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终于忍不住开一个post来催促我快点写双语的post了。我想如果要这样做的话,第一个疯掉的,毫无意外的话,一定是我。目前我看过最多双语posts的,非frankie大哥莫属了。为了暂时满足他的要求,我决定从这个post开始,然后接着的几天,都不要blog算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有没有炸到?
Finally, Jonathan wrote a post asking me to write more in english (more bilingual posts). Chances are, I would be the first one to go insane if I am really doing it. However, I happened to find a blogger who blogs in both mandarin and English and I am so(oooooooooooo) impressed about it. So, to help making his hope come true, I decided…. not to blog for a few days after this post, muahahaha *evil laugh*
不要以为我真的有奇遇,天下哪来的那么多奇遇?你以为我是科幻电影的编剧吗?我只是一天下来走路走到脚软加上精神上的疲累所以才会如我朋友所说的语无伦次。最近本地的中文blogospere(blog生态?)很hot那个大众书局的海外书市,或许下次这样类型的活动可以找我们这群blogger宣传咯(发梦都没那么早……)。不过说真的啦,这样类型的书展如果可以好像pc fair这样一年来个几次的确是个好事情来的,至少我可以趁一些书便宜的时候去买来收藏还是什么的,因为书本实在是太贵了。
是的,我也和当晚三主讲人,堪简称讲笑三人组(有点很过气的说法)宣称的一样目前很dry。说的就是应大马部落邀请KLPAC制作在刚过去星期六晚上假KLPAC(吉隆坡表演艺术中心吗?)Pentas 2举办的《等等。。。爱》Encore劲爆歌舞讲笑会。刚才说宣称很dry的讲笑三人组分别为没有中文名的season,强调很多次自己资历很浅的翻版will.i.am(有点想点I’m a bee~)以及减肥成功的Douglas(总觉得这样的介绍词很怪)。
如果世界上有人策划一宗完美的罪案,你有什么感想?刚才看电视,某时事评论节目,看到主持人问某新闻从业员一个关于他有没有采访过完美的罪案觉得很有趣。什么是完美的罪案?如果一切都完美的话,那么就表示一切看上去很正常,那么我们看起来很正常的事件是不是要称之为罪案?如果很正常的事件也叫做罪案,那么这样还完美吗?完美的罪案,在我看来,就如说:“有缺陷的完美”一样有趣。有趣不在于他是不是符合我个人的思维逻辑,而是因为这样的问题往往能够刺激我们的思维。
『我已經控制了你那一帶的電話系統,現在我會把這段通話轉換成是你打給我的。』
就在同時間,公共電話顯示了還有半分鐘的通話時間。由於之前對方已經警告過不能斷線,所以祇得趕快從口袋挖出今早吃早餐找回來的零錢。可是挖了半天,卻只能挖到兩角錢。上一次使用公共電話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這點零錢誰知道可以換多少時間。只是此刻多做考慮已是奢侈,光是在找零錢的這段時間就已經輕易讓二十來秒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