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fair是很久都没去过的地方了。和ThemeParks不同,Funfair给于我们更多的欢乐在于很多可爱的小摊子可以换取礼物。上几个星期的星期四,我和家人赶在关闭前的星期四去到Funfair重温这种感动(Funfair维持到星期天就搬迁去别的地方了)。和我小时候去的Funfair相比,这个Funfair可说是非常华丽了(不过我很小的时候也去过类似这样华丽的Funfair),我小时候去的Funfair都很balia的。至少我以前去的Funfair和这个相比太过老少咸宜了,没有好像这个Funfair那样多刺激Ride。
我遇到这种Funfair当然是高兴得不得了啦,还好没有我最怕的FreeFall呐,你叫我坐过山车十来趟是可以,但是我绝对不要再去坐一次Freefall。太恐怖了,我一点都不喜欢整个人悬空的感觉,还要是不懂几时会无端跌下来的。好啦,当天并没有Freefall可玩,我要玩全场是没问题了,但是一眼望去,全部刺激玩意都是给钱让自己晕的玩意……全都是不停旋转的……不过念在不需要自己付钱的关系,我当然有什么玩什么啊。第一个乘上的不是什么刺激玩意,而是很久没坐的摩天轮!哇,坐在摩天轮上的感觉好爽吼……
接下来就是全场克说最刺激的类似海盗船的玩意。和海盗船一样,我们做在上面,整部机器就把我们好像钟摆一样左右移动,但是因为乘坐的人是围成一个圆圈的,所以在左右摆动的同时,我们一圈人还会一直旋转,哈哈哈。好刺激……但是一下来,我就开始胃痛了,真该死,谁叫我自己吃不定时?哈哈哈,于是就白白错失了玩其他刺激玩意的机会……不过最后临走前还是玩了一个飞行版的秋千。就是一个机器拉着一大堆秋千然后自转……本来是不太想玩的,因为当时开始飘毛毛细雨了,而自己最怕的也就是寒冷的天气……最后还是受不住诱惑也去玩了……哈哈哈,这就是犯贱的最高境界。
除了这些玩意不说,其他的小摊子也已经为了迎合大人的口味而渐渐转变成类似赌场一样……游戏的规则出了类似万字票的之外,还有一大堆除非幸运得出奇,否则也没什么可能拿到奖品的游戏。哇,怎么一个提供欢乐的Funfair已经变得如此呢?纳闷中……
之前说了一大片荒唐言,发觉到如果我不再整理一下我所说过的话,我可能会跌入自打嘴巴的境界。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也为了更好的开始这个话题,我开始去找一些关于这个言论自由的文章。虽然看过我的文章的人并不多,但是也非常谢谢参与讨论这在我的荒唐言里给我指引的朋友。
今天因为还在赶Assignment的关系一行四人到其中一位成员的家完成我们的 Assignment(可是Somehow变成了我的One Man Show,这是后话,待会再谈)。结果刚踏入门口就看到一位女生满身伤,看起来很哀伤的样子。虽然我是很好奇,可是因为素不相识,所以还是不便开口向问。后来透过朋友的查探,才知道她在学院附近被打劫。真是TMD,光天化日之下,这种社会垃圾竟然公然行抢。
其实今天是有很多不满要申诉的,第一个当然是那个抢劫案。接下来就是本少爷非常不爽人家公然恶意地对我骂粗口。他以为他是什么人,竟然口出狂言,如果不是当时本少爷正在忙加上距离遥远,恐怕我的一巴掌随之送上。
话说昨天,小弟因为自己第四稿的Proposal被讲师退稿,不过还好有了比较明确的线索,所以用尽精神在一小时内重新绘制一张。在这种十万火急的情况,再加上我是在讲堂,大家都很安静(就算是谈天,我们十个人也不会吵得太离谱),我也很平静地画。谁不知,这个时候,这个王八蛋突然间对着他的 GroupMember大声咆哮(原谅我用这词儿,但是我真的找不出更适当的词句来形容他的音量)。我只是很给脸地嘘声示意他降低音量,谁不知他竟然 “FUCK YOU!!!”,他奶奶的,他以为自己是什么新鲜萝卜皮。
本来自己忙昏了头没有记住这件事的(因为实在太琐碎了,这种记忆实在不配留在记忆中),可是今天我听到了令我更加火滚的消息。我从自己成员的口中听说这个人很大声(换句话说,是自大,可以参考我之前的自大论)地对他自己的成员说我们的Group做了那么多东西却头头碰着黑。我们差关他什么事,要他管!!!
就是这样多,可能最近因为睡眠时间变少的缘故,所以人也比较暴躁(荷尔蒙失调呵,呵呵呵),这样小事都能气这么久,实在太不值得了
上这一课,已经成了我每个星期最期待的课了,无他的,是因为其他的课不是要做大量的运算,就是要对着硬邦邦的电脑,对得多也会死多几千几万个脑细胞。唯有到了这一课,我可以放松一下不需要去算一大堆抽象到看不到的统计学题目(今天的测验,感觉还好,只是觉得还有很多不很确定,或许在告诉我需要更加把劲儿?),不需要去算这笔钱过了一段时间后值多少的市侩问题(虽然觉得算是这么多科比较具体的题目啦),更加不需要烦恼这个软件需要怎样布局或怎样编写的问题。尤其是这几个星期,被功课压到不能透气的我,更加期待这一课的到来,无他的,是因为这几个星期讨论的topic就好像在剖析我们的一生一般……
两个星期前有幸应邀(好啦,我承认是因为这老友少开口请求所以心软答应,我就是这样的滥好人那又怎样?)去一个他们中心举办的一个运动会做个义工,虽然是碰上星期六平时我应该会去玩ultimate的时候,不过恰好当时脚是带伤,所以时间是空了出来就答应了(就硬是为了要凑那堆字出来,你吹咩?)。另外,也因为老友有拜讬(这几天才学会是讬不是托)找多几个人,所以在我的振臂疾呼下,招到了很热血的Emily过来帮忙。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