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不打算发的(在纳闷着自己什么时候懂很多了?是自己手快打错?!*远目*),可是在经过多翻考虑后(其实是因为刚过去的那一课很有趣到不得不blog的关系),还是决定blog出来了。想必经过前几天的那篇blog,大概已经有一些人知道我去参加摄影黄昏班了吧,所以我会在这里不定期po一些相关的笔记当作记录。首先必须声明,小弟只是初哥菜鸟一只,有错是大概难免的,希望各路大师如见有错,大大力踩下来指点,小弟在这里先感动到痛哭流涕一番。基本上这系列的文章会干一点,所以不要要求有什么好玩的东西,没兴趣者不要轻易尝试点击进来。
窃窃私语,曾几何时突然间变得如此光明正大?科技发达,可付出的代价却是让隐私摊开在阳光底下。秘密,其实是一个裹着糖衣的毒药,表面的华丽或许能够诱惑众人,可是享受甜蜜的当儿,同样也要付出莫大的代价。这部电影,其实不应该在我很疲倦的时候观赏,因为同行的韩士说我的眼睛好像红掉了(看电影前打了两场保龄,而且你知道不会打的人通常会比较累)。无论如何,这部其实和前一部观赏的The Taking of Pelham 123一样,都是在探讨一些人性比较黑暗的精神层面。
最近终于把生理时钟调回相对正常的时间,可是这并不意味我的睡眠品质已经转好。可能还是在适应中的关系吧,刚开始的那几天我总是在两三点惊醒,然后因为疲倦的关系又很快入睡。会强迫自己回到正常的睡眠时间,主要的原因是我想要很准时的上下班。为什么要准时上下班,是因为我在这段很平淡的日子内准备复习和去上课。是的,最近本人报名了两项课程——狗只训练和摄影课程。
我们像活在一个巨大的超级市场里面,每个人要嘛是凡人,要嘛就是英雄,再不然就是匪徒。当整个社会已经变成这个形态的时候,一切会理所当然得让人窒息。可是,很多时候,我们往往都忽略,现实生活中的英雄其实都只是凡人一个,他们有家室,需要买牛奶,需要付贷款需要支付儿女的教育费。有句话说得好,人非圣贤,就算是英雄如你,你也未必能够大力的拍打你的胸脯说你从未犯错,这个世界已经不需要多一个救世主,所以孰能无过这句话还是有一定的道理。
今天终于终结了差不多两个星期的电影荒了,这次开斋的电影是大概也接近下画的现代魔法童话——Harry Potter and the Half Blood Prince。我已经快忘了之前翻阅原著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更不用说最近很少看书,hence很少po文),所以对原著已经没有太多的印象。电影拍到现在这个阶段已经变成越来越成人童话(毕竟长大了,而且如果跟随JK Rowling的步伐从第一部追起的话,也已经到达可以接受人生黑暗面的年纪。
他妈的(如果你认为我还有乖乖仔形象,请帮我加上<s> tag),前脚才说过不要再灌水,后脚就一大堆灌水回响灌进来。真不懂他们搞什么,是不是卖药的吃了春药/壮阳药兴奋剂后会变得失去理智,连我这种人流不大的blog也看上了。不过也是啦,看上我的blog绝对是你们这一生作过最正确的决定之一,而且绝对是你们的荣幸。但是,看上归看上,你们需要这样来强暴(by spamming)你们看上的一切事物吗?难怪翻开报章三天两头就有强暴案件,原来我们已经活在一个畸形的社会已久(请原谅我的后知后觉)。
外邊下着綿綿的細雨,冷冷的空氣不斷地灌進這家小小的咖啡店。一邊喝着暖暖的熱巧克力,他怔怔地一邊看着攤在面前的書。這是一本已經擺在書櫥上許久的書了,可是一直沒看完。前幾晚就在收拾行李的當兒,這本書正好從爆滿的書架掉了下來。或許這是上天的旨意吧,當時看了看封面,就不置可否的隨手放入了隨身的背包裡。只是這幾天行程都排得滿滿的,若不是因為這場雨,說不定這書就要原封不動跟着回國了。
因为自己不是烟铲煲烟族,所以片中的一些用词感觉上好像是第一次听,所以觉得传神得很好笑。其中个人觉得比较有趣的是一群人围在垃圾桶旁边煲烟原来就叫打边炉……好啦,我承认我很大乡里啦。总结是,这是一部很甜蜜的都市童话,只是男女主角好像已经脱离了青春偶像的行列的样子(毕竟其一已经晋升为丁太了)。
这次跟比较多人谈了一点,也认识了多一些blogger和blogs,看来我之前的处理subscriptions要从半小时增加到不知多久了。这次很遗憾没有看到白雪和双喜妈妈(宁宵姐)出席,跟胡狼并没有什么聊到,因为他忙着算tarot,嘿嘿。三个月没见,大家都还是那副模样,算是万幸。不过很快就会很多人离开了,据说Sam和Jerry要到香港了,然后鈧凯要回槟城,还有一些人也要离开去那里那里。结果聚会差不多到尾声的时候幽子有点郁郁寡欢。不要酱嘛,人生离合常常都会发生,旧的不去新的就不来了对不对?况且这次聚会你也应该认识多了不少blogger吧?事业上的不顺遂也即将告一个段落了,就不要再那么忧郁了吧!只是……下次可不可以真的不要来个老歌之夜,我会怕。
一星期又过去了,过去的一星期恐怕是这几个星期以来过的最糟糕的一个星期。不过无论如何,在怎么糟糕他也这样过去了,明天会更好的,我坚信着。刚刚病好不久的我,在平平安安过完了一星期后,又再次生病了起来(我也不想的……)。这次病情比上次相较来的更加严重,至少到今天为止我的喉咙还在隐隐作痛(一星期了咯……)。最糟糕的是,我还完全忘了朋友的生日搞到记起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三四天,而就在三四天后的深夜我还漏夜打扰人家清梦(事后发现她也还没睡,那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