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太喜欢雨天后在MRR2上塞车一直塞到Kesas,向家人大吐苦水后,老豆前天建议我跑另一个方向到LDP然后走另一条highway回家。因为老豆是说过了toll就转去另一条highway,所以我就以为他说的是Penchala Link大道。于是前天我就第一次试跑结果怀疑自己转错路口而导致自己转到塞车情况更为严重的联邦大道……还好自己还知道一两条路可以逃避该大道的塞车,于是就不是什么大问题,只是车油钱和过toll钱死得很不明不白。前后大概不懂算LDP还是MRR2的RM1,Penchala Link的RM2,然后还有Kerinchi Link的RM 1.5,算起来就是RM3.50比我跑Kesas还贵了RM0.50。
刚刚暂时弄好了Flickr的东西。这个时候才发觉到Picasa是多么的好玩。因为一向来都是用Picasa管理我的图片的,所以发觉到它也可以用来结合Gmail的时候就雀跃得不得了。呵呵。第一次惊喜就是上个星期发觉Picasa+Hello+Blogger这么方便。今天发觉到结合Gmail,Picasa就真的天下无敌了,哇哈哈哈。至少我帮我的小表妹发图片时不用那么麻烦。看来在近日将要帮表妹迁站到Lifelogger了,因为Lifelogger也可以用Email直接传图!
首页左边就可以很清楚看到我目前Flickr放的一大堆图片,有兴趣者可以电击看看。
刚刚阿呆通知了我一声他的blog搬家了顺便要求我更新他的连接,谈论间突然谈到有人转载他的blog。我当时除了替他感到有点不值,也替他有点高兴(不要这样小人之心),因为这表示他有了一定的价值,这样才有人转载啦!当然,对于转载者是依然应该同声谴责的(我是说那些转载不留连接的),不然以后谁还要写blog(好像说得太严重了一点)。到目前为止,我还没看到有人转载我这一个比无聊小站还要无聊的blog post,算是值得庆幸吧?我是说转载我post的人(给我知道是谁你就知道x,要留点口德……)。
本來這篇應當在下個星期才發佈的,尤其是上篇花了還蠻多時間去準備。可是想想如果不發得頻密一點的話,那麼這個系列將會無窮無盡發都不完,這樣的話,本來策劃好一些的文章可能有排都不能出街(比如說躺在案上很久了的長篇小說)。為了不讓這樣的事情不發生,就一下子準備多一篇這樣。如上篇預告的,這篇仍然跟九族有關,大致上跟上篇差不多一樣,分別只在這篇全部都是女生。是說如果這時手上有通勝的話,不妨拿出來跟着本文一起核對親戚的稱呼。
先要聲明本人不是偵探小說迷,所以本文該會充斥很多關於此類小說的迷思。通過這段聲明,不需用膝蓋想大概也知道今天說的這本書屬於什麼類型的。不過話說,本地突然間出現了這家出版社完全是在我認知範圍之外。不過一部分原因自然是因爲我也不太關心,只是知道了去書局走走後也不太見這家出版社的書籍。透過了之前的聚會,我拿到了一本review copy所以今天要來說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