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本来是应邀去成功时代广场拍照的,可是临时接受邀约去附近的餐馆用餐。本来是很单纯的以为是普通blogger间的聚餐,不过抵达才知道原来这篇文章就是传说中的Advertorial。老实说,Advertorial要写什么(前提是我愿意的话),我都可以,惟独是食评……怎么说呢,应该说小弟味蕾一直以来虽然说不上是残废,不过只要不是能让我吃得吐不及的话,我都OK的,呵。好啦,既然说的不行,那就用眼睛看吧。
因为一开始并没有很期待这部电影,所以并没有太留意,所以对这部电影的拍摄动机,背景什么的统统一概不知。不过我知道的是今年的双十其实是辛亥革命的一百周年,至于辛亥革命到底为的是什么,出了推翻满清皇朝之外,基本上我也所知不多。其实家里并不是没有中国近代史的东西,可是感觉上我家里的近代史关于辛亥革命、或更早一些的什么公车上书、什么变法的篇幅好像并不多,倒是国共内战的篇幅好像比较多的样子。或许就是这样吧,就催生了这部《十月围城》的诞生。
虽然在网络上,看到Avatar这个字眼我们都会下意识link到所谓的大头照或头像,不过同一个字在这部电影应该叫个什么替身或是什么的比较贴切吧?不过老实说,看完了,一整个会觉得之前Bruce Willis打到要死的Surrogates完全是超级小成本制作。不过特效人人都能做,这在现今这个时代已经是有钱就能办到的东西还是说说就算了,回到最重要的点,自然是故事本身。简单来说,这是一部大体上来看类似《无间道》的电影。不过如果这样说,这部电影……或者应该说很多电影都是集天下之大全(难听点叫天下文章一大抄,不过抄袭这个issue最近很敏感,我选择另一个说法),基本上这部电影就是The Matrix、Pocahontas、Surrogates、无间道、Harry Potter、The Lord of the Rings等等电影的综合体。
这一段文字基本上是为了证明在中时部落格大赛的参赛表格是我亲手呈上去的,也是part of整个的游戏规则。是的,我又很不小心入围了初选这一个阶段(其实这初选跟咱们的部落格祭的初选也是差不多的),从大概902人中,我就是比较幸运的那200+人中的其中一位。跟我同类别而也是认识的还有 @hudxuan,呵,那就祝咱们好运啦。至于感言嘛,其实上次不小心得奖(是说,大马部落应允的评审评语大概不会跳票吧?)后已经大锣大鼓写了一大篇了,况且现在也只不过是初选入围,也没什么好再写的,呵。
今天又去了希望之谷走了一趟,这次感觉跟上两次有点不一样(第二次因为天空不作美,所以拍照不多不成篇)。第一次其实一切看起来都还好,而且那个时候好一些建筑都已经髹上白色,所以看起来感觉很整齐(有医院feel)。当时候只是听闻要拆了,不过好像还没看到有什么动作。第二次就是听说开始拆一些建筑了,所以旨祥就带我们再度重游,只是当天天空不作美我只是匆匆掠过就走了。这次同行的,则是摄影人课程的几个同学。
会喜欢上她的文字,也不过是这一两年的事情。这次见到她真人,真的让人不禁怀疑她是不是得罪了出版社,所以出版的文集里面她都是披头散发的。星期六的讲座当天,是我第一次去看写书人的讲座,当时的她,跟我最近在电视上看到的专访的她的打扮差不多一样,是说,最近写书人都有打书服吗?*大误*不过一整晚下来,我还真的不得不佩服她的修养和睿智,面对着一群有些摆明车马就是来踢馆的观众,仍然用她独有的幽默来一一化解。
托旨祥’师兄的福,小弟昨晚有幸能够出席当今大马包下电影院呈现的《2012》,随行的还有升杰(也是师兄)和Mea姐,不过因为同时间某电台也在办类似的活动的关系,所以我也在现场看到了我在摄影人的同学和一些电台DJ,更巧合的是,我还碰见了夏娃couple和很死市侩的宁霄姐,更不用提文员在事后告诉我他也在现场wo~。好啦,碰到熟人游戏就到此为止,事实上这算是我第一次踏入电影院看灾难片,而且算起来我好像也没有太多看灾难片的关系。不晓得是为了什么,可能是我个人觉得灾难片大概都脱逃不了一个既定的模式吧?!
