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如果有看报纸的话,除了巫族同胞外应该会有点觉得可笑。但是这种可笑却是那种带有心寒的笑,或者是苦笑,但不是苦尽甘来的笑。是什么新闻呢?我可以很确定告诉你,不是炸尸案。你不可能没有注意到这个新闻的,因为篇幅实在太大,或者可以说是举国注目的焦点。我不要告诉你是那一则,你要知道可以找朋友问问这几天报纸上有什么新闻。当然这样严肃的东西我很少会去写,在这里只是提提罢了。
犹记得当时大概是升上中一的时候大伙回母校聚会还是什么的,有个同学抱怨自己在新的环境尚未找到朋友。当时,我们小四到小六的级任老师就鼓励她写日记。我记得当时她是这么说的,日记是你最好的朋友。当然,健忘的我还记得这样的事情就已经很惊天动地了,麻烦放个鞭炮,谢谢。说到哪里了,哦,不过很可惜,不过不重要,因为我不记得这件事情发生在谁的身上。其实突然会想到这个,是因为在报纸看到有位专栏作家写关于日记的一则故事。不用费心去找了,因为看到就是看到,看不到也不用太可惜,因为强摘得瓜不甜(我再说什么啊)。好啦,应该是昨天的南洋商报副刊里的某专栏。
和裴达不同的是,除了预见死亡,我还能预见围绕在身边发生的一些事情。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知道我有这个能力的人除了裴达也没有任何人了。总觉得与其说是一种老天给我的特别恩赐,还不如说这是一种诅咒来得更贴切一些。也可能是因为一直都有这样的观念的关系,关于能预见事情的能力,我从来没跟任何人提过,哪怕是只字片语。
其實應該很早寫這篇文章,但放在跨年文之後會覺得很諷刺。要說意外也不然,但在第一個上班日收到裁退消息還是有點錯愕。但錯愕歸錯愕,過後全程其實也沒什麼太多的情緒起伏,真的要說我還頗為relieved的。在老闆火急火燎跟我聊後(其實他元旦日就要跟我約談,但我當天沒看工作訊息,隔天在他約定好前一小時才看到),甚至過幾天我跟上司例常每週的討論感覺都一樣……
(more…)如果这部电影真的用上这篇文章的名字来做译名的话,相信我对这部电影的期待感会大打折扣。期待这部电影,其实不是在期待Christian Bale,或者Michael Caine/Morgan Freeman,甚至是前阵子才辞世的Heath Ladger或者亚洲观众万众瞩目的陈先生,而是导演Christopher Nolan到底会呈现出什么样的故事。回顾三年前我对这部电影的观后感,真的有点遗憾为什么当时自己不再详细点说明我有多么喜欢导演的叙事风格。
刚刚看完这部电影,据很多朋友说很感人。看预告片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很想看的欲望,就算要看,都是因为导演的关系吧。我其实并不熟悉片中的三位主角,只是知道他们曾经拍过什么电影(不要问我情节,我真的不知道)。说说故事吧,其实我是觉得故事的场景如果搬到现代会比较刺激,因为搬到那个时代我不晓得那艘破船如何把这么大块头的钢王(好啦,用回金刚)运回纽约。更白痴的是,既然大家都见识过他的破坏力,凭一个破锁头就能够把它锁起来?导演也当我们太白痴了。
故事情节不见得特别特出,一个应该很感人或者很恐怖的片子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眼中变成一个笑话。而且我真的很想知道片中演员们的衣服那里买的,怎么经过了这么多亡命冒险后还是那么完整(意即没穿没烂)。虫虫的部分实在太恶心了,恶心的程度让我真的如坐针毡。金刚的“战斗场面”带给我的感觉就是导演是不是在讽刺打“烂仔交”的人?怎么那场简单的大都拖了那么久,如果嫌十面埋伏的章子怡太过大命的话,那么Ann Darrow(Naomi Watts饰演)岂不是拜得神多?
很可惜,到现在未知我还不能接受剧情安排人兽恋。可是,看到最后的那一幕,我还是有一点感动。但是,我还是不能接受Carl Denham(饰演)在最后说的“美女杀死了野兽”。要不是他死不要脸把金刚搬回来,那么金刚安安分分地活在自己的世界有何不好?TNND,难得他还能大言不惭得说出这样的垃圾……Jack Driscoll(Adrien Brody饰演)说的很对,“他最擅长的就是破坏自己心爱的东西”。
总的来说,其实Jack Black是整部片子最出色的一位,他把这个导演的不要脸,白痴,和骗子的本色发挥到淋漓尽致。而编剧Jack Driscoll则有一点点木纳……女主角不懂是不是因为这部电影的关系,所以看起来真的很忧郁,但是那种表情可不可以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顺道提一提,女主角的眼睛很漂亮,而且很多个镜头都捕抓到她的魅力。此外,Ann Darrow和编剧Jack Driscoll的对手戏太少了,如果在多一些的话,不知道据情会怎么样发展下去。
题外话:我最近miss了很多戏恰巧有两不是Adrien Brody有份参演的,分别为The Village和The Jacket,看来大概没什么机会了。我的其中一位同学不住口得说他很有魅力(也很帅),但是看来看去比他帅的人多的是,真搞不懂女生的审美标准……
两个星期前有幸应邀(好啦,我承认是因为这老友少开口请求所以心软答应,我就是这样的滥好人那又怎样?)去一个他们中心举办的一个运动会做个义工,虽然是碰上星期六平时我应该会去玩ultimate的时候,不过恰好当时脚是带伤,所以时间是空了出来就答应了(就硬是为了要凑那堆字出来,你吹咩?)。另外,也因为老友有拜讬(这几天才学会是讬不是托)找多几个人,所以在我的振臂疾呼下,招到了很热血的Emily过来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