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曾经说过一句很惨酷,但是也很现实的话:“在路旁所谓慈善团体如果向我募捐,我是不会睬他们的……”
是的,听起来是很惨酷,但是要知道,现在欺骗所谓善心人士的人、管道实在太多了,多到你必须要三思才能心甘情愿的从钱包掏出你的钱。人说现代人冷漠,其实我们归根到底还是有血有肉的人,稍微煽动一下,还是会发挥自己的同情心的。而且,花少少钱就能够改善人家的生活,有何不好?只是,你又如何确定对方是不是利用你的同情心,来满足他自己的私欲?人类社会越来越进步,骗人的管道越来越层出不穷,甚至你每天吃的,穿的,用的都有可能是人家用来欺骗的用具。后果是彼此互不相信,你欺我骗。
听过这一句话,本来是一种很好的价值观,但是物转星移,到了这个时代却变成了自己变水鱼的一个管道。这句话是如此说的“宁愿帮错人,也不愿miss掉一个”(大意如此)。到了这个行骗可以出动到一个团体行动的世界,却变成了害人害己的最佳良言。害人,是你可能助长别人的犯罪活动。害己,是因为你浪费了金钱。所以,就算我要做善事,我也宁愿储够一笔钱然后把钱捐给我放心得下的机构也不要在街边一点点一点点捐出去。
为了那几个臭钱,有人甘愿冒用宗教的名义到处“化缘”,有人甘愿装聋扮哑,有人愿意出卖自尊,有人愿意去偷人家的小孩,有人愿意强逼一个小孩和他一起行乞,TMD,钱对你们真的如此重要吗?难道除了钱,这些人什么都没有?在这个号称最先进的年代的今日,这一些,都只能很生动的成为“道德沦落”的真人真事。我不敢想象我们的后代有朝一日重温历史时会不会笑我们戆居?又或者到了那个时候大家已经冷漠了。
为什么突然间说到这个?因为之前发生了一个悲剧,一个小孩子因为意外导致全身大部分皮肤受损。当然,通过报章的大事报导,捐款也有如雪花地涌到受害者家属的手上。但是近日发生了一些事情令到受害者家属蒙受千夫所指,据说是因为捐款使用不当的关系。再远一点的,大家应该还记得南亚大海啸的事情吧。虽然全球所筹到的款项有如天文数字,但为何灾区重建的步伐依然如此缓慢?这个世界不是有钱使得鬼推磨的吗?还是鬼推动的只是某达官贵人的收入数字吧?天晓得……
这一篇不是给普通人看得,你不喜欢我的话其实不必看,这么辛苦,你不如选择离开会让你更舒服一点。我没有必要让你透过我的blog更喜欢我。其实我没告诉你们
女孩A正在和男孩愉快的对话,可是突然间女孩B当着男孩的面前和女孩A说悄悄话。还时不时防备着男孩来偷听,用着她那鄙夷的眼神防范着。
这个故事其实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背景
事情发生在lecture hall里
不过也没关系,第一印象出来已经不是偏向好的一面,那么我又何必在意在陌生人面前建立良好的形象?或许我真的应该在我朋友每次说悄悄话的时候离开lecture hall,无论lecture是不是在进行中。或许我应该表现得更加gentlemen让人家没有嫌我的余地。或许我不该多心,不应该怀疑人家突然在我面前鄙夷的眼神防范这我偷听的时候是在悄悄地说我的坏话。或许这些东西我不应该放在心上,而是应该直接对她说,而不是在这里无病呻吟。或许我对我朋友表示的所谓尊重其实并不够。或许我应该坚信朋友是三世修来的缘分,应该好好呵护。或许下次我冲动的时候如果想一巴掌赏人的时候好像dobby the house-elf一样惩罚自己才表示我EQ够高。或许我不应该这么八卦,让人家有机会说我坏话。或许我不应该在我自己的blog写关于我朋友的事情,不然会令到她很不开心。
故事承接上一部,因爲間中出了一點變化所以就另開新文。簡單來個前情提要好了,話說本月23日(也就是金馬獎揭曉之日)我們要辦聚會。是日聚會主題是「分享」,所以歡迎大家來交流一點心得。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如果你扯得出一番道理來大炮任你車。當然,如果人家聽完了決定要丟鞋子丟雞蛋那是另一回事(除非你贊助啦,那我們就可以幫你弄個網子保護你)。反正這次聚會最重要的,就是出席者本人(不然呢?)。
首先說明一下,個人不是什麼走清高知性路線的人。我自問不是個很好的朋友,有時候冷漠的程度連J媽都看不下去。相對於她以前動輒出門十多人,這兒子最愛的卻是自個兒去看電影。再來甚至到了什麼生日,除了幾個日期較爲特別的否則都大概記不進去。今天會寫這樣的文章,說起來緣由頗多。若真的要我提出一個比較具體的,大概就是這個討論串。
虽然这次生日的蛋糕没有去年的那么华丽(我去年有给你们看照片吗?),但是却仍然很感动,嘿嘿。前一个post已经说了,生日前后没什么差别,甚至毛也没有多长一根,但是蜡烛却多了一根,还真的是……岁月不饶人。好啦,说到我好像很老鬼这样,其实人家今年才21啦,也是能够正式去投票的法定年龄了。奇怪,我为什么说证实投票,将倒好像我以前可以非正式去投票。有个朋友说得好,要杀人应该去年杀掉,因为今年去杀人我就不能够进感化院了,嘿嘿。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