今天是整个摄影课程的最后一次外拍(虽然日后如果有外拍可以随行啦……),而拍摄的地点就在闻名已久的半山芭巴刹。既然地点是这个,那么很自然的就意味着就是我很怕的街拍啦。虽然很多人都说被拍的人会远比相机之后的人害怕,可是在我还没有打破很害怕去拍人的心理障碍之前,街拍的确还是对我来说是目前最顶点的难题……Anyway,说到外拍,那么就是说接下来爆多图,请小心点击……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一直不知道如何下标题,那就只好来一个简单明了的好了。昨天(希望写完不会跨入星期一)临时受邀被采访,其中令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这一个问题,这个blog今后的内容取向和定位会朝向什么方向。其实这几个月来,或者应该说从开始就业那段时间吧,那段时间大概是整个内容取向的分水岭。就业前,也就是我还是学生的时候,很多时候的内容会多围绕在自己的情绪,身边的事宜等等。可是就业后,更明显的大概是今年开始,我开始有意无意的避开一些比较生活的内容(除了摄影,因为今年开始更多时间花在学习摄影上),而把整个内容回到自己的思索。
已经连续第四篇不打算写英文版的,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太想写。好了回归正题,我想大概很多人会问为什么云不散,很简单,云朵是自然现象,散个鬼?所以烟消云不散是绝对正确的,当然我不是再说他原本祖宗——烟消云散的意思,而是最近的烟尘/烟霾/烟雾问题。之前并没有特地写关于烟尘弥漫的原因,是因为大概前一个月为所有的blogpost整理一番的时候,发觉到自己写一些负面情绪的文章较多,所以为了让大家感受到我在现实生活中的那种乐天,就不写了。
刚连载完毕的算命其实是个人的又一次的试验(嗯,今年试验了很多这类的文体),虽然主调还是逃脱不了少许科幻少许惊悚(虽然惊悚的部分处理不好)。时隔了一个月,我也完全忘了整个故事是怎么来的,只记得里面的故事经过了两个阶段的蜕变成了现在这个模样。首阶段主要是把算命的元素丢进去,初稿其实大概只有6节左右。后来到了第二阶段再加了平行世界的细节进去后整个篇幅就大幅度膨胀到二十节。
Wahaha, after trying for 4 times, finally we get our (our group) DFD diagram 0 correct, phew~. Basically, today I spent the whole day (and I’m still doing) doing DFD. I wonder whether I will get fed up with DFD later. Today we heard some bad news from our lecturers. That is most probably we will have some replacement classes on Saturdays. This is why I don’t feel happy whenever a lecturer is on leave. Why do I (mebbe the whole class) hate Saturday classes? This is because normally we do not have class on Saturday (But we have to stay in college for quite a long time, and mostly break between classes).
Besides that, we are also required to prepare for 2 presentations for week 11-12 that is not more than 3 weeks from now. The problem now is most of our time is occupied with case study assignments. I wonder there is any time left for me to do some revision for other subjects (We still have 4 more tests for Java Programming, 1 test for Calculus, and 1 more “online” test for System Analysis).
Let’s pray for more relaxing life after this week, hohoho~
今天要介绍一个游戏,简单到我只是跟我妈说了一次,她就弄明白个中奥妙的游戏。这游戏主办人虽然说得清清楚楚,也不能说隐藏,就如果未经过深思(很可惜,好像没有人肯这么做),背后的数字流通恐怕就没有人知道。为了不要替某公司打广告(我个人认为他们赚取暴利),所以我用很多的metaphor来形容这个游戏。假设现在有甲乙丙三方,事实上游戏之需要至少三个人就能开玩了(甚至在甲非常desperate的状态下,甲也可以分饰乙丙或丁等)。假设甲是庄家,乙丙(或其他人)都认识甲但却互相不认识,为参与者。
最近正在试验另一种生活的时间表,基本上感觉还算良好。那就是早睡早起——hence我这篇文章的标题。嘿嘿,所谓早睡,就是大概八点多九点入睡,然后翌日凌晨三四点起身,然后高唱凌晨三点钟,然后被邻居投诉,然后警察上门,然后警察发觉我在家里裸体,然后以伤风化的罪名把我带到警察局去,之后我就在精神病院渡过余生。很好,大家都很投入,不过后面那段,从高歌开始的那一段全部都不曾存在过,你没有看到,你没有看到,你没有看到~好的回到正题,目前这样的生活大概经过了三四天,除了昨晚我发觉到有个相当有趣的玩意搞到半夜都还没睡,真是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