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承接上一部,因爲間中出了一點變化所以就另開新文。簡單來個前情提要好了,話說本月23日(也就是金馬獎揭曉之日)我們要辦聚會。是日聚會主題是「分享」,所以歡迎大家來交流一點心得。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如果你扯得出一番道理來大炮任你車。當然,如果人家聽完了決定要丟鞋子丟雞蛋那是另一回事(除非你贊助啦,那我們就可以幫你弄個網子保護你)。反正這次聚會最重要的,就是出席者本人(不然呢?)。
预言是不是准确,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事情了,对于一个预言者来说,预见的则必定要发生,而且要以符合大家的利益这个前提下发生。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就是俗称的自我应验预言(self-fulfiling prophecy)。从预言者的角度设想的话,每个目标都必定死亡,反正警方也从来没有到组织去找碴。事实上,除了执行者,大概也不会有太多人知道这些目标是怎么死的。
真搞不懂,云顶真的值得我们一去再去吗?不过似乎地点不是最重要的,而是谁去比较重要。这次我就比较倒霉,因为我拾出来要穿着去的Jacket竟然在临出门的时候忘了(麻烦掌声来一下),结果冷到要死。除此之外,比较值得记录的就是在深夜一点多的时候我们一班人去了看戏(不可能的任务3),结果回到Apartment的时候已经三点多了。为了驱寒,我们几乎是跑回去的。可是副作用是,跑得太精神,所以变成睡不着了。
说是小记,因为文章预料不会很长,因为我还有一些东西要blog。话说上星期我终于抽到一点时间出来去看场电影,哪里知道雷公电母最近好像真的爱我爱到无可救药,才看到个开场,就来个停电。好啦,蜘蛛侠还没有真的变身去除暴安良之前停电,我算自己倒霉好了。拿了个票根去加个stamp,打算过几天有时间再跟spidey(希望待会还有精神继续blog)继续前缘。可惜上星期六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去写这篇文章,就在这里匆匆带过就算了。
若非那判決,今天日常會否依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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