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逢外拍就几乎有状况,不是忘了电池,就是忘了memory card,再不然就是忘了脚架。这一次,我再度败给了脚架,很值得恭喜,请掌声来一下。话说刚过去的星期六我去了拍Pudu监狱,因为是傍晚的关系,正常人都会想到要带脚架,我是完全迟钝到一个到了现场才发现……对哦,我应该带脚架的。无论如何,没有带脚架已经是定局了,所以还是看照片比较实际……(此篇很多图)
长这么大,还没真正用双脚走过KL市中心,以前最尽的记录也只不过是在茨厂街晃悠。不过这次虽然还是没有走完整个KL,但是我用双脚征服的版图也大概因为这个比赛扩大了有大概至少两倍之多。其实一开始因为真的没有太多时间准备,所以一开始的拍摄方向是想拍postcard型的照片,可是后来拍着拍着会觉得自己拍得很typical的旅客所以到了后来就完全凭感觉来拍摄自己眼睛所看的东西。所以呢,到最后要凑照片呈交的时候自然是凑不齐10张啦,哈哈哈。(跳进来就会有很多图片)
不知不覺在網絡上文章寫了八年半(光是這裡就寫了八年),時間過得真的有夠快的。這八年半的光陰裡,網絡發生了很多事情。首先當年開始寫文章的時候Web2.0大熱,其實當年所有的網絡服務都還蠻開放的。還記得當時候無論是哪一個服務,都會有提供RSS/Atom Feed的。接下來,也見證了智能手機的崛起,一舉成為牽動網絡發展的重要因素。可是,這些服務卻日漸閉塞,各個自成一格互不往來,更不用說提供便利的Feed服務了。
如果有什么年度回水片之类的奖,那这部电影整个就是够格有余。有时候,在一些小细节,因为思维逻辑的不同,所以要直接翻译一些词汇其实不容易。这部片子英文叫《The Lady》,但是若要直译为《那个女人》有点上不了台面。因为在这里的The,有一种很确定就是这个女人,不是隔壁家的王嫂,也不是对面的陈嫂这样。若是直译为《那个女人》,其实好像有点变成《That Lady》的感觉。当然这只是本人的粗浅的见解,欢迎指正,我是不会因此讨厌你的,放心。
研究工作不见进展,但是倒是在三小时内把一个月多前在脑海一闪而过的故事变成了一堆字海。故事的来源,或者启发会写这篇故事其实是发生在看完这部电影后突然想到的。所以,如果故事看起来有些情节很雷同不用怀疑,因为的确是inspired by那部电影就是。至于情节嘛,我是会承认有点找戏来做啦,可是故事不都是这样么?
这次更新总算是比之前的满意,当然要做的仍然很多,有任何意见欢迎随时留言。这次的设计最重要的元素是javascript的运用。你所看到的全部圆边都是经由javascript呼出来的,当然,由于我的功力有限,所以制作圆边的方式几乎是使用暴力的方法写出来的。详细的制作方法将在我完成所有的细节后再放上来吧,这个假期做得最好的恐怕就是我blog的设计了,其他的仍然是一点眉目都没有。
今天要說一個已經很過氣的集玩具活動,這裡說的不是那個膠囊人。不過看標題大家大概也猜到是什麼,其實也不過就是陪伴我一起長大的哆啦A夢小叮噹啦啦啦(哪裡有自己破自己哏的)。其實我算是頗早收集完畢的,但是因為剛好一直擠不出時間來寫,所以就一直拖到快沒東西寫的現在才放出來。話說透過這個油站便利店推出的活動,我算是第一次見識瘋狂的人們是怎樣來玩收集玩具這樣的遊戲。說起來我跟我妹真的不得不甘拜下風,肅然起敬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