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过得很慄,皆因我的seminar supervisor托我的保险lecturer捎来了一则不算是好消息的坏消息。怎么说呢?因为我的seminar supervisor可能等我这个死仔包等到不耐烦了,所以干脆快刀斩乱麻要我快快交report。虽然最近这几天我开始拼命,但是我知道如果要我这个月把所有搞妥的话,我可能会干脆烧炭比较方便快捷。好啦,乱讲,touch wood man。我才没那么脆弱,最多只是晚上睡不着罢了。其实我也晓得自己这几个月除了这个学期的一些科目的功课外,其他的project我还是没什么心机,提不太起劲去做,什么人来刮我一巴?可是这几天我总算抓到了工作的心情了,所以这几天必须要新鲜滚热辣把所有的工作安排上轨道。
這幾天Émilee在揪guestblogging,所以我在想揪人跳坑的我是不是也要來響應一下當作支持。可是道人家家作文,這學問實在也真大。寫得好又怕功高震主,寫得壞又會砸自己招牌。所以若要應對得宜,我會寧願寫得比人家精彩逼死他這中間應是有很多東西可以考究。所以爲了讓大家準備好去人家家反客爲主客串一下,且容小弟我唬爛瞎掰跟大家一起討論一個所以然出來好讓大家在人家家撒尿愉快。啊,說得我都背後快有道光惹快臉紅了。
今天要介绍一个游戏,简单到我只是跟我妈说了一次,她就弄明白个中奥妙的游戏。这游戏主办人虽然说得清清楚楚,也不能说隐藏,就如果未经过深思(很可惜,好像没有人肯这么做),背后的数字流通恐怕就没有人知道。为了不要替某公司打广告(我个人认为他们赚取暴利),所以我用很多的metaphor来形容这个游戏。假设现在有甲乙丙三方,事实上游戏之需要至少三个人就能开玩了(甚至在甲非常desperate的状态下,甲也可以分饰乙丙或丁等)。假设甲是庄家,乙丙(或其他人)都认识甲但却互相不认识,为参与者。
在前往這七年後再度一起出席的演唱會途中,小雨不住回憶著當年第一次見面的情景。在敘述當年的事情之時,還不忘跟旁邊還在開車的他打鬧著。聽到對方過度誇張化自己的行徑的時候,他老實不可氣地搶白說從來沒在搖滾演唱會看到那麼淡定冷靜的一個人呢。哪有人可以在一整夜的演唱會,連叫一聲還會害羞的。
不知不覺,距離上一篇已經快要三個星期了罷。自從去年決定了跳坑以來,這裏一直持續有新文章發佈。這次的停頓,主要是新年到了要休息一陣。現在也該是時候回來繼續寫了,不然積累了一堆事情不寫有點不蘇湖。今天要寫的,是新年前趕在下畫前看的一部電影。看完的當下很想寫,可是那陣子在試圖趕着把一部短篇寫完所以留到現在(目前還剩十個章節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