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生活过的很颓废,颓废吗?好像也不见得很颓废,那么是忙碌吗?也不算太忙碌,是无所事事吗?那要看时段,所以基本来说,我自己在什么样子的状态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自己很颓废,原因是因为自己好像没做过什么建设性的事情,除了去上课之外。至于在家的时候,大概分两种状态,如果不是在忙自己的功课,就是在无所事事,这也是为什么说是看时段的原因。很难懂哦?其实说是看时段也不太准,因为除了在学院稍微比较积极外,在家的时候大多数时间都是两手甩甩,除非是那一天早上没课我就会利用那个清晨做我的功课。
这几天如果有看报纸的话,除了巫族同胞外应该会有点觉得可笑。但是这种可笑却是那种带有心寒的笑,或者是苦笑,但不是苦尽甘来的笑。是什么新闻呢?我可以很确定告诉你,不是炸尸案。你不可能没有注意到这个新闻的,因为篇幅实在太大,或者可以说是举国注目的焦点。我不要告诉你是那一则,你要知道可以找朋友问问这几天报纸上有什么新闻。当然这样严肃的东西我很少会去写,在这里只是提提罢了。
犹记得当时大概是升上中一的时候大伙回母校聚会还是什么的,有个同学抱怨自己在新的环境尚未找到朋友。当时,我们小四到小六的级任老师就鼓励她写日记。我记得当时她是这么说的,日记是你最好的朋友。当然,健忘的我还记得这样的事情就已经很惊天动地了,麻烦放个鞭炮,谢谢。说到哪里了,哦,不过很可惜,不过不重要,因为我不记得这件事情发生在谁的身上。其实突然会想到这个,是因为在报纸看到有位专栏作家写关于日记的一则故事。不用费心去找了,因为看到就是看到,看不到也不用太可惜,因为强摘得瓜不甜(我再说什么啊)。好啦,应该是昨天的南洋商报副刊里的某专栏。
分组的事情暂时算告一段落了,我也不要再这样激心了,就不管他们自己怎么分,我就和另一个我信得过的组员组成一组就算了。至于本来蓝组的另外一个,就自己去join了绿组。结果就成了2-2-4的局面啦。暂时来说我算是满意的,不过后来接踵而来的功课就真的要吐血了。首先是道德的presentation,是关于Sexuality,然后主要集中在婚前婚后性行为。婚前性行为很容易,但是婚后性行为要我们呈现些什么呢?接着是VB.NET的系统编写,这次写的是诊所系统。
不吐不快,但是不知道吐什么出来,这个叫什么?简单两个字——无奈。为什么无奈?一来是为了分组的事情忙,二来是为了自己的blog post用意和意思被扭曲。不知道自己发这么多东西出来把事情摊开来讲会引发这么多事端,是我高估了大家的心胸吗?还是大家宁愿什么事情都当没发生过,一切扫入地毯下就好了,那么眼不见为净?然后结论就是,我只不过是一个八公去烦一些不该去烦的事情。如果是这样,我认命算了。但是我就是不甘心,我不甘心同学见还要顾忌这个顾忌那个,不甘心看到大家为了这么小的事情引发那么多风波。但是不甘心又能如何?我只是选择了把一切发生的经过记录下来,我并没有,也没有必要去邀请他们来看我的blog。
为了公平起见,为了不要让大家对任何一方有给人负面印象的机会,所以我决定再写一些。而且因为我很火滚的原因,导致绿组有可能被人误会,所以必须在这里做一些补充。这些补充文章是从今天朋友口中说出来的,我觉得很有必要交待一下。而且我发觉这个事件越来越像电视剧的桥段了,曲折离奇嘛。不过写太多这些东西好像有点票房毒药的味道,因为浏览率目前正在急速下降中,呵呵呵呵。接下来,话不多说,开始这个无稽又荒谬的故事吧。如果你还没有读或忘了之前那一篇,这里可以复习。
