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身這個現象,如果背景是講華語的世界,那大概會拍成驚悚鬼片。再不然,創意的極限也只是拍成鬧劇(如開心鬼之類)。雖然不見得說好萊塢出品必屬佳品,但能拍得如此炫目真的不得不寫個服字。其實抽掉附身這部分的話,片子的內容就會變得很普通。是說若沒有這個橋段的話,用乏善可陳來評斷此片真的其實不太過分。不過端出了是Twilight系列作者的名號,本片的劇情算起來應該還是算比預料之中要好一些。
刚刚阿呆通知了我一声他的blog搬家了顺便要求我更新他的连接,谈论间突然谈到有人转载他的blog。我当时除了替他感到有点不值,也替他有点高兴(不要这样小人之心),因为这表示他有了一定的价值,这样才有人转载啦!当然,对于转载者是依然应该同声谴责的(我是说那些转载不留连接的),不然以后谁还要写blog(好像说得太严重了一点)。到目前为止,我还没看到有人转载我这一个比无聊小站还要无聊的blog post,算是值得庆幸吧?我是说转载我post的人(给我知道是谁你就知道x,要留点口德……)。
有没有想过如果名字这个概念从来没出现过的话,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模样?我很好奇有没有人名字是阿猪阿猫阿狗然后宁愿自己没有名字而都不要这样的名字。又或者一些名人为了不要太受瞩目而宁愿自己没有名字,例如早前很不幸在新加坡声明大噪的那位女生(宁愿自己没有名字纯属假设)。又或者一些觉得自己一事无成,而自卑到宁愿自己的名字从来不存在。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人存在,我想一个没有名字概念的世界应该很适合他们。
你的脑袋坏累了吗?你的眼睛瞎酸了吗?说真的,看到了我这篇文章,今天你已经读进了多少篇?如果是你的第一篇,我会替你多多念点经,一早就被我吓到,本人真是三生有幸*仰天大笑*。如果算出来是大概十篇以内,那么你一定是被公司限制不能乱逛网的,那我会在去天桥底下办事的时候顺便帮你找找面目狰狞的阿婆,然后帮你弄个求子仪式好了(整个重点错置)。
虽然看不明白电影在说什么,但我还是得承认她在感恩节时说的那句话,她的确是个幸运的人。故事的主人翁Liz GroceriesGilbert,其实是预先领了这本书的版税然后出门溜达了一年回来才交货的,你说这是不是很幸运?!好吧,撇处幸运不说,这是我第一次在大荧幕上……其实技术上来说是第二次看到传说中的Julia Roberts(第一次为The Valentine’s Day)。这次看到她比在情人节电影的时候看起来更脱俗更有气质了一点,感觉她还是比较适合演绎都市里发生的故事。
可能是因为药效的关系,对于我生日的到来我一点也兴奋不起来,虽然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收到了两个礼物(在这里谢谢他们,Thx for the present)。第一次感觉到我的生日是如此的近的时候,是在我上课的时候,系内一个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的朋友(我在小学同学群众也有一个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失惊无神”地用那种神秘兮兮的语气问我接下来的星期二是什么日子。不疑有它的我自然是很自然的回答他是某某公共假期咯,没想到他还在追问除了公共假期之外还有什么事情……被他问到哑口无言的感觉实在很糟糕,但是苦于我当时混混沌沌(那时候开始病了,虽然还没吃药,但是人已经不是很精神了),待我想到,天可能已经黑了。于是他只好说出是我们俩的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