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阿呆通知了我一声他的blog搬家了顺便要求我更新他的连接,谈论间突然谈到有人转载他的blog。我当时除了替他感到有点不值,也替他有点高兴(不要这样小人之心),因为这表示他有了一定的价值,这样才有人转载啦!当然,对于转载者是依然应该同声谴责的(我是说那些转载不留连接的),不然以后谁还要写blog(好像说得太严重了一点)。到目前为止,我还没看到有人转载我这一个比无聊小站还要无聊的blog post,算是值得庆幸吧?我是说转载我post的人(给我知道是谁你就知道x,要留点口德……)。
附身這個現象,如果背景是講華語的世界,那大概會拍成驚悚鬼片。再不然,創意的極限也只是拍成鬧劇(如開心鬼之類)。雖然不見得說好萊塢出品必屬佳品,但能拍得如此炫目真的不得不寫個服字。其實抽掉附身這部分的話,片子的內容就會變得很普通。是說若沒有這個橋段的話,用乏善可陳來評斷此片真的其實不太過分。不過端出了是Twilight系列作者的名號,本片的劇情算起來應該還是算比預料之中要好一些。
或许是灌了一大支可乐(是的,应该有很多人知道我是可乐控),所以本来想睡觉的,现在变成了在电脑前打了这篇文章。最近生活过得很fucked up,唯一正常的是我维持了近乎固定的运动,其他的如果以分数衡量,大概是负分。感觉上世界上也没有什么可以motivate到我,或再次点燃那股斗志,it feels like I am giving in, and I can’t friggin help it, although I really hate this feeling。
新年前收到信又害人小鹿亂撞了一下,沒想到打開來心情整個180度轉彎,恨不得馬上抓個兔寶寶狠揍一番。看來我應該自己開個PO Box,不然每次寄來都是這種奇怪的信徒得個煩字。其實這信在各大社交網站都看到很多人收到,而且大多數人對此的評價都不太好,照他老人家的思維我應該換掉這些朋友。若不是我最近清掉了很多不怎麼聯絡的朋友,我想再清下去我直接到深山裡面壁修行好了,搞不好最後還學會獨孤劍法。
去年写的很少,少得在报名的时候本来想再度挑战艺文类却落得文章不足的窘境。其实也不是写得很少,应该说是发表的很少,因为前半年都在写一篇长篇的。后来这长篇写写下又停了,所以造成整个高不成低不就不上不下的情况。其实停了一阵子的唱片也是时候在忙完手上一堆东西后继续了,所以这阵子有在刻意逼自己隔几天要写一篇很短的故事上来。故事不见得需要很完整很原创,因为其实主要的目的是为了重新找回写作的感觉,算是个练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