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看到我的统计软件那些search term就觉得啼笑皆非,难道我写文章的尺度太过“开放”?不明白的话你可以点击这个看看。不明白我葫芦卖什么药?你看到的那页搜索结果的关键词,就是其中一个人家找上门来的关键词。有时候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也不知道应该暗爽,欣喜,淫笑阴笑还是哭好。不过我觉得还是“明笑”似乎比较好一点,原来写blog也有如此的乐趣,这倒还不错。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不知不覺,距離上一篇已經快要三個星期了罷。自從去年決定了跳坑以來,這裏一直持續有新文章發佈。這次的停頓,主要是新年到了要休息一陣。現在也該是時候回來繼續寫了,不然積累了一堆事情不寫有點不蘇湖。今天要寫的,是新年前趕在下畫前看的一部電影。看完的當下很想寫,可是那陣子在試圖趕着把一部短篇寫完所以留到現在(目前還剩十個章節左右)。
人類對末日的狂熱已經不是一次兩次的事情了,雖然事後都證實只是狼來了,但這把戲仍然時不時上演着。慶幸的是,到現在為止應該還沒發生有人以末日之名號召大屠殺“大解放”,或者一群人因過度恐懼決定集體自殺之類的慘劇(是啦,我承認是看完1Q84才會如此聯想)。一個星期多過去了,末日彷彿只是一場鬧劇,渡過了,人生照樣繼續。有時候我在想,萬一末日只是遲到?
如果世界上有人策划一宗完美的罪案,你有什么感想?刚才看电视,某时事评论节目,看到主持人问某新闻从业员一个关于他有没有采访过完美的罪案觉得很有趣。什么是完美的罪案?如果一切都完美的话,那么就表示一切看上去很正常,那么我们看起来很正常的事件是不是要称之为罪案?如果很正常的事件也叫做罪案,那么这样还完美吗?完美的罪案,在我看来,就如说:“有缺陷的完美”一样有趣。有趣不在于他是不是符合我个人的思维逻辑,而是因为这样的问题往往能够刺激我们的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