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小妹邀請我去她學校聽聽她老師講解教育大藍圖的事請,結果回到家大失所望。失望在於堂堂一位法學博士,提出來的論點甚至解讀的角度似乎都有點偏差。不過說是沒有收穫這倒又是未必,因爲其實本人也沒什麼機會去翻閱整個初步報告(Preliminary Report),所以其實並不瞭解。可是就講座裏介紹的部分,其實還是有好大一部分倒是讓我很驚訝的。驚訝的點不止在於其內容,還有就是一些用詞上的不嚴謹以及謬誤。
是太冷吧,他不自覺開始搓起手掌來,手速有點快。
(more…)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七哥哥前几天post了一个很有趣的文章是关于他的房间。看了他的post,我觉得我的书桌甚至房间的凌乱程度跟他相比简直是不遑多让。从我的CD架、散落床头书架前两个学期的笔记、还有一大堆等着被丢弃的书包、飞扬的尘土等等,不知情的人看了只会作出两种推测,一是我的房间发生战乱,再不然就是被贼入侵了(touch wood)。事实上,看起来很凌乱的地方每次都是那几处,只要找个空间来把他们收好就好了啦,哈哈哈。(所以我常常抱怨收纳的空间不够用)
犹记得当时大概是升上中一的时候大伙回母校聚会还是什么的,有个同学抱怨自己在新的环境尚未找到朋友。当时,我们小四到小六的级任老师就鼓励她写日记。我记得当时她是这么说的,日记是你最好的朋友。当然,健忘的我还记得这样的事情就已经很惊天动地了,麻烦放个鞭炮,谢谢。说到哪里了,哦,不过很可惜,不过不重要,因为我不记得这件事情发生在谁的身上。其实突然会想到这个,是因为在报纸看到有位专栏作家写关于日记的一则故事。不用费心去找了,因为看到就是看到,看不到也不用太可惜,因为强摘得瓜不甜(我再说什么啊)。好啦,应该是昨天的南洋商报副刊里的某专栏。
“動作輕柔、不嫌髒臭、打掃無憂、燒飯極優、永遠抖擻,新版管家8系列經已發售。隨時守候、讓你浮生半日閒隨時偷。”
同樣的一個早上,由收音機鬧鐘裡傳出同樣的一把女聲,同樣的廣告文案拉開了序幕。他掙扎着爬了起來,按掉了呱噪不已的鬧鐘。竟然又一天了,再摸了一下自己的臉發現這不是夢境,才不甘不願地拖到了浴室去盥洗。冰涼的牙膏泡沫不斷刺激着這人的感官,像是試圖在喚醒沉睡多時的靈魂。今天是星期二,應該沒什麼特別的行程吧。慣性的轉了個身想要呼喚什麼,但是話到嘴邊卻像是急急地煞了車一樣。當視線重新聚焦與鏡子前的時候,才看清楚了鏡子裡正在刷牙的人也沒長得比昨日更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