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网络上,看到Avatar这个字眼我们都会下意识link到所谓的大头照或头像,不过同一个字在这部电影应该叫个什么替身或是什么的比较贴切吧?不过老实说,看完了,一整个会觉得之前Bruce Willis打到要死的Surrogates完全是超级小成本制作。不过特效人人都能做,这在现今这个时代已经是有钱就能办到的东西还是说说就算了,回到最重要的点,自然是故事本身。简单来说,这是一部大体上来看类似《无间道》的电影。不过如果这样说,这部电影……或者应该说很多电影都是集天下之大全(难听点叫天下文章一大抄,不过抄袭这个issue最近很敏感,我选择另一个说法),基本上这部电影就是The Matrix、Pocahontas、Surrogates、无间道、Harry Potter、The Lord of the Rings等等电影的综合体。
要說本世紀最可怕的東西是什麼,我首推社交網站。最近接二連三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失言風波,整個讓我有點意興闌珊。我必須得承認,我有點太低估各個大大小小的電子網絡社交平臺帶來的影響。之前也不止一次說過(注:一、二和三),社交網站有點像是魔鬼契約,是需要不斷傾入靈魂的點滴才能生效的鬼東西。這鬼東西最後,會回饋的是很多假象。一種你隨時都有朋友在「關注」你的假象,一種世界都在圍着你打轉的假象,一種世界上只有你是主角的假象。
因为旧站的程序我没时间更新,所以迫于无奈下只好暂时关站,没想到竟然有几个王八蛋在我的地盘撒野灌水。为了遏制这类事件继续发生,我唯有把留言版的留言功能关闭。如果大家继续看到我的旧Blog有这类事情发生,可以留言通知我。
唉,人就是那么的无聊,也不懂为什么。最近小弟忙到就来连阿妈都不认得,除了麻鬼烦的Case Study,还有很多测验将会在接下来几个星期接踵而来(详情可以参考之前的英文Blog)。天啊,我可以说这是第一次我感觉到时间那么不够用。呵呵呵。
前几天第一次Post上第一个英文的Blog post,昨天(截稿时已过半夜12点)晚餐朋友向我提起这件事。因为那则Blog内有附上一个超连接是把之前F4的电影观后感翻译成英文的,结果引发不少笑料(不过小弟是无辜的,我没时间去查看啦)。结果我写了两个字的英文直接翻译,然后两者合起来就成了笑料。那两个字就是,Spice(香料), Girls(女孩/姑娘们),结果结合起来应该是Spice Girls(辣妹),可是却变成“香料姑娘”。呵呵呵,可能目前的科技发展还无法完善地把某字和context相互配合翻译所以类似上述的笑料其实很容易发生,呵呵。
嗯,除此之外,可能有人会问我,为什么这个Blog变成半番唐的Blog?这是因为我有一些朋友自小说英文,完全不晓得中文(不过就算会中文大概也接受不了我的语法吧)。所以,为了扩大读者群,没有啦,只是身旁的Blogger全部都是英文Based的,所以为了顺应潮流,我就也Post上一些英文版的Blog咯。不过呢,嗯,因为小弟的英文程度有点抱歉,所以如果有污大家的眼睛,可以尝试去看医生,因为吹沙入眼可大可小。
最后送上一个朋友送上的冷笑话一则,某日上课老师问大家的志愿是什么,当然,小朋友们都争先恐后地抢答。
男生甲:“I like to fight, therefore I want to become a fightER!”
女生丙:“I like to write, I want to become a writER~”
到小明了,他很骄傲地说:“I like to draw, I want to become a drawER~”
自从小妹因为课业需要开始霸着家里仅有的单眼后,我剩下的相机就只有刚刚在前阵子借温暖牌高利贷入手的N9(白色的刚刚发布,亮面就算了,还要是64GB……)。其实这手机的相机配备不错,至少跟其它这阵子出的几只备受瞩目的手机(4S/Galaxy Nexus)等级差不多一样,只是因为一些设计上的限制,所以虽然配备了f/2.2的大光圈,可是在低光拍摄表现还是有点差强人意就是。可是这次外拍是大白天,所以其实出来的画面还是不错的,只是这阵子并没有太多时间可以去耍玩这部手机,更不用说拍照,所以这次外拍可以说是我第一次用这部机拍那么多照片。
开始实习的生活后,就发觉自己好像时时刻刻都很累,都很忙,原来我没看电影,也只不过是两个星期的事情。如果心想事成那部电影不算在内的话。今天看了一场不很满意的电影,这部电影已经成为我实习公司里面的话题甚久,让我的期待越来越澎湃的三百。三百,300,三百让你想到什么?没错,我不是在说三万,就是一部片名就叫做三百的希腊古代战争片。在我开始以下的长篇大论之前,我想说说着整篇文章的结论,那就是,我相当的失望。
刚刚看完这部电影,据很多朋友说很感人。看预告片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很想看的欲望,就算要看,都是因为导演的关系吧。我其实并不熟悉片中的三位主角,只是知道他们曾经拍过什么电影(不要问我情节,我真的不知道)。说说故事吧,其实我是觉得故事的场景如果搬到现代会比较刺激,因为搬到那个时代我不晓得那艘破船如何把这么大块头的钢王(好啦,用回金刚)运回纽约。更白痴的是,既然大家都见识过他的破坏力,凭一个破锁头就能够把它锁起来?导演也当我们太白痴了。
故事情节不见得特别特出,一个应该很感人或者很恐怖的片子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眼中变成一个笑话。而且我真的很想知道片中演员们的衣服那里买的,怎么经过了这么多亡命冒险后还是那么完整(意即没穿没烂)。虫虫的部分实在太恶心了,恶心的程度让我真的如坐针毡。金刚的“战斗场面”带给我的感觉就是导演是不是在讽刺打“烂仔交”的人?怎么那场简单的大都拖了那么久,如果嫌十面埋伏的章子怡太过大命的话,那么Ann Darrow(Naomi Watts饰演)岂不是拜得神多?
很可惜,到现在未知我还不能接受剧情安排人兽恋。可是,看到最后的那一幕,我还是有一点感动。但是,我还是不能接受Carl Denham(饰演)在最后说的“美女杀死了野兽”。要不是他死不要脸把金刚搬回来,那么金刚安安分分地活在自己的世界有何不好?TNND,难得他还能大言不惭得说出这样的垃圾……Jack Driscoll(Adrien Brody饰演)说的很对,“他最擅长的就是破坏自己心爱的东西”。
总的来说,其实Jack Black是整部片子最出色的一位,他把这个导演的不要脸,白痴,和骗子的本色发挥到淋漓尽致。而编剧Jack Driscoll则有一点点木纳……女主角不懂是不是因为这部电影的关系,所以看起来真的很忧郁,但是那种表情可不可以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顺道提一提,女主角的眼睛很漂亮,而且很多个镜头都捕抓到她的魅力。此外,Ann Darrow和编剧Jack Driscoll的对手戏太少了,如果在多一些的话,不知道据情会怎么样发展下去。
题外话:我最近miss了很多戏恰巧有两不是Adrien Brody有份参演的,分别为The Village和The Jacket,看来大概没什么机会了。我的其中一位同学不住口得说他很有魅力(也很帅),但是看来看去比他帅的人多的是,真搞不懂女生的审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