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为这是一部很单纯的关于一家人一些冲突的triller,可是看完后才知道这只是用来包装反战idea的一部电影。故事是讲述因为一次意外,导致在家乡的Grace(Natalie Portman)误以为自己从军的丈夫Sam(Tobey Maguire)已经葬身阿富汗。在这段沮丧时期,刚出狱吊儿郎当的小叔Tommy(Jake Gyllenhaal)就误打误撞陪伴了Grace和两个小女娃Isabelle((Bailee Madison)与Maggie(Taylor Grace Geare)度过了这段难熬的日子。这段期间,在照顾Grace一家子的当儿,Tommy虽然渐渐培养起了责任心,可是同时间,也和Grace产生了一点点的情愫。
这是一部很赏心悦目的歌舞片,算起来也是我第二次看这位导演(Rob Marshall)的作品(第一次是艺伎回忆录)。这是一部述说着一个自恋狂的故事……是能这样说吗?因为电影内几乎好一大部分都在吹嘘男主角Guido Contini(看完电影后,你可能不记得里面的女主角,可是你不会忘记男主角的名字)是多么优秀的movie maker。是的,这是一部说这位电影人是如何荒唐的周旋于身边的女人的故事。
我不知道别人会怎么想,可是我的确是很向往电影里面的Ryan Bingham(George Clooney饰演)。挺拔、Charming、潇洒的生活大概光是用想的就会让人兴奋上好一阵子。不过电影中的他很显然是对于飞行有一种莫名的obsession,不然说实在,会有多少人会把一年花一个很significant amount的时间在空中飞来飞去?Always on the move的人从电影中感觉到因为已经很熟练的关系,所以很多事情都是讲求“快、狠、准”的,可能也是因为这样,长年累积下来就变成一种冷漠。Mobility enables one to approach more people, but it doesn’t lasts.
Invictus,简单来说是代表着无敌的意思。会如此为这部电影命名的原因,是因为在电影里面Nelson Mandela(Morgan Freeman饰演)为了激励Springboks队的领军队长——François Pienaar(Matt Damon饰演)而相赠诗词的题目。其实这部电影在很多地方已经上映甚久,吊诡的是虽然有大牌在手,电影院却选择只是上映一个星期,同样由Clint Eastwood执导的Changeling相比之下就显得好命很多。
他小心翼翼的把小刀子把外壳撬开,手法之温柔仿佛出劲不小心大一点的话就会把整部机器给弄碎。他仔细的检查所有的接口,发现这审判仪精密的程度竟然达到只要外壳给弄开了就绝对没办法再弄回去。虽然如此,因为怎么说这机器自己实在不了解,所以下手还是比往常更谨慎。他的刀子随着机器外壳的边缘缓缓滑动,每经过一个接口就会听到很轻微的塑胶断裂声响。终于把所有的接口都打开了,他看着这机器的面板,这时的他只要把面板给掀起就能看到到机器的内部构造了。
哈哈,此F4非彼F4,此F4乃宣称最长寿的漫画英雄人物Fantastic 4是也。不过话说回头,F4这个字眼最近也蛮常听到。最劲爆的当然是那四个“辣妹”级的“美媚”组合,不过不知道他们成军来干嘛的。然后最近F4好像翻红了,是不是?
嗯,还是说回这部电影。今年来说,这部片子是唯一一部(到目前为止)上映两三天内我跑去看的(刚好没什么电影好看的关系)。为什么通常我比较迟才看的呢?因为不想和一大堆人挤的关系咯,再来,戏院会比较少人,比较静。哦,又扯开话题了,还是回来吧。
嗯,电影基本上拍得不错,说得上是拍得最有趣的首集漫画英雄人物电影。可能是四个主要角色的关系吧,没有其他类似电影只有一个人撑起整部电影的主要故事。嗯,故事大纲想必大家都能倒背如流了,就是说一行五个人到宇宙进行探索,然后全部人因为遇到意外(宇宙射线的冲击),所以得到了超能力。而作老板的因为受不了这场意外带来的经济上的冲击,所以成为奸角。而其他四人则忙着设法恢复原状(很奇怪吧?)。不过其中一个要恢复原状倒是情有可原,因为比较不幸的他变成石块人而且自己自己的妻子无法接受而选择离婚(可见婚姻是多么的儿戏……海誓山盟原来都是bullshit)。
然后呢,就是奸角因为认为男主角(应该是吧,F4的头头)得到太多,而自己失去太多,于是展开了一连串的报复行动。然后他就挑拨离间,滥杀无辜无恶不作……最后呢就很例牌的F4 收拾了他,不过似乎不够彻底(后面有伏笔)。就是这样,如果你不是去感受特效的话,这部片子还真的只能娱宾咯。
有时候连我自己也被confused,我到底是在说真的事情还是假的。怎么我说真的事情大家以为我在闹着玩的?而我在开玩笑却常常有人当真?而且有着这样的烦恼看来不止我一个,我的朋友今天也遇上了这个“烦恼”。烦恼的缘起,就是在我收到前course rep的电话通知说今天的课取消(明明已经update tutor我们的courserep换了一个更重量级的女人了,她在搞什么?)。收到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好戏还在后头呢……如果replacement安排在我要看superman returns的下个星期一,我跟她死过),我当然是第一时间和我的coursemates分享咯,因为今天是他的presentation,很显然,他好像还没完全准备好。
我以为婷走后我就活不下去,可是我并没有,而且还活得比以前更好。看着时间也快六点钟了,星期天的晚上到处都是人挤人,要去那里吃饭好呢?我们分开已经有两个月了,除了开始的几天有点做什么事都提不起劲来外,这次分离总算没有带来太多的改变。一个人吃饭的日子也不是没有体验过,就当作是重温旧梦复习以前的孤单吧。就楼下的那家餐厅吧,先去换个衣服好了。
这一年来,因为认识的新朋友以bloggers居多,所以常常会听到一句话“Blog衰你”。我个人是对被blog衰是不太在意,或许半年多前我可能会在怕,但是现在则无所谓。不在意的原因,就跟交朋友一样,合则来不合则去。而且如果就算之后被blog衰感到尴尬,换个domain和hosting/ip仍然还是一条好汉。但是最近对于这句在本地blogosphere据大多数还算是个玩笑的一种说法,本人有了些少不同的感觉。
经过这次旅行的经验后,以后出门旅行真的要多加注意了。像这次不知道为什么回到巴生谷后还没踏进家门就先要踏进诊所了。虽然很多地方没办法去到,但是好在大家的感情的确是比之前要好了,意外收获,可能就是认识多一个朋友吧,嘿嘿。还好本来也没打算能够在市区绕很久的,不然单是交通上花的时间和金钱恐怕加上脚趾头也算不清。因为没有事先约定,所以并没有机会和网上认识的槟城网友见上面,除了Emily,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我同行的朋友们似乎爱Emily爱到发疯了,不错嘛,如果在台湾没人要我可以帮你介绍几个尚算不错的男/女朋友(如果你也爱女生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