樣。
這幾天Émilee在揪guestblogging,所以我在想揪人跳坑的我是不是也要來響應一下當作支持。可是道人家家作文,這學問實在也真大。寫得好又怕功高震主,寫得壞又會砸自己招牌。所以若要應對得宜,我會寧願寫得比人家精彩逼死他這中間應是有很多東西可以考究。所以爲了讓大家準備好去人家家反客爲主客串一下,且容小弟我唬爛瞎掰跟大家一起討論一個所以然出來好讓大家在人家家撒尿愉快。啊,說得我都背後快有道光惹快臉紅了。
若大家記性還不錯的話,大概還記得前陣子我一下子淘汰了一部半的電腦。本來是想要捐出去什麼的,後來看到朋友抱怨電腦很慢,就想說做個順手人情把比較新的那半部給他好了。可是沒想到無止境的挫折,就此開始。是說老師以前都很愛勸告我們要多做好事,才會有好報不會出街給警察不由分說打死。可是這一次的經驗,卻讓我一整個後悔莫及,整個就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吃力不討好。
最近剛入手了一整套哆啦A夢的玩具,所以死死下清掉了家裏共用書櫥的一個空間用來擺放。可是空掉了一個櫥格卻發現代價如此之大————一堆童書無家可歸。經過一輪的思前想後(明明決定得很爽快),就決定要將之全部送出去。畢竟我跟我妹都二十好幾了,這個年紀再去看這些童書說實在有點不甚適宜。所以想着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就乾脆全部拿出去送人好了。首先是看看家裏有誰人要,如果沒有人要,就乾脆放上這裏看有沒有人有興趣。
昨天寫太長,所以心得要今天補充(啊這樣我的製作特輯是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能連載完畢?)。上文說到講座會,今天我約略翻一下董總的文告,才發現裏面說的根本就是講座裏面就有說過的。當然我沒有那個資格去說人家這樣那樣有錯,畢竟民主社會裏每個人都應該有表達自己意見的空間。雖然不是太可能,但還是希望我的這兩篇文章出來後不會一堆人又像以前這樣攻擊我好幾個月這樣。
前幾天小妹邀請我去她學校聽聽她老師講解教育大藍圖的事請,結果回到家大失所望。失望在於堂堂一位法學博士,提出來的論點甚至解讀的角度似乎都有點偏差。不過說是沒有收穫這倒又是未必,因爲其實本人也沒什麼機會去翻閱整個初步報告(Preliminary Report),所以其實並不瞭解。可是就講座裏介紹的部分,其實還是有好大一部分倒是讓我很驚訝的。驚訝的點不止在於其內容,還有就是一些用詞上的不嚴謹以及謬誤。
今天是國慶日(其實寫這篇文章的時候還有一天才是,但考慮到今天才會發出來,所以……),所以今天來說說我們的國土好了。前些天我有約略跟朋友小白說過,長這麼大我沒看過大型的盂蘭盆節盛會。後來貼心的他,就趁着自己工作地方有在辦抓了我去吃最後一天的晚宴。所以一直到那個晚上,我才第一次見識到原來其實也跟其他華人辦的晚宴差也不多就是。說起來我的第一次,就這樣沒了,實在是難以面對鄉親父老姨媽姑姐啦。
自從我的macbook暴斃後,我就寄用我爸的電腦辦公。本來嘛這也沒什麼,誰叫自己這段日子仙都不仙下咩。前陣子再度入手的toptop,甚至是那部已經快有十歲的老機不要說是拿來寫程序,就算用來跑個Ubuntu也有力不從心之感。特別是那部筆記本,十年前運行Windows XP是可以跑得飛快,十年後裝了個最efficient的gentoo開Google Chrome瀏覽多兩個頁面分分鐘會系統崩潰。
本來也就打算在部落格祭當天邀請諸位跳坑的朋友一起聚餐,可是沒想到事情在昨天突然有了點變化。話說我本來是問大家在當天的聚餐要做什麼,本來也只是想大家很靜態這樣聊一聊。或許如果家裡有要送出的書,就拿出來交換或相贈(兩者好像沒有分別)這樣。畢竟自己不是什麼太sociable的人,所以對聚餐中實際上要做什麼真的沒有什麼概念。說實在,如果沒有人提議要做什麼,我大概真的可以很安靜度過整頓聚餐的。
