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爆破连连的动作片,或是情情塔塔的动作片,甚至乃至爱情动作片(咦?),我想大概有半数以上的男生都爱吧*搔头*?这几个星期倒是看了两部动作片,不过格局和形式完全是走两个极端的。先说不喜欢的好了,那就是前阵子史泰龙挂帅带着一群动作巨星打到半生不死的《敢死队二》(The Expendables II)。比较喜欢的,则是个人偏爱Joseph Gordon-Levitt领衔主演的Premium Rush(这人最近戏上个不停,紧接的就是科幻动作片The Looper,是也太频密了一点,不过换个角度,是快要晋身巨星行列么?)。
夜深人静,是个写文章的好时间,其实也是工作最好的时候,因为在家唯独在这个时间是最安静的。前阵子为了准备进电影院看蝙蝠侠三部曲的最终篇The Dark Knight Rises重温了Batman Begins,整个看得有点快热泪盈眶。看完了,看着第二部The Dark Knight却怎么也看不下去。一部电影看完后,有时候不见得会想要重温,尤其是故事情节震撼到你事隔多年还是记得约略发生什么事的时候,恰巧The Dark Knight就属于这个类别。结果,犹豫了几天,也大概整理出第二部到底在说什么,就抽空进了电影院去看这部备受瞩目的大作。
在夏威夷住过一段日子的朋友说他这次变得很亲民,但是个人还是比较喜欢Tobey Macguire版本的蜘蛛侠。前阵子在电视上重温第一集的时候发现整部电影看起来已经看得出相隔一个时代了,无论是人物的造型,甚至到特效的运用,现在如果重新上映应该会被大喊回水。相比之下,这一代新的蜘蛛侠的确在画面上带来了新的体验,尤其是近乎到动作片必滥用的立体效果,个人是看2D版,相当庆幸没有多付钱买罪受。
如果有什么年度回水片之类的奖,那这部电影整个就是够格有余。有时候,在一些小细节,因为思维逻辑的不同,所以要直接翻译一些词汇其实不容易。这部片子英文叫《The Lady》,但是若要直译为《那个女人》有点上不了台面。因为在这里的The,有一种很确定就是这个女人,不是隔壁家的王嫂,也不是对面的陈嫂这样。若是直译为《那个女人》,其实好像有点变成《That Lady》的感觉。当然这只是本人的粗浅的见解,欢迎指正,我是不会因此讨厌你的,放心。
接连看了两部很沉重的电影,我想也是时候看看一些比较轻松的题材了。其实电影一开始打出普遍级的时候我已经在喊大事不妙了,前一部整部电影基本就是粗口教学,现在普遍级……我很肯定彭浩翔没有“从良”,是不是说整部片子比谢金燕更哔哔哔?好在张志明才一开口说出第一句对白,悬着的心就放下来了,嗯,粗口教学第二篇来了*误*。在说的,就是这部在这里快要下画,仍然围绕在这两个烟铲的《春娇与志明》。
其实看完才知道这部电影拿了那么多奖,而且会看很大的原因得居功于吉安在上次《Bloody Sunday》电影分享会和向希在事后的大力推荐。说的,就是应届奥斯卡最佳外语片——伊朗电影《A Separation》。其实硬把伊朗这国名放在上面有点奇怪,因为这故事其实稍作改写,可能仍然是可以发生在任何地方。若是要从中窥探伊朗人的世界,其实不是说全然没有,只是这是一部关于人和人的一些相处上的冲突,格局其实小得很恰当。
没有华丽的配乐,没有三五分钟就来一次高潮,但看完走出会场时却是满腹的惆怅,说的,就是《Bloody Sunday血染星期天》这部电影。因为前一个星期六有去行街的关系,所以看完感触会更深,尤其是里面官员们种种的嘴脸,更是令人印象深刻。印象最深刻的一句对白,就是——某人要把当天可能出现的任何暴力行为扛上全部的责任,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们行街前是不是刚好也听到同一句这样的对白?