这几天系内发生地震,本来我也不想写关于地震的事情,也想过不公开给全部人看。但是再想一下,还是决定坦坦荡荡写出来好了。至于你们要说什么,那就由得你们吧,这对我来说只是一个记录而已。今天,我憋得有点辛苦,不是便秘,而是怒气。这个怒气可以说有一半是来自前一夜,至于在那里而起的,我只能告诉你是某blog看到的。至于在那里看到我不想再说了。生气的原因有几个,而且和地震有一点关系,容许我慢慢写出来。我希望能够从另一个角度看待这件事情,可是我的怒气多多少少可能会对事情的解读有点偏差,在这里先请大家多多包涵。
这算是比较正式地来交待我为什么这么多天没有blog了吧,然后一blog起来没完没了。如无意外,接下来这个post是关于电影flushed away的。没有blog的原因,之前说了,是忙加上疲惫的关系,更早之前我也预告过说我会放缓blogging的步调,因为近期写得实在太频繁了,最高峰时期接近每天一post,有时甚至两三post。写得多不是不好,只是我怕写到某个程度我会开始淡忘我的尺度。这样其实都不是好事,所以暂时沉寂了好几天。这几天是算是偷闲写了好几篇来补锅了,希望你会满意咯。
每个学期最棘手的,除了午餐吃什么,大概就是这个了。其他的,顺其自然啦,物理也有学过,船到桥头自然直的道理。可是这种问题确是怎么分,也分不出个人人满意的结果。我想当今世上,黄金分割的难度也大概不过如此了(我是胡扯的,数学系的不要打我,虽然我也是半个数学系)。在我开始进入正题之前,我首先需要很郑重,很严肃的说一声对不起,并加上90度的鞠躬,但是目前不走Kennysia的路线不打算拍照作证,所以暂时你看不到就算了,不能因此质疑我的诚心。
不知道为什么,看完这部电影,感觉其实没有很满意。基本上,这部电影给我的感觉就是下一部已经是势在必行了,因为电影内伏笔处处。其实我不很喜欢这部电影,和惊悚片种没有关系,而是故事的背景好像不太适合。说穿了,我是不能接受这个时代还有仙女托世,还有如此的神力。除此之外,故事的结局更是令我啼笑皆非,我很难去相信女主角可以很安心很安乐的脱罪,毕竟最后死那么多人,是很难去交待的。至少,你没有可能跟人家说是上天的旨意吧?当然这只是部电影,逻辑思考的东西可以暂时丢一旁。
至于心灵导师,则是天使埋下的棋子,在前期的时候是个尽情和无私替男主角建立自信和修复良心脆弱的一个人,只是因为他忽略了舆论的压力开始跟男主角开始渐行渐近,使得母亲找到机会指责他是个恋童癖。后来在舆论压力下,为了不伤及男主角他无奈离开年纪尚小的男主角,临走前为了提供最后的帮助所以给了他一个代表天使的刺青。
前几天我从我为了找一本书而去书架上浏览了一下,发觉到一本我阿姨送我的一本书到现在还没认真看过……书的题目是Don’t Sweat The Small Stuff for Teens。过于自信的我当时还以为这本书我还会冷藏很久,不过看来这个黑暗的星期天让我打消了这个念头。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了一个自称“从第三者口中认识我的人”给我的留言后,让我的怒气从四方一下子窜出来。我还记得我今天早上发blog的时候手还是愤怒地颤抖着的,当然现在心情已经恢复得相当平静了(希望不是我的自我感觉良好吧)。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不晓得为什么要把他标签为全民公敌,因为基本上他的行事作风都很“亲民”,如果相对对立的执法人员。怎么个亲民法?尽管Dilinger每次都是提着大把小把的枪支,可是在片中我倒是没有看到他对任何民众路人开枪的。可能这也足够说明为何他在被押送到监狱的路上,整个街道的盛况完全只能用万人空巷来形容。所以可想而知,这个角色是多么的讨好,更不用说整个故事都是他一个人撑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