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不打算发的(在纳闷着自己什么时候懂很多了?是自己手快打错?!*远目*),可是在经过多翻考虑后(其实是因为刚过去的那一课很有趣到不得不blog的关系),还是决定blog出来了。想必经过前几天的那篇blog,大概已经有一些人知道我去参加摄影黄昏班了吧,所以我会在这里不定期po一些相关的笔记当作记录。首先必须声明,小弟只是初哥菜鸟一只,有错是大概难免的,希望各路大师如见有错,大大力踩下来指点,小弟在这里先感动到痛哭流涕一番。基本上这系列的文章会干一点,所以不要要求有什么好玩的东西,没兴趣者不要轻易尝试点击进来。
窃窃私语,曾几何时突然间变得如此光明正大?科技发达,可付出的代价却是让隐私摊开在阳光底下。秘密,其实是一个裹着糖衣的毒药,表面的华丽或许能够诱惑众人,可是享受甜蜜的当儿,同样也要付出莫大的代价。这部电影,其实不应该在我很疲倦的时候观赏,因为同行的韩士说我的眼睛好像红掉了(看电影前打了两场保龄,而且你知道不会打的人通常会比较累)。无论如何,这部其实和前一部观赏的The Taking of Pelham 123一样,都是在探讨一些人性比较黑暗的精神层面。
最近终于把生理时钟调回相对正常的时间,可是这并不意味我的睡眠品质已经转好。可能还是在适应中的关系吧,刚开始的那几天我总是在两三点惊醒,然后因为疲倦的关系又很快入睡。会强迫自己回到正常的睡眠时间,主要的原因是我想要很准时的上下班。为什么要准时上下班,是因为我在这段很平淡的日子内准备复习和去上课。是的,最近本人报名了两项课程——狗只训练和摄影课程。
我们像活在一个巨大的超级市场里面,每个人要嘛是凡人,要嘛就是英雄,再不然就是匪徒。当整个社会已经变成这个形态的时候,一切会理所当然得让人窒息。可是,很多时候,我们往往都忽略,现实生活中的英雄其实都只是凡人一个,他们有家室,需要买牛奶,需要付贷款需要支付儿女的教育费。有句话说得好,人非圣贤,就算是英雄如你,你也未必能够大力的拍打你的胸脯说你从未犯错,这个世界已经不需要多一个救世主,所以孰能无过这句话还是有一定的道理。
今天终于终结了差不多两个星期的电影荒了,这次开斋的电影是大概也接近下画的现代魔法童话——Harry Potter and the Half Blood Prince。我已经快忘了之前翻阅原著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更不用说最近很少看书,hence很少po文),所以对原著已经没有太多的印象。电影拍到现在这个阶段已经变成越来越成人童话(毕竟长大了,而且如果跟随JK Rowling的步伐从第一部追起的话,也已经到达可以接受人生黑暗面的年纪。
虽然看不明白电影在说什么,但我还是得承认她在感恩节时说的那句话,她的确是个幸运的人。故事的主人翁Liz GroceriesGilbert,其实是预先领了这本书的版税然后出门溜达了一年回来才交货的,你说这是不是很幸运?!好吧,撇处幸运不说,这是我第一次在大荧幕上……其实技术上来说是第二次看到传说中的Julia Roberts(第一次为The Valentine’s Day)。这次看到她比在情人节电影的时候看起来更脱俗更有气质了一点,感觉她还是比较适合演绎都市里发生的故事。
新聞機構,很多時候都是扮演把事情報導出來讓公眾知道的角色。這些事情,可以是芝麻綠豆的小事,也可以是隔壁老王養的小雞早夭到達外太空發現一個新的行星之類的大事。但是如果一家新聞機構本身成了新聞焦點,那一定就是大事。在我們生活的這個什麼都能的國度,就是大事中的大事。你看看哪份大報明年拿不到出版准證,那是大事。據實報導哪個官講話辭不達意,導致本人惱羞成怒出來說記者聽錯,那也是大事
前几天看了一部电影,其实也不太知道故事是说什么,只是冲着男主角Joseph Gordon-Levitt(Inception和500 Days of Summer)和女主角Anna Kendrick(Up in the Air)就入场了。后来翻wikipedia才发现另一个男主角似乎应该是演青蜂侠的那位Seth Rogen,可是他在这部电影是个小胖的猥亵鬼。这次已经是我第三次看到Gordon-Levitt了,感觉他每次接的电影都有点另类,虽然Inception大收,可是我觉得那是因为Christopher Nolan的缘故(btw电影开场前再度看到了Dark Knight Rises的预告,虽然很期待,但似乎要超越前作不容易)。
接上文,上次說到整場簡報會講到中途開始餓了(欸,重點不是這個吧?),所以接下來要講講看晚餐的內容其實是剛好說完選舉期間會發生的一些弊端和應對方式。不過來來去去,到最後一句話就能囊括了就是——賄選、賄選和賄選。好啦,該說的也說了,但如果是一位選舉觀察員Pemantau,在選舉期間發現到了這些弊端要怎麼做,就是這部份一再強調的部份。
说到玩具,我也不知道我妈收着的,除了一堆softtoys和Lego外,还剩多少(比如说一堆打战的士兵,质感很好的模型车子等等)。想到玩具,第一个想到的词汇是masak(马来文,意即烹煮),也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不叫玩具,所有的东西都北大人归纳为masak,可能是玩具组内一定有办家家酒的equipment吧(不知道,我印象中身边的小朋友的玩具range都很广,当然还没有发生过男生玩芭比倒是真的)?我小时候的破坏能力应该算是中高段的,因为我记得我把我最爱的狗狗玩具的手脚耳朵都弄断了几次(突然觉得我妈会缝衣服是很强的),不过还没有到逢玩具必拆的程度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