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入手了一整套哆啦A夢的玩具,所以死死下清掉了家裏共用書櫥的一個空間用來擺放。可是空掉了一個櫥格卻發現代價如此之大————一堆童書無家可歸。經過一輪的思前想後(明明決定得很爽快),就決定要將之全部送出去。畢竟我跟我妹都二十好幾了,這個年紀再去看這些童書說實在有點不甚適宜。所以想着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就乾脆全部拿出去送人好了。首先是看看家裏有誰人要,如果沒有人要,就乾脆放上這裏看有沒有人有興趣。
昨天寫太長,所以心得要今天補充(啊這樣我的製作特輯是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能連載完畢?)。上文說到講座會,今天我約略翻一下董總的文告,才發現裏面說的根本就是講座裏面就有說過的。當然我沒有那個資格去說人家這樣那樣有錯,畢竟民主社會裏每個人都應該有表達自己意見的空間。雖然不是太可能,但還是希望我的這兩篇文章出來後不會一堆人又像以前這樣攻擊我好幾個月這樣。
前幾天小妹邀請我去她學校聽聽她老師講解教育大藍圖的事請,結果回到家大失所望。失望在於堂堂一位法學博士,提出來的論點甚至解讀的角度似乎都有點偏差。不過說是沒有收穫這倒又是未必,因爲其實本人也沒什麼機會去翻閱整個初步報告(Preliminary Report),所以其實並不瞭解。可是就講座裏介紹的部分,其實還是有好大一部分倒是讓我很驚訝的。驚訝的點不止在於其內容,還有就是一些用詞上的不嚴謹以及謬誤。
今天是國慶日(其實寫這篇文章的時候還有一天才是,但考慮到今天才會發出來,所以……),所以今天來說說我們的國土好了。前些天我有約略跟朋友小白說過,長這麼大我沒看過大型的盂蘭盆節盛會。後來貼心的他,就趁着自己工作地方有在辦抓了我去吃最後一天的晚宴。所以一直到那個晚上,我才第一次見識到原來其實也跟其他華人辦的晚宴差也不多就是。說起來我的第一次,就這樣沒了,實在是難以面對鄉親父老姨媽姑姐啦。
自從我的macbook暴斃後,我就寄用我爸的電腦辦公。本來嘛這也沒什麼,誰叫自己這段日子仙都不仙下咩。前陣子再度入手的toptop,甚至是那部已經快有十歲的老機不要說是拿來寫程序,就算用來跑個Ubuntu也有力不從心之感。特別是那部筆記本,十年前運行Windows XP是可以跑得飛快,十年後裝了個最efficient的gentoo開Google Chrome瀏覽多兩個頁面分分鐘會系統崩潰。
本來也就打算在部落格祭當天邀請諸位跳坑的朋友一起聚餐,可是沒想到事情在昨天突然有了點變化。話說我本來是問大家在當天的聚餐要做什麼,本來也只是想大家很靜態這樣聊一聊。或許如果家裡有要送出的書,就拿出來交換或相贈(兩者好像沒有分別)這樣。畢竟自己不是什麼太sociable的人,所以對聚餐中實際上要做什麼真的沒有什麼概念。說實在,如果沒有人提議要做什麼,我大概真的可以很安靜度過整頓聚餐的。
我總覺得我們馬來西亞人好樂觀,好天真,好傻。某日報章頭條四單劫案,我們還要強顏歡笑說:『哎呀,幻覺嚟嘅啫』。出門還要左顧右盼顧好自己的包包,也只能說:『哎呀,訓練警覺嘛』。跟友人在街邊吃飯喝茶背包還要抱在身前,『哎呀,當作運動咯』。女生夜晚不敢,喔現在男生隻身一人也不敢獨自走在街上,『哎呀,提醒我們要珍惜友人啊』。獨自開車上路,連背包也要放在外人伸手不易接觸之地,『哎呀,怕曬到落色咯』。
雖然上過幾次他本人的節目,但其實並不是什麼忠實聽眾。雖然之前學游泳的時候常常在塞車路上聽到他介紹的搖滾樂覺得很有趣,但每次只是聽一半沒有一半。儘管並不是他的什麼粉絲,但是心底著實對他還是有點敬意的。有人說他標新立異,曲高和寡,可是本地廣播圈正獨獨缺有膽量介紹冷僻東西的節目。雖然是沒有私交,但幾次上節目後,甚至很隨性的聊話當中還是感覺出他是個好人無誤。
不知不覺在網絡上文章寫了八年半(光是這裡就寫了八年),時間過得真的有夠快的。這八年半的光陰裡,網絡發生了很多事情。首先當年開始寫文章的時候Web2.0大熱,其實當年所有的網絡服務都還蠻開放的。還記得當時候無論是哪一個服務,都會有提供RSS/Atom Feed的。接下來,也見證了智能手機的崛起,一舉成為牽動網絡發展的重要因素。可是,這些服務卻日漸閉塞,各個自成一格互不往來,更不用說提供便利的Feed服務了。
上山路只有兩種,不是往上就是朝下。平路只是個下一段上下山的過渡,要抵達目的地總不能一直在平路打轉。前一個星期,Emily說找到了新的行山路徑,所以就揪了她去帶路。結果抵達才發現,其實這段路也還是那條老路,簡單來說其實只是一條不一樣的入口。人生就是這樣,同樣一條路,中間可能捷徑小路滿佈,可是到最後終究還是得回到原路上來。
