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吐不快,但是不知道吐什么出来,这个叫什么?简单两个字——无奈。为什么无奈?一来是为了分组的事情忙,二来是为了自己的blog post用意和意思被扭曲。不知道自己发这么多东西出来把事情摊开来讲会引发这么多事端,是我高估了大家的心胸吗?还是大家宁愿什么事情都当没发生过,一切扫入地毯下就好了,那么眼不见为净?然后结论就是,我只不过是一个八公去烦一些不该去烦的事情。如果是这样,我认命算了。但是我就是不甘心,我不甘心同学见还要顾忌这个顾忌那个,不甘心看到大家为了这么小的事情引发那么多风波。但是不甘心又能如何?我只是选择了把一切发生的经过记录下来,我并没有,也没有必要去邀请他们来看我的blog。
百無聊賴地走在街上,城市的這個角落一如往常的熱鬧。就在路上亂晃的時候,一個老外從前方走了過來,樣子甚是熱情。結果在對方問了聲好後,就直接進到正題問現在幾點然後頭也不回就走了。想起來,這些年走在路上這冒失的遊客算是第一個主動來「搭訕」的人吧。說是搭訕也有點太勉強,畢竟才不過問個時間。經過了這些日子,那曾經刺心的傷痛也總算慢慢癒合了。雖然最後心裏還是留了道疤痕,但也總算是痊癒了。
前两年我有去过槟城走走顺便探望个曾经一起去柬埔寨背包的朋友(天,那篇游记确定泡汤了),事隔多年她终于投身了新闻业。那几乎就是我们在背包后第一次面对面见面吃个晚餐,想当然尔经过了那么多年不见话题大概不会断。吃到半途有个卖报纸的安哥走过,然后我朋友就有点神经兮兮的在看是什么报,知道是另一家报社的报纸后整个呈现心痒痒的表情,刚好是遇到我还没看到隔天的新闻,所以我就买了顺便借给她们看(她当时带着同事)别家报社的头条和内容是什么。
剛去翻了這小說什麼時候開檔的,原來不知不覺這樣就過了快兩年了。故事從2011年12月12日開始,一直寫到今天發佈完畢老實說個人是意外的。還記得當年開始構思的時候,某電玩大作正在炒作人氣。也就是這樣,我也順道重溫了這系列電玩的背景故事。說起來這故事,其實說穿了也就是個很典型的天使對抗魔鬼的故事。不過既然要寫了,當時就像說不如從這裡出發但是不要走純粹的善對抗純粹的惡這樣。
『你終於醒來了。』
醫院裡外無時無刻都人來人往,在這個傍晚自然沒有例外。
一睜開眼,就看到眼前有個女人在床頭站著。只見她的臉色甚是蒼白,眼神裡除了憐憫還帶有一絲悲苦。小月呆呆地注視著,仿佛失去了所有反應的本能一樣。前一刻明明還在家附近的街道,眼前的房子應該是已經化成了灰燼不是麼?怎麼突然間,一睜眼就到了這個眼前一片慘白的地方?眼前這個人到底為何人?我認識麼?這到底是怎麼回事?為什麼要哭得這麼淒慘?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