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惊无险(因为她的小孩三不五时给她麻烦)把她的孩子养到这个时候还没有互相被气死、杀死甚至毒死,所以我妈最近似乎变了什么两代专家(虽然她的儿子给于的评价是她口不对心啦)。说了这么多,其实重点还是主题所说的,需要让现在的孩子那么死沉重咩?孩子这份工作,从来都不是好当的,而且随着时代的进步(还是倒退?),而变得越来越辛苦(工钱也未见呈直接对比)。很现实?太幸福?这都是要看看官用什么角度思索这个问题。
一如往常的,他按下了软件现实的播放键,每晚定期广播已经是他每晚的习惯,尽管听众只有她一个。广播的事情弄好后,咖啡机也恰好这个时间飘来了浓浓的香气,是她上星期从外地买回来的咖啡。盛起了一杯,他回到电脑前继续刚才未完成工作,咖啡持续放肆的挥发着霸道的香气弥漫整个充斥着沉闷气息的工作间,啊,终于快要完成了,他想。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自从柬埔寨回来后就一直忙于功课上的问题,这阵子趁着整理我祖父生日和周年纪念的照片的同时,也一并放上一些最近拍的一些照片summary。如果你现在正使用mobile的data plan浏览这个blog,请不要贸然阅读全文因为接下来将会有很多的图片。同样的,如果你不是在宽频上,浏览此页可能会稍微有点慢,请稍忍耐。如果对specific那一张照片有什么意见的话,可以点击缩图到flickr图片专页留言给我。
前天星期日因为八卦心态作祟,于是就应邀出席了一个某新进杂志办的邀稿分享会。好啦,虽然很虚伪地假扮了文艺青年与会,但是说曾经完全没想过是不是有投稿的可能是骗人的。不过万幸的是当时这个念头一闪就过了,比天上那见鬼快的流星还要快,因为生文章丢来自己的blog已经是很不容易了,更何况是生一篇搞给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