想了良久,我也不知道如何把这段故事付诸于文字。总觉得认识一些人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尤其是对我这种暂时对恋爱没有特别兴趣,或者是我的电线没有在感应恋爱频率状态的人。我也不知道是一种福气还是一种烦恼,不过我很喜欢听故事(八卦比较好听的包装代号),所以某程度上应该还算是好处。最近有个朋友失恋了,虽然对我们外人来说当事人其实根本连所谓情网的边边还摸不上,但是对于他,我们还是要有道德的聆听一下他的故事。话说最近他认识了一名女生(免责条款:故事经过润饰,或许和现实有所出入,请不要问我是谁的问题,你喜还的话,可以当作是我的某宗绯闻,我不介意),很有好感,差不多猴擒到要面对面表白。可是,为了保持自己所谓的尊严IMAGE,所以用了很婉转的方式询问女方对他的看法。
上文说到这个地方。接下来就是说到我要去飞了,在我会马后过几天听说这飞轮好像故障停了六小时,好可惜我不在上面,不然可以花超值的钱坐六小时然后搞不好下来还有人赔钱给你,咔咔咔咔咔咔。不过话说回来,飞轮我想其实最适合乘坐的大概是傍晚时分,因为在晚上一片漆黑好像没有什么很特别的东西可以拍,下文一样会有爆多照片,所以请多多包涵。
(本帖共有两张满大张的图片,如欲观看,请点击以下的“继续阅读”连接。如果想知道为什么我暂时换作手写稿,可以查询这里。如果你的荧幕解析度小于800*600或者还是使用着不符合标准的浏览器,你可能面对一些显示的问题,请多多包涵。新年快乐)
有时候面对我的父亲我真的希望自己能够杵逆一点。从来没见过这么野蛮的人。我自己的立场是反正大家都是一家人就互相容忍,因为大家天天见面,吵起来之后会尴尬。但是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触犯我的底线,我真的应该继续忍下去吗?为什么我一定要掩饰自己的情绪,为什么我的情绪一定要被包装起来?我不是家里的天皇巨星,我不需要为了销量,为了自己的欲望,为了任何事情包装我的情绪。我之前所认为的难道是一种错误?一而再的忍让真的值得吗?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把我放的好好的东西在他眼里看来“阻街”而一把把它抛开。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在他要求我帮他打文件的时候把整份文件丢在地上。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诬赖我拿了他自己不知道放了那里的东西。后来找到了也当没回事,那么我之前所受的冤枉到底价值在哪里?那我一直以来受到的委屈到底是一种“戆局”还是“伟大”?当他每次对我发脾气时我的脸色稍不好看一点就要给他骂“你什么态度!”的时候,我不想去回应,那是一种风度还是认输的表示?我为什么一定要在他的面前变成一个连人都不如的形象?尊重这东西不是双向的吗?你不尊重我,我为什么要把你放在我的眼里,我呸!
无可否认,从小到大,我衣食无忧的确是值得感恩。而我也自问非常感恩。但是,这并不表示他可以用这个理由“哒”我,用以上种种方式贬低我。从小到大,我印象中从来没有一次因为自己在课业或者其他方面得到好成绩而得到他和我母亲的赞赏。唯一一次例外就是我的laptop,当然,我应该更期待的是口头上的小小称赞,但是也没有。这就算了,得不到他们的肯定并不会给我带来太大的失望,因为我对他们给我的肯定那种欲望已经越来越淡化了。况且,我从自己或者我的朋友师长等等也能得到自信心的建立。反而我印象中最深刻的是他和我母亲为了我的无论大小错误都用极端的方式处理。我几乎能够记得每一次我犯错儿受到的处分。印象最深刻就是我在大概十岁的时候,不知为了什么事,可能也说不上是什么错误,而被他那一支很粗的藤鞭很用力地扫向我的手臂。我印象很深刻是因为那次是我唯一一次被打到流血的。或许是因为当时年纪也不小了,而且我也认为自己没错,所以倔强起来连眼泪都不滴下来。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以沉默表达我的愤怒,我搞不清楚这是不是一种风度。我竟然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忍受他的无理对待?我还要面对这样的愤怒到几时?
由於之前工作的關係,天天看著一堆書寫得很奇怪的地址抓頭是無奈的日常。或許是纍積的負能量太强大,所以身邊好些朋友不多不少都聽過我的牢騷。是的,馬來西亞的地址系統很繁雜,且沒有特別統一的標準,所以處理起來非常歡樂。當然這裏說歡樂,在我的角度是很多的痛苦(啊不然我就不會受不了離職了)。至於問題有多嚴重,在這裏也不一一細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