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在昨天看到了前阵子在神州大卖的让子弹飞(天啊,我好想念电影院),拍得煞是有趣,但是背后似乎隐藏着一些什么以致肤浅的我完全不了解是什么。因为本地人真的很不爱看credits,所以我在看了一半的时候就随着其他人离开了电影院,不过看到这故事其实是改编自马识途著作《夜谭十记》中的《盗官记》,所以下次有机会要去找找看,或许会得到不一样的启示也说不定。
过了半响,当我终于回过神来的时候,我抓起还在水中飘荡的手机,机械化地走回到我的办公台上。经过了一个早上的恐惧冲击,我的理智慢慢开始恢复,到底是谁在恶作剧?可是十五岁那年的誓言甚至到现在我还没跟别人说过,天晓得接下来我还会收到什么讯息,不过至少目前对方已经少了一个媒介跟我联系吧。午餐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同事们也陆陆续续地回到办公室。这时候我的同事拿了一张纸条要交给我,说是一个小孩在他们用餐的时候交给他交待他要把纸条交给我。
去年写的很少,少得在报名的时候本来想再度挑战艺文类却落得文章不足的窘境。其实也不是写得很少,应该说是发表的很少,因为前半年都在写一篇长篇的。后来这长篇写写下又停了,所以造成整个高不成低不就不上不下的情况。其实停了一阵子的唱片也是时候在忙完手上一堆东西后继续了,所以这阵子有在刻意逼自己隔几天要写一篇很短的故事上来。故事不见得需要很完整很原创,因为其实主要的目的是为了重新找回写作的感觉,算是个练习吧。
生活裡其實真的沒有什麼是不可質疑的,不然的話真理越辯越明這句話就是個屁。真實的事情,跟一個人的想法不一樣,不會說過了一陣子經過時代的蹂躪就會更改。就正如你不會聽到天氣新聞報導會說,哦,今天太陽公公該是心情不好所以變成方型惹,隨便出門會曬死你喔。可是人的想法是會隨著時代的變遷而更改的,這是一個人心智成熟的過程。今天你可能覺得皮鞭蠟燭很變態,明天可能會瘋狂鞭人也說不定(咦?)。
因为上次在槟城无缘见面,所以这次趁着紫雨下来展览之便一定要去见他一见。话说星期五下午的时候紫雨无端端来了个电话要约我去PWTC见个面,因为自己不是很想出去所以就推辞了然后约在今天。意料中的,我仍然还是比较慢热的那个(和上次Emily见面也是一样,Emily事后说我很静),本来以为我们俩会大眼瞪小眼的,但是这一切却被紫雨不间断的说话打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