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自己真得太吹毛求疵了一些,所以这次看这部电影是抱着听人说故事的心态进场的。今天看的电影其实在之前已经在书局的时候看了第一章的一点点,再看到这一幕搬到荧幕上还真的不是普通的刺激。是的,今天我看的电影是一部关于21点的——21。这是一部前前后后都是在讲解这个游戏是怎么能够透过系统化的计算来达到最大的胜算,所以我想我不能太惊讶于这部电影能够上映而且全院友族同胞也占了一定的比例。
前天坐在身在建築業朋友車裏,在偏頭痛找上門來的當而,耳邊聽到的是他帶點抱怨的語氣說着地下鐵工程的事請。其中之一,就是關於老街拆不拆的問題。細節其實我記不得清(我在偏頭痛中咧),但因爲不熟悉,所以當時也沒過多在爭辯就是。反正最後我暗自下的結論就是,但願老天不會那天突然間降下政府突然徵用他家土地。我可以瞭解因爲立場的不一樣所以思考邏輯的分歧,但是那種近乎不計人情的話語實在讓人聽了不忍。
一直以为这是一部很单纯的关于一家人一些冲突的triller,可是看完后才知道这只是用来包装反战idea的一部电影。故事是讲述因为一次意外,导致在家乡的Grace(Natalie Portman)误以为自己从军的丈夫Sam(Tobey Maguire)已经葬身阿富汗。在这段沮丧时期,刚出狱吊儿郎当的小叔Tommy(Jake Gyllenhaal)就误打误撞陪伴了Grace和两个小女娃Isabelle((Bailee Madison)与Maggie(Taylor Grace Geare)度过了这段难熬的日子。这段期间,在照顾Grace一家子的当儿,Tommy虽然渐渐培养起了责任心,可是同时间,也和Grace产生了一点点的情愫。
我想我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很清楚告诉大家为什么我发那个报告上来,所以导致有人有点很讨厌我,也间接讨厌起我的blog。其实我的出席报告发上来的动机很单纯,单纯的程度是比那些通过6支滤心过滤出来的纯水还要来得干净,我是希望没办法与会者,或者中途立场者可以至少通过我不很可观的报导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敢说是为了尽一份什么blogger的责任还是什么的,我只是很纯粹的希望大家可以大概知道当晚讨论了什么。
说来话长,其实要说起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话说星期一因为答应了两个朋友一起去溜冰所以放学后我们一行三人一起出发到Sunway去。抵达的第一件事,当然就是先吃晚餐啦。吃饱喝足后因为我有些唱片要买,所以先去唱片行(结果买了一张张惠妹的“我要快乐”给自己,两张林俊杰的“曹操”,一张送人做生日礼物,还有一张是帮我妹买的)。嗯,溜冰过程不太顺利,但是总算在一个多小时后出溜冰场的时候我已经能够不依靠把手溜了(虽然并不是很稳,偶尔还是会跌一下。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朋友说我已经很不错了,因为我觉得自己溜得有点狼狈,哈哈哈。)。溜冰后给我的最佳纪念品,就是因为鞋子的关系,我擦损了脚踝(痛死了),还有就是因为一直乱冲乱撞的关系,我的腿有点疼(第二,第三天痛到要死)。当然这个并不是重点啦,重点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