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说个故事,其实是闷在心里很久急需释放的,不然这样谷住搞不好哪一天还没爆炸我就先爆肥了这样……故事是这样的,那是一个不太远之前的故事,虽然算起来可能也是百多年前的事情。当时是一个很匪夷所思的年代,诡异的程度几乎是我们这群肠肥满脑的现代人所难以理解的——那是一个吃树皮的年代。是,请放下你手上油腻腻的炸鸡(过去的一天我吃了两顿炸鸡,快肥到秒爆),再看清楚那是一个吃树皮的年代,是很困苦的好吗?
以前玩锄大D的时候,朋友在每次遇到死抓着大Dee不用的人结果输得惨惨的时候只有一句揶揄——抱着大Dee睡觉。看完了这部电影,某程度上的确有这样的感觉,虽然另一方面自然是整个故事无稽到了极点。说的,就是这部The Tourist似乎应该归类成喜剧的一出闹剧电影(好笑!=可笑)。若不是选角OK的话,我想看完后听到的感想大概是“回水”嘎啊啊啊!整体来说虽说不上粗制滥造,但是至少算眼高手低吧?!(Spoiler Alert)
说是生平第一次好像很夸张,其实只要翻一翻过去六年的记录(是的,以blog这种形式发布文章不知不觉已经六年了,这里的记录只有5年半左右tho,不用去翻了),其实会发现我不聪明的moment其实还蛮多的。不过自己是总觉得每每遇到挫折的时候,总觉得这次怎么会比上次更糟糕,然后把上次那种down到谷底的心情给好好忘掉。所以结论是——如果要忘掉上次的挫折,那就跌得比上次更惨好了,那么上次的就会微不足道*呈很厉害的样子状*。
经过了堪称欢乐的第一个月后,迎接我的竟然是充满挫折感的第二个月。刚过去的整个月,我几乎每天都在挤破脑汁尝试了解很多以前从来没想过会接触,甚至知道了也不会主动接触的一些东西。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我并没有很喜欢统计学啦,勉强说的上喜欢的,只有算出或然率的那几课,只是经过了两年后,全部忘光光了就是。
前阵子出席吉安的年味专辑推荐礼时因为错估交通状况的关系,结果早了一个小时半左右。可是也因为自己早到的关系,所以本来是纯粹想做做观众变成了站在柜台后帮助有文和Rachel把首卖的专辑卖出去这样。其实这阵子自己是有点很糟糕的游魂,所以希望没有出什么大岔子吧,呵。不过总得来说,站在柜台后的确是个很难得的经验,因为做观众可能也没那个耐心去听很多人的演说。
今天看到一则据说快四千字的suicide note(本文和链接内的遗书文调沉重,请慎阅),虽然说一早起来看到这样的东西怎么说也不是什么快乐的事情,不过事情既然发生了,也没什么能做了。至于为什么会特地为之写一点什么,而不先优先处理我的研究生活已经满2周月或吉安的年味专辑?主要的还是那张suicide note。
就这样,一一年虽然听起来似乎像是什么大事件一样,但是来临的时候却仍然一如往常静悄悄这样就来了(难不成要大锣大鼓介绍自己出场吗?!)。回首过去的一年,虽然不至于不堪回首,不过的确大体上并没有过得太愉快(毕竟没有天天裸奔这么欢乐)。可喜的是,过程固然是有些痛苦,可是至少结果还是相当令人鼓舞的就是(好吧,我必须减少在句尾加插过多的“就是”)。
经过了两个星期没有几乎网络的生活(柬埔寨旅行中)后,我发觉我人海是好好的,可喜可贺!可是回到了马来西亚,就整个人必须很快的再次投入我的功课中,于是生活顿时几乎被网络充塞着。上次的网络瘫痪,让我几乎上个网什么事请都做不到,而且当时为了要下载一个文件竟然跟电脑过不去,可怜的键盘被我很那种赌气的方式的敲打下,几个键竟然飞着出来。原因无他,就是因为当时实在是太stressed up了。今天,同样的事情继续发生,但是这次我没有敲打我的键盘,因为我在用着我的宝贝手提电脑,敲坏了大概就是我烧炭的时候(Touch WOOD)。
白髮老者聽著不知所謂的節目,只能苦笑了一下。後來聽煩了就又呷了一口熱可可,把注意力放回面前鬥得難分難解的棋局。是啊,這賭局已經走到了結局,到底勝負為何要怎麼決定呢?當初是說這男人到底最後是個福報,還是禍害,可是目前看起來好像兩個都不是。要說是個十惡不赦的壞人嘛,是他殺過人沒錯,也是他埋下了女朋友自殺的種子沒錯。可是到了最後那刻,那次的懺悔還是表示了這人心底終究是善良的。
很久没有回来写blog了,最近几天除了忙着一些新年的事情,比如说收拾我那犹如战场的房间,帮人寄明信片,剪个头发,回学院盼望能见到我的seminar supervisor(结果刚好那天她不在),帮人去书局找书,去吃大餐,帮忙办点年货,看老妈子做新年食品(斋看兼帮忙吃顺便测试能吃度和上医院指数),还有买自己的衣服外(好像很多事情做的样子),看看人家近期写什么文章,接着下来的日子就是很悠闲的过日子咯。哦,情人节吼,从来都不管自己的事情的,所以过了我才惊觉原来情人节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悄悄过去了(当天我正在收拾战场),而雪叉白美媚则High到差点露点呢(只是顺道一提),所以我就委屈自己要扮演一两天迷途小羔羊(没办法,要维持女生的纯真形象)。
犹记得当时大概是升上中一的时候大伙回母校聚会还是什么的,有个同学抱怨自己在新的环境尚未找到朋友。当时,我们小四到小六的级任老师就鼓励她写日记。我记得当时她是这么说的,日记是你最好的朋友。当然,健忘的我还记得这样的事情就已经很惊天动地了,麻烦放个鞭炮,谢谢。说到哪里了,哦,不过很可惜,不过不重要,因为我不记得这件事情发生在谁的身上。其实突然会想到这个,是因为在报纸看到有位专栏作家写关于日记的一则故事。不用费心去找了,因为看到就是看到,看不到也不用太可惜,因为强摘得瓜不甜(我再说什么啊)。好啦,应该是昨天的南洋商报副刊里的某专栏。
最近剛入手了一整套哆啦A夢的玩具,所以死死下清掉了家裏共用書櫥的一個空間用來擺放。可是空掉了一個櫥格卻發現代價如此之大————一堆童書無家可歸。經過一輪的思前想後(明明決定得很爽快),就決定要將之全部送出去。畢竟我跟我妹都二十好幾了,這個年紀再去看這些童書說實在有點不甚適宜。所以想着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就乾脆全部拿出去送人好了。首先是看看家裏有誰人要,如果沒有人要,就乾脆放上這裏看有沒有人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