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不打算发的(在纳闷着自己什么时候懂很多了?是自己手快打错?!*远目*),可是在经过多翻考虑后(其实是因为刚过去的那一课很有趣到不得不blog的关系),还是决定blog出来了。想必经过前几天的那篇blog,大概已经有一些人知道我去参加摄影黄昏班了吧,所以我会在这里不定期po一些相关的笔记当作记录。首先必须声明,小弟只是初哥菜鸟一只,有错是大概难免的,希望各路大师如见有错,大大力踩下来指点,小弟在这里先感动到痛哭流涕一番。基本上这系列的文章会干一点,所以不要要求有什么好玩的东西,没兴趣者不要轻易尝试点击进来。
窃窃私语,曾几何时突然间变得如此光明正大?科技发达,可付出的代价却是让隐私摊开在阳光底下。秘密,其实是一个裹着糖衣的毒药,表面的华丽或许能够诱惑众人,可是享受甜蜜的当儿,同样也要付出莫大的代价。这部电影,其实不应该在我很疲倦的时候观赏,因为同行的韩士说我的眼睛好像红掉了(看电影前打了两场保龄,而且你知道不会打的人通常会比较累)。无论如何,这部其实和前一部观赏的The Taking of Pelham 123一样,都是在探讨一些人性比较黑暗的精神层面。
最近终于把生理时钟调回相对正常的时间,可是这并不意味我的睡眠品质已经转好。可能还是在适应中的关系吧,刚开始的那几天我总是在两三点惊醒,然后因为疲倦的关系又很快入睡。会强迫自己回到正常的睡眠时间,主要的原因是我想要很准时的上下班。为什么要准时上下班,是因为我在这段很平淡的日子内准备复习和去上课。是的,最近本人报名了两项课程——狗只训练和摄影课程。
我们像活在一个巨大的超级市场里面,每个人要嘛是凡人,要嘛就是英雄,再不然就是匪徒。当整个社会已经变成这个形态的时候,一切会理所当然得让人窒息。可是,很多时候,我们往往都忽略,现实生活中的英雄其实都只是凡人一个,他们有家室,需要买牛奶,需要付贷款需要支付儿女的教育费。有句话说得好,人非圣贤,就算是英雄如你,你也未必能够大力的拍打你的胸脯说你从未犯错,这个世界已经不需要多一个救世主,所以孰能无过这句话还是有一定的道理。
今天终于终结了差不多两个星期的电影荒了,这次开斋的电影是大概也接近下画的现代魔法童话——Harry Potter and the Half Blood Prince。我已经快忘了之前翻阅原著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更不用说最近很少看书,hence很少po文),所以对原著已经没有太多的印象。电影拍到现在这个阶段已经变成越来越成人童话(毕竟长大了,而且如果跟随JK Rowling的步伐从第一部追起的话,也已经到达可以接受人生黑暗面的年纪。
『你愛不愛我?』
不知不覺兩個月了,若不是對方提起都不會驚覺時間過得如此之快。有時候沉浸在熱戀帶來的幸福之中,時間可能真的會過得特別快一點。在決定交往前那第一次的見面,不過還只是一個眨眼前的事情嗎?怎麼突然間好像什麼都還沒做到,就這樣兩個月過去了。可是說它快,但在一起的時間卻很享受時光慢慢流逝的感覺。有時候一起去散步吹吹風的時候,牽手走了老半天轉了公園一圈才發現時間怎麼才過了一小時。有時候呆呆真的很希望時間就此凝結在此好了。
原撰写人:绮婷(aka ET/YeeTeng/Teng)
麻林迟疑着然后说道:『这…这…我想这应该是在4年前说起,当时我也象你一样一时好奇走到7搂…可能是因为白天没什么好怕的关系,我…闯进去那个房子了…』
朗亮:『什么事情发生了?』
麻林一直颤抖地接着说:『我…好像…看见那个男人在房子里面…他拿着斧头…在里面对着墙壁乱砍…』
朗亮:『什么?! 那个男人?那个是…女人的丈夫吗?墙壁里面藏着些东西吗?』
麻林激动地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怎么办?他发现我在偷窥他!他拿着斧头向我跑来!像认识我似的,猛叫我妈妈的名字 “慧子” 怎么办?怎么办?朗亮,他要来杀我是不是?但是我不是慧子啊!不要!不要杀我!朗亮救我!救我!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妈妈…到底你知道些什么?临死前你只告诉过我,长大后一定要去见照片上的男人,我还特地要求阿姨让我搬出来住,就是为了要见那个男人!现在我见到了,但是他为什么像要杀我似的?朗亮…怎么办?怎么办?』
朗亮:『麻林…麻林…你先冷静!冷静点!』
原本以为早开始就可以早结束,那里知道结束时间还是跟上次一样,嘿嘿。这次为什么叫热爆blogger之夜,是因为当晚真的很热。一半的原因是当晚的天气相当热,二来是冷气相当不冷(我没有说热,因为我的这句话还是有冷这个字,*耍赖*),最后是因为大家都在想不应该想的东西太热情了。所以当晚我听到Kawazoe说最多的,就是……好热啊。不好搞笑,如果人数会一直攀升的话,搞不好那一天我们要到荒山野岭玩blair witch project高原才不会很热。好啦,早上听完交响乐,然后去了kinokuniya朝圣后,还没来得及看多少书就得赶时间去载ahnew了。我比原定时间迟了五分钟,那里知道他出席的讲座散场时间比预料中的慢了十五分钟左右。
前陣子去又去看了一個梵谷特展,説是又,是因爲去年在愛爾蘭半出差的行程中,在朋友的推薦下去看了另一個梵谷聲光展覽。雖然主題同樣是梵谷,雖然同樣是聲光的表演,但兩者的主題,形式和内容都有很大的區別。這次看的展,雖然精緻度無法跟另一個相提并論(而且剛好遇到旁邊有個死屁孩),但是其中一幕讓我深思甚久。
因为已经受够了工作上无穷无尽的挫折(但愿教授没看到这一段),所以临时还是决定了出席在刚过去的周末举办的摄影马拉松比赛。其实很早就知道这场比赛的,但是想到身边没有人去,一个人傻傻这样过去又很无聊,加上又想到参加过后还要等好几个小时,所以就也没放在心上。可是就在比赛前两天在吃午饭的时候其中一个研究生同学提起这事情,我才重重新在考虑是不是要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