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自己年纪越大,耐心就被磨得越薄,以前动辄等个三两个小时可以无怨无悔,但是刚才只等了半小时整个人火都上来,比熬夜煲连续剧还要更上火。是说,只是个很casual的茶聚,为什么要把自己弄得如此不开心?后来其实自己想了一下,我是不是做了什么东西纵容了身边的人可以很放心地迟到,或者是我根本没有那种存在感?到了最后,与其因为别人而让自己不高兴,我是不是该做点什么?
时间真的是很可恶的东西,在还没来得及诅咒整年过得不顺遂时,日历的最后一页就给撕掉,然后新历随之取代。如果说2010年不堪回首,我想2011也不遑多让。但每年过得如何主要还是看个人心态上怎么调试,虽然说得很容易,但是年终发生的一堆事情真的无法让我很轻松很正面看待整年发生的事情。或许只记得坏事是人天生的本能,只有记得坏事的发生才会避免以后再次落得同样的下场,是这样吗?
一直以为这是一部很单纯的关于一家人一些冲突的triller,可是看完后才知道这只是用来包装反战idea的一部电影。故事是讲述因为一次意外,导致在家乡的Grace(Natalie Portman)误以为自己从军的丈夫Sam(Tobey Maguire)已经葬身阿富汗。在这段沮丧时期,刚出狱吊儿郎当的小叔Tommy(Jake Gyllenhaal)就误打误撞陪伴了Grace和两个小女娃Isabelle((Bailee Madison)与Maggie(Taylor Grace Geare)度过了这段难熬的日子。这段期间,在照顾Grace一家子的当儿,Tommy虽然渐渐培养起了责任心,可是同时间,也和Grace产生了一点点的情愫。
希望這是最後一次就分手的事情爲主,不過對方仍然很努力在刷存在感。才在剛過去的星期三,我才因爲他跑去騷擾我朋友問問題(雖然跟我無關),而去跟他理論和第N次重申我需要空間的訊息。在跟諮商師討論這部分的時候,因爲得重新記起來某程度是感到煩躁的。明明是我被甩,爲什麽時至今日我還在面對似乎不會有終點的糾纏呢?
(more…)长期读者(从访客统计看来,大概只是一句讲来爽的事情)大概已经有点麻木了,看来也不该太刻意装嗨就是。是说也没有不高兴也不至于麻木啦,是很高兴没错,但是好像也不需要太过喧哗就是。嗯,在网络上写了也快八年了吧,参与比赛也前前后后五次了,除去第二届自己是筹委,然后第四届全军覆没外,能入围这么多次,能屡次得到筹委们以及评审的青睐由衷感到万幸。
前几天看了一部电影,其实也不太知道故事是说什么,只是冲着男主角Joseph Gordon-Levitt(Inception和500 Days of Summer)和女主角Anna Kendrick(Up in the Air)就入场了。后来翻wikipedia才发现另一个男主角似乎应该是演青蜂侠的那位Seth Rogen,可是他在这部电影是个小胖的猥亵鬼。这次已经是我第三次看到Gordon-Levitt了,感觉他每次接的电影都有点另类,虽然Inception大收,可是我觉得那是因为Christopher Nolan的缘故(btw电影开场前再度看到了Dark Knight Rises的预告,虽然很期待,但似乎要超越前作不容易)。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总是能够接触到一些很感人的故事(其实也不很多,或许最近生活很平静吧),前两天吧看了一部很感人的电影,而今天则看到朋友介绍一则小故事。这位朋友,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是总能够在他每次写的文章感受到他细腻的心思。阅读他的文章,往往能够让读者从他的文章延伸出无尽的感想。今天下午,本来是想开电脑播一些音乐听听的,却在我的blog aggregator不小心看到了他的这篇文章,好奇之下,就点了原文来看。原文是三毛小姐的“哑奴”,收录在《哭泣的骆驼》这本应该叫做散文集吧(后来鸡婆去找了找,原来我妈有这本书,准确点来说,应该是我舅舅的藏书,但是前几年他把书送出去的时候,我妈捡了回来,我也捡了一堆卫斯理金庸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