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篇延了又延的post,实在很对不起每天接近1000个hits的点击率(不过好像只有30多%是人来的,其余都是搜寻引擎的机器人)。在这里,我……继续写我的(没什么好道歉的,我的blog又不是为了你而生存的,哈哈哈哈)。好啦,其实是说前几天劳动节我跟妈回了她乡下——叻思(Rasa,我妈和老一辈的都读“la4 si1”)。听过老妈子说,以前叻思是一个满繁忙的小镇,繁忙的程度甚至不输于目前的吉隆坡,因为当时那边生产锡矿啦。不过随着锡矿的减少,那边的发展也开始慢慢的停顿下来了。可是最近几次下去都深深的体验到人事已非这个词儿的力量,因为不止路变宽了(附近好像有工业区还是水坝还是什么的),而且树也变少了,还有的就是独居老人也变多了。
过了半响,当我终于回过神来的时候,我抓起还在水中飘荡的手机,机械化地走回到我的办公台上。经过了一个早上的恐惧冲击,我的理智慢慢开始恢复,到底是谁在恶作剧?可是十五岁那年的誓言甚至到现在我还没跟别人说过,天晓得接下来我还会收到什么讯息,不过至少目前对方已经少了一个媒介跟我联系吧。午餐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同事们也陆陆续续地回到办公室。这时候我的同事拿了一张纸条要交给我,说是一个小孩在他们用餐的时候交给他交待他要把纸条交给我。
有没有想过如果名字这个概念从来没出现过的话,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模样?我很好奇有没有人名字是阿猪阿猫阿狗然后宁愿自己没有名字而都不要这样的名字。又或者一些名人为了不要太受瞩目而宁愿自己没有名字,例如早前很不幸在新加坡声明大噪的那位女生(宁愿自己没有名字纯属假设)。又或者一些觉得自己一事无成,而自卑到宁愿自己的名字从来不存在。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人存在,我想一个没有名字概念的世界应该很适合他们。
说是生平第一次好像很夸张,其实只要翻一翻过去六年的记录(是的,以blog这种形式发布文章不知不觉已经六年了,这里的记录只有5年半左右tho,不用去翻了),其实会发现我不聪明的moment其实还蛮多的。不过自己是总觉得每每遇到挫折的时候,总觉得这次怎么会比上次更糟糕,然后把上次那种down到谷底的心情给好好忘掉。所以结论是——如果要忘掉上次的挫折,那就跌得比上次更惨好了,那么上次的就会微不足道*呈很厉害的样子状*。
上星期六正義大報的頭條看了很是讓我火大,雖然這幾年的新聞本來就叫人看了很光火。由於我沒有太留意新聞,所以認知裏警方對治安的評價一直都不錯(好過那些落後國家)。可是那天的報章頭條新聞,說起來乍一看調子還是一樣的。可是那篇新聞重點不在吹噓,而是警長希望重設內安法令改善治安。這麼說來,警方是終於承認自己的無能必須靠內安法令來維持社會秩序麼?
先说说执法者在大众留下很普遍的印象吧,至少据我观察身边人们对之的印象,老实说也并没有太好。如果不相信,你去捏造一个故事,说自己在红灯左转后,就那么刚好被躲在树丛内的警察逮了个正着。十之八九(这数据完全是本人仙家指数取得),听着都会说警察可恶,然后如果碰巧曾经“深受其害”的话,还会咬牙切齿地大说警察的坏话。这篇文章不是要说执法人员的害群之马是怎样自己拿来贱,直到还要折堕到在警车贴上“我反贪污”的贴纸,只是纯粹想要探讨理应很威武的警察,为什么竟然落得如此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