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部电影真的用上这篇文章的名字来做译名的话,相信我对这部电影的期待感会大打折扣。期待这部电影,其实不是在期待Christian Bale,或者Michael Caine/Morgan Freeman,甚至是前阵子才辞世的Heath Ladger或者亚洲观众万众瞩目的陈先生,而是导演Christopher Nolan到底会呈现出什么样的故事。回顾三年前我对这部电影的观后感,真的有点遗憾为什么当时自己不再详细点说明我有多么喜欢导演的叙事风格。
每次遇到这样的状况,我会真的很想把那支笔砍死。尤其是今天,因为家里的打火机没有gas了,加上我全部能写的原子笔都一齐罢工断墨,搞到我很想找个人出来打一顿。有时候买原子笔都很靠运气的,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买的这一支能够顶多久。就算你买了比较昂贵的笔,它也只能确保你能够用更长的一段时间罢了。当你真的有幸把一整枝笔的墨水都写完的话,那么,你就要去还原了。
我不知道别人会怎么想,可是我的确是很向往电影里面的Ryan Bingham(George Clooney饰演)。挺拔、Charming、潇洒的生活大概光是用想的就会让人兴奋上好一阵子。不过电影中的他很显然是对于飞行有一种莫名的obsession,不然说实在,会有多少人会把一年花一个很significant amount的时间在空中飞来飞去?Always on the move的人从电影中感觉到因为已经很熟练的关系,所以很多事情都是讲求“快、狠、准”的,可能也是因为这样,长年累积下来就变成一种冷漠。Mobility enables one to approach more people, but it doesn’t lasts.
说来话长,其实要说起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话说星期一因为答应了两个朋友一起去溜冰所以放学后我们一行三人一起出发到Sunway去。抵达的第一件事,当然就是先吃晚餐啦。吃饱喝足后因为我有些唱片要买,所以先去唱片行(结果买了一张张惠妹的“我要快乐”给自己,两张林俊杰的“曹操”,一张送人做生日礼物,还有一张是帮我妹买的)。嗯,溜冰过程不太顺利,但是总算在一个多小时后出溜冰场的时候我已经能够不依靠把手溜了(虽然并不是很稳,偶尔还是会跌一下。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朋友说我已经很不错了,因为我觉得自己溜得有点狼狈,哈哈哈。)。溜冰后给我的最佳纪念品,就是因为鞋子的关系,我擦损了脚踝(痛死了),还有就是因为一直乱冲乱撞的关系,我的腿有点疼(第二,第三天痛到要死)。当然这个并不是重点啦,重点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今天一口气看了两部电影,第一部是《Death Note : the Last Name》,另一部下一个post再分晓。饿这部电影,应该是从第一集就开始到现在了吧,感觉还不错,比印象中好,而且也没有上一集的沉闷(感觉上上一部我怎么一直看手表)。听路边社消息说这部电影的结局并没有和漫画版本一致,但是结局安排的非常出乎预料,而且很引人入胜。看到最后我简直快要跳起来大大声欢呼(没错,我并不是那群憧憬新世界的那一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