我總覺得我們馬來西亞人好樂觀,好天真,好傻。某日報章頭條四單劫案,我們還要強顏歡笑說:『哎呀,幻覺嚟嘅啫』。出門還要左顧右盼顧好自己的包包,也只能說:『哎呀,訓練警覺嘛』。跟友人在街邊吃飯喝茶背包還要抱在身前,『哎呀,當作運動咯』。女生夜晚不敢,喔現在男生隻身一人也不敢獨自走在街上,『哎呀,提醒我們要珍惜友人啊』。獨自開車上路,連背包也要放在外人伸手不易接觸之地,『哎呀,怕曬到落色咯』。
最近这里的除草剂看来好像喷得不够所以杂草丛生,如果吓到大家真的是很不好意思。可能就因为这样吓到最激文员不敢见我。最近其实自己都在忙,忙着最重要的一份assignment——就是我final year project的最后一关也就是我的final documentation。其实星期六应该要交一份draft可是我却只是交上了一份不甚完整的draft copy(等下还要继续)。这份final documentation我想大概是我入学这么久以来写得最长的一份documentation,撇出了一些有的没有的东西,我个人就这样写了大概5000字,我的天啊(重点是,我还没给它写好)!!!不知道我的supervisor看到会不会晕掉,因为她还要消化其他7个人的documentations。
纵然很快乐,可是成绩却从来不标青,这大概是已经足够形容我在训练中心的时候是多么平凡的一个学员,平凡到快被淹没的那一类。虽然人家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但是本人却偏偏和小喵,也就是同级成绩最好的学员感情最好。说起来,能考上见习执行者的身份还真的不能不感谢她的耐心,若不是她循循善诱在功课和训练上的协助,不要说见习执行者这个资格,恐怕连毕业也成问号。
Invictus,简单来说是代表着无敌的意思。会如此为这部电影命名的原因,是因为在电影里面Nelson Mandela(Morgan Freeman饰演)为了激励Springboks队的领军队长——François Pienaar(Matt Damon饰演)而相赠诗词的题目。其实这部电影在很多地方已经上映甚久,吊诡的是虽然有大牌在手,电影院却选择只是上映一个星期,同样由Clint Eastwood执导的Changeling相比之下就显得好命很多。
很久没有仔细写一篇观后感了,最近劳烦大家的眼睛被这里很糟糕的图片蹂躏(接下来陆续有来),所以这次折磨你们的是一篇长文。这一次要分享的观后感是关于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是由再度在荧幕上继巴别塔饰演夫妻的Brad Pitt和Cate Blancett主演片中的主角——Benjamin Button and Daisy Fuller。整部电影的大纲就是说Benjamin是如何经历跟常人不一样的生理周期的故事(不过到后来似乎回到爱情故事的老调)。
昨天不知道发了神经,用一个对我来说是相对比较陌生的语言写了一篇长长的post出来。其实是有感而发啦,其实也着实提醒了我为什么要读这一个科系。不是说我故意忘了,而是有时候越来越忙导致越来越盲目所以就这样忽略了。有时候我真的不知道这是不是好的现象,我发觉在我们的电脑科学系,我们学到最多的就是如何用这个这个语言去写什么什么系统,而不是如科系名字所称,去学学看到第一部电脑是如何运作。如果你是理科生,你或许会对某个问题进行很深入的学习,但是同样是打着Computer Science这个名号,我们学得最多的是——利用目前最潮的technology去做这些那些。个人感觉是有一点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