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我写作的习惯,就不得不提我小学的周记了。记得当时还小(四年级吧),不太懂事,写了一则日后想起有点好笑的所谓“诗”打算去参加征文比赛。可是这个征文比赛需要得到校方的印章,所以我胆粗粗问了我级任老师从那里可以拿到。看了我幼稚的“诗”后,不知道老师是不是太过好心还是什么的,竟然鼓励我继续然后帮我搞妥参加的表格。虽然最终没有得奖,但是之后我发觉我最喜欢的作业变成了周记,因为我常常在自己的周记写了一大堆有的没的所谓“诗”,也糊里糊涂的成为带动全班写“诗”的风潮的其中一个因素(当时热衷于此道的不止我一人,比我更为热情的大有人在)。原因是老师已经看厌了大家一直抱怨功课太多的怨言(我们的周记是你喜欢写什么就写的),而鼓励我们去观察身边事物的美妙之处,再用不同的题材写出来。
很久都没心痛的感觉了(近期内或许有,但是程度似乎不是很强,因为没啥印象),第一次心痛,犹记得是在我小学大概二年级左右的时候发生的事。那时候的我还没搬到目前Subang Jaya的新家,还住在一个Petaling Jaya的组屋二楼。还记得那时候爱心爆棚的我养了两只小乌龟,作为一个称职的小主人,我每天都为它们吃饲料,然后间中还会为他们洗洗居住的环境以及他们的外壳。总之爱它们的程度,不亚于当时刚出世的小妹。因为小孩子嘛,养小宠物当然会是比较紧张的,所以那一阵子我的生活中心可以说是围绕着他们的。很不幸的是,由于我妹的年幼无知,在某一天,我妈竟然告诉我,我的乌龟已经全数被我妹抛下楼了。当时的我心简直像是被人撕碎一般,然后只记得我哭了很久,而且不肯去上课。当然我也下了楼去看看我的乌龟在那里,还记得我似乎是找到他们的外壳碎片(是不是真的不得而知)。这是我第一次最心痛的经验,虽然我和我乌龟的缘分并不持久,但是我是真的把全副的心拿出来去爱它们的。之后也不懂为什么我妈就不太喜欢我养乌龟了,而我直到现在也没养乌龟。间中还有养过一段时间(但不长),之后在我妈的坚持下就送人了……
有时候,翻开报章看到那么多自杀的新闻真的让人很感慨、惋惜一个生命就这样陨落了。当然间中会有很大的一部分人士会抱持着一个看法——“啊,真傻,怎么不看开点”。曾几何时,我也是其中一员。没错,从我们第三者的角度,很多自杀者的情形在我们看来是那么的不值一提,但是不要忘记,我们不是当事人,我们根本没有资格去评论他们的决定。有时候,我真的觉得我们是不是被“近局者迷,旁观者清”这句话影响太深了。当然,我不是否定这句名言,我也没资格去否定,只是我们漏了一点,他们的心理健康是不是真的可以承受所受到的打击呢?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发觉很多“仙家”很喜欢说“如果他怎样怎样,就不会搞到如斯下场。好了,那么为什么仙家们不在事前伸出你们的援手呢?
(比较技术性的废话)奇怪的标题,不过很贴切的描述我的眼睛的状况。这几天因为要最后冲刺我的Final Year Project,所以常常不够睡,in fact,从旅行回来开学后,够睡的日子好像并没有很多。所以最显著的效果,就是人大概憔悴了一些,也瘦了一点点。说实在,过去的一个月疯狂Coding(也就是我为什么这个月忙碌到极点的原因)真的让我发觉前期做的System planning真的有如虚设。因为我们被要求做的东西规模很大,而我们还没有这个机会做那么大的东西,为了这个我特地按照MVC structure弄了一个架构出来,其实这个架构是我在internship写出来的,刚开始的时候的确还是足够应付我们的需求,可是到了后来,当细节开始慢慢铺陈的时候,问题就慢慢开始浮现。
先要聲明本人不是偵探小說迷,所以本文該會充斥很多關於此類小說的迷思。通過這段聲明,不需用膝蓋想大概也知道今天說的這本書屬於什麼類型的。不過話說,本地突然間出現了這家出版社完全是在我認知範圍之外。不過一部分原因自然是因爲我也不太關心,只是知道了去書局走走後也不太見這家出版社的書籍。透過了之前的聚會,我拿到了一本review copy所以今天要來說一說。
見面,從曾幾何時的滿心期待,到如今已然悄然變成必然發生的例行公事。看電影,從以前黏嗒嗒分也分不開,到現在之間的距離已經堪比大象步道。想當初愛得如此掏心掏肺,愛得那麼狠心扯開在懷裡緊抱住自己的那個他,為的只不過就是要騰出一個空間。結果萬萬沒有想到,才過了才沒多少日子,當所有的熱情都淡下來以後,一切又再度靜如止水。世事之難料,從此可見。
因为旧站的程序我没时间更新,所以迫于无奈下只好暂时关站,没想到竟然有几个王八蛋在我的地盘撒野灌水。为了遏制这类事件继续发生,我唯有把留言版的留言功能关闭。如果大家继续看到我的旧Blog有这类事情发生,可以留言通知我。
唉,人就是那么的无聊,也不懂为什么。最近小弟忙到就来连阿妈都不认得,除了麻鬼烦的Case Study,还有很多测验将会在接下来几个星期接踵而来(详情可以参考之前的英文Blog)。天啊,我可以说这是第一次我感觉到时间那么不够用。呵呵呵。
前几天第一次Post上第一个英文的Blog post,昨天(截稿时已过半夜12点)晚餐朋友向我提起这件事。因为那则Blog内有附上一个超连接是把之前F4的电影观后感翻译成英文的,结果引发不少笑料(不过小弟是无辜的,我没时间去查看啦)。结果我写了两个字的英文直接翻译,然后两者合起来就成了笑料。那两个字就是,Spice(香料), Girls(女孩/姑娘们),结果结合起来应该是Spice Girls(辣妹),可是却变成“香料姑娘”。呵呵呵,可能目前的科技发展还无法完善地把某字和context相互配合翻译所以类似上述的笑料其实很容易发生,呵呵。
嗯,除此之外,可能有人会问我,为什么这个Blog变成半番唐的Blog?这是因为我有一些朋友自小说英文,完全不晓得中文(不过就算会中文大概也接受不了我的语法吧)。所以,为了扩大读者群,没有啦,只是身旁的Blogger全部都是英文Based的,所以为了顺应潮流,我就也Post上一些英文版的Blog咯。不过呢,嗯,因为小弟的英文程度有点抱歉,所以如果有污大家的眼睛,可以尝试去看医生,因为吹沙入眼可大可小。
最后送上一个朋友送上的冷笑话一则,某日上课老师问大家的志愿是什么,当然,小朋友们都争先恐后地抢答。
男生甲:“I like to fight, therefore I want to become a fightER!”
女生丙:“I like to write, I want to become a writER~”
到小明了,他很骄傲地说:“I like to draw, I want to become a drawER~”
吸氣,一步、兩步、三步、四步、五步、六步⋯⋯
當你無法靜下心來打坐,那就出門去跑步吧,有人是這麼說的。於是這就成了他的習慣,開心時疾跑,不開心時慢跑。無論晴天雨天,唯行雷閃電才看在老天份上乖乖待在室內。只要有一天不跑,就渾身覺得不對勁。也不是沒試過慢跑機,但是幾次下來發現這根本就跟不停在輪子內跑的天竺鼠沒兩樣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