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等待上课时,百般无聊中终于完成的游戏,好幸运!
前言:这次是两篇一起送上,还记得我说过结局已经在了吗?结局,到了文章的结尾你就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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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前传
甜蜜
微酸
苦涩(就是本篇)
结局(文章末端有连接)
又是一个阳光普照的星期天早晨,男孩却独自一人呆坐在客厅。泪水正在有一滴没一滴 的从他刚毅的脸孔掉下,就好像快要决坻的水坝。男孩的手中,捧着一本摊开着,然后看似普通的小簿子,小簿子的封面很是可爱,粉红色的书皮,然后画着一个美丽纯白的小仙女。小仙女的四周,画满了一朵又一朵洁白的白云。画面中的仙女面上露着灿烂的笑容,手上握着一支小手杖。画中的仙女是那么的活泼可爱,看起来像是随着音乐曼妙地跳着轻快的舞蹈。除了小仙女,这簿子的封面还写着这么一行字——“晴的小仙女日记簿”。
你的脑袋坏累了吗?你的眼睛瞎酸了吗?说真的,看到了我这篇文章,今天你已经读进了多少篇?如果是你的第一篇,我会替你多多念点经,一早就被我吓到,本人真是三生有幸*仰天大笑*。如果算出来是大概十篇以内,那么你一定是被公司限制不能乱逛网的,那我会在去天桥底下办事的时候顺便帮你找找面目狰狞的阿婆,然后帮你弄个求子仪式好了(整个重点错置)。
虽然题目说了一遍,但是我还是要重申,我•是•小•气•鬼,毋庸置疑。尽管可能说了好几次,但是如果你觉得我看起来很大方,那么请谢谢我在学院认识的一群朋友训练有方。可是小气是天性,我也不是在宣扬小气万岁,我只是想说:我是小气啊,你吹咩?就是这样嚣张的了,我毕竟不是温驯的小绵羊,没必要隐藏自己的脾气,虽然社会大众都觉得脾气管理不好等于EQ差(这篇出来了感觉我的人缘急速插水)。
说到我写作的习惯,就不得不提我小学的周记了。记得当时还小(四年级吧),不太懂事,写了一则日后想起有点好笑的所谓“诗”打算去参加征文比赛。可是这个征文比赛需要得到校方的印章,所以我胆粗粗问了我级任老师从那里可以拿到。看了我幼稚的“诗”后,不知道老师是不是太过好心还是什么的,竟然鼓励我继续然后帮我搞妥参加的表格。虽然最终没有得奖,但是之后我发觉我最喜欢的作业变成了周记,因为我常常在自己的周记写了一大堆有的没的所谓“诗”,也糊里糊涂的成为带动全班写“诗”的风潮的其中一个因素(当时热衷于此道的不止我一人,比我更为热情的大有人在)。原因是老师已经看厌了大家一直抱怨功课太多的怨言(我们的周记是你喜欢写什么就写的),而鼓励我们去观察身边事物的美妙之处,再用不同的题材写出来。
一万七千多字,恐怕是我这辈子以来很认真写过最长的文章。整个故事的发生是个巧合,是个计划之外的点子,一直到故事开始发展,一切的起承转合都是临时起意的。或许它不是我写过最好的,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它。更重要的是,它是我写过这么多以来追问度最高的一个。能够把它给写完,实在不能说不是个奇迹。说了这么多关于它的事情,你也应该知道,它就是我刚连载完毕的一则短篇小说——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