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因为还在赶Assignment的关系一行四人到其中一位成员的家完成我们的 Assignment(可是Somehow变成了我的One Man Show,这是后话,待会再谈)。结果刚踏入门口就看到一位女生满身伤,看起来很哀伤的样子。虽然我是很好奇,可是因为素不相识,所以还是不便开口向问。后来透过朋友的查探,才知道她在学院附近被打劫。真是TMD,光天化日之下,这种社会垃圾竟然公然行抢。
其实今天是有很多不满要申诉的,第一个当然是那个抢劫案。接下来就是本少爷非常不爽人家公然恶意地对我骂粗口。他以为他是什么人,竟然口出狂言,如果不是当时本少爷正在忙加上距离遥远,恐怕我的一巴掌随之送上。
话说昨天,小弟因为自己第四稿的Proposal被讲师退稿,不过还好有了比较明确的线索,所以用尽精神在一小时内重新绘制一张。在这种十万火急的情况,再加上我是在讲堂,大家都很安静(就算是谈天,我们十个人也不会吵得太离谱),我也很平静地画。谁不知,这个时候,这个王八蛋突然间对着他的 GroupMember大声咆哮(原谅我用这词儿,但是我真的找不出更适当的词句来形容他的音量)。我只是很给脸地嘘声示意他降低音量,谁不知他竟然 “FUCK YOU!!!”,他奶奶的,他以为自己是什么新鲜萝卜皮。
本来自己忙昏了头没有记住这件事的(因为实在太琐碎了,这种记忆实在不配留在记忆中),可是今天我听到了令我更加火滚的消息。我从自己成员的口中听说这个人很大声(换句话说,是自大,可以参考我之前的自大论)地对他自己的成员说我们的Group做了那么多东西却头头碰着黑。我们差关他什么事,要他管!!!
就是这样多,可能最近因为睡眠时间变少的缘故,所以人也比较暴躁(荷尔蒙失调呵,呵呵呵),这样小事都能气这么久,实在太不值得了
因为旧站的程序我没时间更新,所以迫于无奈下只好暂时关站,没想到竟然有几个王八蛋在我的地盘撒野灌水。为了遏制这类事件继续发生,我唯有把留言版的留言功能关闭。如果大家继续看到我的旧Blog有这类事情发生,可以留言通知我。
唉,人就是那么的无聊,也不懂为什么。最近小弟忙到就来连阿妈都不认得,除了麻鬼烦的Case Study,还有很多测验将会在接下来几个星期接踵而来(详情可以参考之前的英文Blog)。天啊,我可以说这是第一次我感觉到时间那么不够用。呵呵呵。
前几天第一次Post上第一个英文的Blog post,昨天(截稿时已过半夜12点)晚餐朋友向我提起这件事。因为那则Blog内有附上一个超连接是把之前F4的电影观后感翻译成英文的,结果引发不少笑料(不过小弟是无辜的,我没时间去查看啦)。结果我写了两个字的英文直接翻译,然后两者合起来就成了笑料。那两个字就是,Spice(香料), Girls(女孩/姑娘们),结果结合起来应该是Spice Girls(辣妹),可是却变成“香料姑娘”。呵呵呵,可能目前的科技发展还无法完善地把某字和context相互配合翻译所以类似上述的笑料其实很容易发生,呵呵。
嗯,除此之外,可能有人会问我,为什么这个Blog变成半番唐的Blog?这是因为我有一些朋友自小说英文,完全不晓得中文(不过就算会中文大概也接受不了我的语法吧)。所以,为了扩大读者群,没有啦,只是身旁的Blogger全部都是英文Based的,所以为了顺应潮流,我就也Post上一些英文版的Blog咯。不过呢,嗯,因为小弟的英文程度有点抱歉,所以如果有污大家的眼睛,可以尝试去看医生,因为吹沙入眼可大可小。
最后送上一个朋友送上的冷笑话一则,某日上课老师问大家的志愿是什么,当然,小朋友们都争先恐后地抢答。
男生甲:“I like to fight, therefore I want to become a fightER!”
女生丙:“I like to write, I want to become a writER~”
到小明了,他很骄傲地说:“I like to draw, I want to become a drawER~”
有點慶幸讀者不多,所以可以任意妄為偶爾寫寫小說天天連載到結局。但是我生活不光只有小說,偶爾也要來點input讀讀書就是。剛過去的幾天,我剛好一次過讀完兩本,想說可以寫一寫。要澄清的是這兩本我不是一口氣看完的,因為其中一本我至少是看了三四個月才看完。現在有點做不到一次過讀完一本厚厚的書,尤其是剛好翻到的不是小說的時候。這次三個月,說來也算快的。之前看過另一本,前前後後看了大概有半年吧。
这一篇不是给普通人看得,你不喜欢我的话其实不必看,这么辛苦,你不如选择离开会让你更舒服一点。我没有必要让你透过我的blog更喜欢我。其实我没告诉你们
女孩A正在和男孩愉快的对话,可是突然间女孩B当着男孩的面前和女孩A说悄悄话。还时不时防备着男孩来偷听,用着她那鄙夷的眼神防范着。
这个故事其实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背景
事情发生在lecture hall里
不过也没关系,第一印象出来已经不是偏向好的一面,那么我又何必在意在陌生人面前建立良好的形象?或许我真的应该在我朋友每次说悄悄话的时候离开lecture hall,无论lecture是不是在进行中。或许我应该表现得更加gentlemen让人家没有嫌我的余地。或许我不该多心,不应该怀疑人家突然在我面前鄙夷的眼神防范这我偷听的时候是在悄悄地说我的坏话。或许这些东西我不应该放在心上,而是应该直接对她说,而不是在这里无病呻吟。或许我对我朋友表示的所谓尊重其实并不够。或许我应该坚信朋友是三世修来的缘分,应该好好呵护。或许下次我冲动的时候如果想一巴掌赏人的时候好像dobby the house-elf一样惩罚自己才表示我EQ够高。或许我不应该这么八卦,让人家有机会说我坏话。或许我不应该在我自己的blog写关于我朋友的事情,不然会令到她很不开心。
经过了两年多的浑浑噩噩,两个月的筹备,两个月的等待,终于第一章已经来到了尽头(其实应该说就快结束,因为还有很多手尾)。也不知道这个讯息是不是来得及时,因为现在的我其实刚刚从开了快一百公里的路程回到家(企鹅和北极熊应该很想拿根狼牙棒还是什么的追杀我),结果回到家才让电脑从冬眠中苏醒,就看到了电邮提示。就在我迫不及待的打开电邮内容后……
今天的天氣甚是晴朗,那陽光之燦爛像是今天附贈溫暖一樣。從遠處看去,草原的上空滿是粉紅粉藍色的氣球在飄蕩著。可是在遠處看不到的是,在那團氣球之下,卻正上演著逃難記。明明是個婚禮,怎麼一轉眼變成了眼前的這個災難?為什麼突然間要為了活命,不得不用一切力氣擺脫身後的這個怪物?見勢頭不對的賓客早就四散,剩下的只有對新娘窮追不捨的一隻怪獸。
在帮忙小迪整理资料的时候,发现了里面也记载了一些以前从来没有人说过的事情。比如说,当两个执行者被分派同一个任务的时候其实其中一个是被要求同时杀掉另一个执行者的。所以这应该算是解释了为什么高孟和裴达同时出任务,而高孟也必须杀掉裴达。如果是这样,当时裴达和昌哥出任务的时候,是不是同时间昌哥也被委派杀死裴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