毋庸置评,尽管是定位为青少年文学,但是The Hunger Games所要传达出来的讯息,却是那么血淋淋不容成年如我们般忽视。尽管知情者早就在说这是西洋版的《大逃杀》,但是看完这部电影后,其实会发现真正的故事是发生在之后,所以接下来的续集其实与其说是延续,倒不如说是好戏才正要登场的感觉。我个人是还没有看过原著(会用“还”这个字的原因不言而喻,呵~),会有这样的感觉其实就是我作弊——Wikipedia真的是这时代最伟大的工具。
我想住在心里面很深处的孤独鬼最近搬走了,所以才会在周末看完两部电影后那么渴望谈恋爱,一定是这样没错。前阵子有个朋友说他不喜欢参与婚礼,我是没有问为什么(嗯,我好象真的很不八卦),但是我自己是还蛮享受去婚礼的感觉。其实会喜欢,主要是因为在大多数时间都会感染到新人那种很纯粹的喜悦,甚至有时候会想要跟旁边哪怕是猪扒的人结婚的冲动(嗯,就只有冲动而已,所以从来没有付诸于行动)。
前几天看了一部电影,其实也不太知道故事是说什么,只是冲着男主角Joseph Gordon-Levitt(Inception和500 Days of Summer)和女主角Anna Kendrick(Up in the Air)就入场了。后来翻wikipedia才发现另一个男主角似乎应该是演青蜂侠的那位Seth Rogen,可是他在这部电影是个小胖的猥亵鬼。这次已经是我第三次看到Gordon-Levitt了,感觉他每次接的电影都有点另类,虽然Inception大收,可是我觉得那是因为Christopher Nolan的缘故(btw电影开场前再度看到了Dark Knight Rises的预告,虽然很期待,但似乎要超越前作不容易)。
在等待上课时,百般无聊中终于完成的游戏,好幸运!
我不晓得适应是不是好事情,可是我的的确确开始慢慢适应了这个越来越公式化的生活。说真的,某程度上我很佩服几年前的自己可以在相当忙碌的课业中仍然可以孜孜不倦地打理这个blog,而踏入社会后,这里从日记变成周记,后来更变成月记,不晓得是我现在更忙还是比以前更懒散?熟悉我的读者大概都知道许久没有发文的我一次过会说很多东西,所以如果没耐心看到这里就足够了。
注意:此乃无病呻吟之文章,不喜勿入。
生活,就像是个小孩,拿着一手满满的糖果,无时无刻,都在面对着一大堆更好吃的糖果。面对着一大堆更好吃的糖果,想要,手中却再也没有空间可以容纳。当篮子不是一个选项的时候,小孩无论如何都要首先把双手空掉,才能够再捧更多的糖果在手上。当然,小孩可以选择看不见,可以选择忽略,但是不要忘记,新口味的糖果天天都会出现,而手中的糖果也会有吃完的一天。总有一天,小孩还是得再次面对这种奇怪的状况。
不知不觉我在网络上也写了快五年多的文章,老实说,会写得那么久大概从来没预料过。嗯,这两天不知道为什么,本来以为开始研究生生活后作息就回复正常,可是这两天却无可救药的失眠了。在写这篇的时候其实刚很疲倦地看完了《挪威的森林》第一册(嗯,我的指导教授和老板如果会看中文看到这段应该想杀死我)。本来期待着会来的睡意,就是偏偏不来,你吹咩?!
暗钮(暂定名字),其实并不是个原创的故事。话说前几个月在twitter上面我看到有人丢了一个link出来(不要问我在哪里,我忘记bookmark下来),是在探讨一个道德的问题。文章其实相当长,不过因为非常认可里面的内容的关系,所以我对里面的内容还是有一点的印象。首先必须交代的是故事的原型其实来自一个很久年前的一篇很短的故事——Button, button。其实我拿出来的,也只是那仪器而已,而且这仪器也是经过了小小的改装,如果你有看完全文大概知道我在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