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WTJ那边得知接下来的星期三会有一场blogger的讲座会,根据一些消息指出,这个讲座将会由本地著名的blogger主讲(Jeff Ooi,Jeremiah Foo和郑立慷)。据我猜测,因为主办当局和主讲人都是专注于时事评论的,所以谈论的也应该大概是blogger的社会责任还是什么的。
最近请不要随便玩文抄公的游戏,请不要随便抄我的文章(大概也没有,有的话要三思,请看看文章末端),不然的话,可以看看这个。现今blogosphere最神憎鬼厌的就是抄袭,所以如果你要以身犯险的话,你要做好的,不是要等待被人唱衰,而是比唱衰更加让人觉得网络人生充满绝望的blog衰。不过,被blog衰也有好几个好处,就是——你会很出名,出名到大家会掏腰包写一篇post来promote你的blog(网页流量是要钱的,使用免费服务如wordpress.com/blogspot除外),然后你的blog就不用愁没留言,因为大家都会很踊跃的数落你。你也不用担心自己的文章没有被欣赏,因为大家都会引经据典告诉你那一部分跟谁人的那一篇在那个时候发的雷同,到时候雷公电母就会出现唱大戏给大家看。你看看你看看,有这么多好处,你怎么还不去随便找一个人的blog来抄?!不过千万得挺住,不要好像之前那个失败的copycat一得到流量就“嚼完松”,这样是很失败的。要相信我,就算你要“嚼完松”也要问过搜寻引擎的公司能不能放过你,不然你的blog就算入土为安,它的尸骨是不会寒掉的,它的灵魂还是会透过搜寻引擎的快取(cache)让你觉得冤魂不散。还有……
这几天人不舒服,或者应该说我病了,可是病人却一样得听新闻。这几天最大单的新闻就是大道过路费起价的事情了。每到了这样的时刻,大家都会看到大道公司一窝蜂出来报穷,然后政府也会很合时宜给他们起价的权利,再不然就是在后台静静鸡赔钱了事。接下来呢,就会告诉人民政府是多么多么体恤他们,然后又多么多么体恤人民。再来就是每次一些必需品起价的时候一定要说的,xx是在本区域内最便宜的。可是问题出在于便宜有个用,我们又不是打算赚了钱到外地生活,所以我们的比外面的便宜有个鬼用。我们最在乎的是,过路费占了我们的生活费多少。如此一算,说我们的过路费比较便宜简直就是胡扯。除非我们被鼓励移民到海外?
有没有想过如果名字这个概念从来没出现过的话,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模样?我很好奇有没有人名字是阿猪阿猫阿狗然后宁愿自己没有名字而都不要这样的名字。又或者一些名人为了不要太受瞩目而宁愿自己没有名字,例如早前很不幸在新加坡声明大噪的那位女生(宁愿自己没有名字纯属假设)。又或者一些觉得自己一事无成,而自卑到宁愿自己的名字从来不存在。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人存在,我想一个没有名字概念的世界应该很适合他们。
今天午饭时间,我一个从槟城来的同学问了一句让我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回答他的问题。“Jeff啊,涅,在KL一对情侣是不是不能搂搂抱抱的?!?”。换做是五年前的我,我会给他这个反应——(=.=|||)。可是今时不同往日,因为就在几年前,好像是去年,我们无所不能的bolehland国土上就出现了一对情侣手拉手接获传票的新闻。而且新闻还闹大到国际媒体上,让全世界的焦点都放在这一宗发生在号称文明国土上的“罪案”。所以,除了短暂的茫然,我不能给他什么更好的解释。
不知道为什么,看完这部电影,感觉其实没有很满意。基本上,这部电影给我的感觉就是下一部已经是势在必行了,因为电影内伏笔处处。其实我不很喜欢这部电影,和惊悚片种没有关系,而是故事的背景好像不太适合。说穿了,我是不能接受这个时代还有仙女托世,还有如此的神力。除此之外,故事的结局更是令我啼笑皆非,我很难去相信女主角可以很安心很安乐的脱罪,毕竟最后死那么多人,是很难去交待的。至少,你没有可能跟人家说是上天的旨意吧?当然这只是部电影,逻辑思考的东西可以暂时丢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