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问过老妈子,如果他再度怀孕,再怀孕过程中发觉肚中怀的是个有缺陷的婴儿,她会不会考虑生出来。她给我的答案很出乎我的预料,她说她不会考虑生下来。我问她不会心疼得咩,她则答道生出来孩子会更辛苦。从我的观点,我以身为父母会很心疼自己的孩子而不会考虑到堕了他。而我却少算了如果孩子生出来后,父母付出的辛苦虽然他们会不计较,但是他们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受苦。所以他们宁愿自己心疼也不要把他们带到这个世界。
今天因为还在赶Assignment的关系一行四人到其中一位成员的家完成我们的 Assignment(可是Somehow变成了我的One Man Show,这是后话,待会再谈)。结果刚踏入门口就看到一位女生满身伤,看起来很哀伤的样子。虽然我是很好奇,可是因为素不相识,所以还是不便开口向问。后来透过朋友的查探,才知道她在学院附近被打劫。真是TMD,光天化日之下,这种社会垃圾竟然公然行抢。
其实今天是有很多不满要申诉的,第一个当然是那个抢劫案。接下来就是本少爷非常不爽人家公然恶意地对我骂粗口。他以为他是什么人,竟然口出狂言,如果不是当时本少爷正在忙加上距离遥远,恐怕我的一巴掌随之送上。
话说昨天,小弟因为自己第四稿的Proposal被讲师退稿,不过还好有了比较明确的线索,所以用尽精神在一小时内重新绘制一张。在这种十万火急的情况,再加上我是在讲堂,大家都很安静(就算是谈天,我们十个人也不会吵得太离谱),我也很平静地画。谁不知,这个时候,这个王八蛋突然间对着他的 GroupMember大声咆哮(原谅我用这词儿,但是我真的找不出更适当的词句来形容他的音量)。我只是很给脸地嘘声示意他降低音量,谁不知他竟然 “FUCK YOU!!!”,他奶奶的,他以为自己是什么新鲜萝卜皮。
本来自己忙昏了头没有记住这件事的(因为实在太琐碎了,这种记忆实在不配留在记忆中),可是今天我听到了令我更加火滚的消息。我从自己成员的口中听说这个人很大声(换句话说,是自大,可以参考我之前的自大论)地对他自己的成员说我们的Group做了那么多东西却头头碰着黑。我们差关他什么事,要他管!!!
就是这样多,可能最近因为睡眠时间变少的缘故,所以人也比较暴躁(荷尔蒙失调呵,呵呵呵),这样小事都能气这么久,实在太不值得了
最好記又安全的密碼,專家説是一個短句,四個不相關的詞組成的短句。
(more…)有人說城市很小,因爲在地圖上看下來就算再大也不過只是一小點。可是,也有人說它不小,因爲大多數都是人口最密集的所在。君不見高樓大廈林立,連住人的地方都往往動輒十幾二十層。單只是一座這樣的公寓,就能輕易容納千百個住戶。更不用說那些辦公大樓,每天有多少數以千計的人上下班。在這個人滿爲患的所在,與陌生人檫肩已經變成了一種司空見慣得如家常便飯之事。只是今天如此輕易的的擦身而過,在一片的人海茫茫裏會不會有再一回如斯輕描淡寫的碰觸?
为了公平起见,为了不要让大家对任何一方有给人负面印象的机会,所以我决定再写一些。而且因为我很火滚的原因,导致绿组有可能被人误会,所以必须在这里做一些补充。这些补充文章是从今天朋友口中说出来的,我觉得很有必要交待一下。而且我发觉这个事件越来越像电视剧的桥段了,曲折离奇嘛。不过写太多这些东西好像有点票房毒药的味道,因为浏览率目前正在急速下降中,呵呵呵呵。接下来,话不多说,开始这个无稽又荒谬的故事吧。如果你还没有读或忘了之前那一篇,这里可以复习。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上最后一个学期的时候,我在早上上课进课室之前突然开始有了一种习惯,就是抬头望天。在那个时候,老天爷可以说是主宰着我的情绪的一个主子。那个时候其实是我自己受压最甚的时候,所以就毫无原因的开始爱上满天的蓝天白云。当然天无百日晴,偶尔还是有阴天乌云满布,甚至还有一些时候是大雨滂沱,那么那一天,再好的情绪也会因此而鋪上一层浅浅淡淡的乌云。是的,在那个期间,我是个极度情绪化的死仔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