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蜘蛛侠在银幕上大展雄威,内心挣扎的时候,不知名的人打了个电话来。因为知道电影会拖很久(实际上真的好拖,拜托~),所以为了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虽然也没有很好看),所以就挂掉电话,之后回个讯息说我会打回去。之后不知道怎么的,很多人很不知好歹一直call来,不耐烦起来真的有点冲动想把电话挂掉。散场飞奔(我怕飞奔会导致bocor)慢步去厕所解决生理需求后,才回电给对方,顺便查探是不是美女不小心撞上门。哪里知道,是个男的接电话,让雷公电母在这个大晴天出现更为合理化的事情发生了,对方是要找我去吃饭的。这个对方并不是别人,正是在凌晨时分上了电台大开杀戒的胡叔叔(见了面叫不出胡叔叔这个称号……因为很难跟我印象中叔叔的形象挂钩)。
嘴巴一直说着很久没有看电影,实情是本少爷已经没有那种闲情在放工后经过一个小时半的车程再去看电影。今天得感谢这部电影最后一天上映所以终于打破没时间这种烂借口赶去看了这部应该算是叫座的电影。可能是最后一天上映的关系,所以整间电影院挤满了人潮,相比上次在应该算是同一间theater内看的《鸟屋》简直就是差天共地。基本上这部电影是个大杂烩,掺杂着总共18部短片,总片长应该接近两小时。
最近开始了生命的另一个阶段,或许也是最漫长的一个阶段,就是踏入社会投入忙碌的职场生涯。不知道在这方面我是不是个幸运的人,在实习期间虽然日子是不太快乐,但是每天到时到候我的supervisor都会把我赶走。而在这家公司,我第一天工作就被人在六点钟催促我走人。而且不记得是第二天还是第三天在放工前十分钟我的上司就恫言说六点钟sharp就会落闸锁门了。
人類對末日的狂熱已經不是一次兩次的事情了,雖然事後都證實只是狼來了,但這把戲仍然時不時上演着。慶幸的是,到現在為止應該還沒發生有人以末日之名號召大屠殺“大解放”,或者一群人因過度恐懼決定集體自殺之類的慘劇(是啦,我承認是看完1Q84才會如此聯想)。一個星期多過去了,末日彷彿只是一場鬧劇,渡過了,人生照樣繼續。有時候我在想,萬一末日只是遲到?
附身這個現象,如果背景是講華語的世界,那大概會拍成驚悚鬼片。再不然,創意的極限也只是拍成鬧劇(如開心鬼之類)。雖然不見得說好萊塢出品必屬佳品,但能拍得如此炫目真的不得不寫個服字。其實抽掉附身這部分的話,片子的內容就會變得很普通。是說若沒有這個橋段的話,用乏善可陳來評斷此片真的其實不太過分。不過端出了是Twilight系列作者的名號,本片的劇情算起來應該還是算比預料之中要好一些。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