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真的过得很恐怖,上一篇才说自己行尸走肉(好像有,好像没有,还是自己这次过分夸张?),就马上有现眼报了,所以以后说话可得小心一点。怎么说呢,过去几天忙到天昏地暗,惊天地泣鬼神。那种忙碌,就好像是你被一根麻绳紧紧箍着你的脖子,然后麻绳的另一头,是一个仆街骑着快马(说到这里,胡叔叔的亲戚刚骑了金马,恭喜啦。希望很快轮到胡叔叔)拖着我。那种速度,恐怕你会宁愿驾车10公里/小时都不要被这样的速度拖着走。
前天星期日因为八卦心态作祟,于是就应邀出席了一个某新进杂志办的邀稿分享会。好啦,虽然很虚伪地假扮了文艺青年与会,但是说曾经完全没想过是不是有投稿的可能是骗人的。不过万幸的是当时这个念头一闪就过了,比天上那见鬼快的流星还要快,因为生文章丢来自己的blog已经是很不容易了,更何况是生一篇搞给人家?
「滾,我永遠不要再看到你!」,捶門聲跟咆哮聲很是熟悉,但到要趕出門這是第一次。
今天终于能够抽空赶去看这部动画(Over The Hedge)了,太爽了,有多久没有在戏院大笑了,爽到不得了。还好今天赶得去看,不然恐怕要抱憾了,因为似乎快要下画了。这部动画和dreamworks的其他动画作品一样,都是找来一大堆大牌来配音,比如说The Shark’s Tale的Will Smith,The Shrek的Tom Hanks等,这部有大只佬Bruce Willis坐镇(不过我很少看他的电影,不能够recognize他的声音,你知啦,我这个年代的小朋友是看The Matrix长大的,所以不认识也不全然是我的错)。很喜欢看卡通动画类的作品,因为不会看到演员的搏命演出因为喜欢自己很kidult的一面(所以给人嫌酱大个人还看卡通咯)
前几天真的过得很恐怖,上一篇才说自己行尸走肉(好像有,好像没有,还是自己这次过分夸张?),就马上有现眼报了,所以以后说话可得小心一点。怎么说呢,过去几天忙到天昏地暗,惊天地泣鬼神。那种忙碌,就好像是你被一根麻绳紧紧箍着你的脖子,然后麻绳的另一头,是一个仆街骑着快马(说到这里,胡叔叔的亲戚刚骑了金马,恭喜啦。希望很快轮到胡叔叔)拖着我。那种速度,恐怕你会宁愿驾车10公里/小时都不要被这样的速度拖着走。
我想我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很清楚告诉大家为什么我发那个报告上来,所以导致有人有点很讨厌我,也间接讨厌起我的blog。其实我的出席报告发上来的动机很单纯,单纯的程度是比那些通过6支滤心过滤出来的纯水还要来得干净,我是希望没办法与会者,或者中途立场者可以至少通过我不很可观的报导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敢说是为了尽一份什么blogger的责任还是什么的,我只是很纯粹的希望大家可以大概知道当晚讨论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