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須承認我對事情很多時候都不是很上心,所以對一些社區保育活動一直都沒有很熱衷。頂多也不過是去參與湊個熱鬧,畢竟有時候人數也是很關鍵的。所以我的態度,應該算是介乎與關心跟不關心之間搖擺不定。可是這類的活動去過幾次,就算再不上心,再不在乎都好,始終在心裏還是會留下印記。就拿前幾天在各大社區網站,甚至在各大傳媒看到蘇丹街樂安酒店就這樣走完了最後的日子心裏還是不好過的。
除了交叉人的身份,他还曾经扮演过Van Helsing。除了蝙蝠侠这位猛男之外,他还扮演过骨瘦如柴的失眠者(是这样吗?无缘看这部电影)。相互对垒,会是什么样的局面呢?如果你也想知道,那你就得快赶在下画前看这部电影——The Prestige。说的很像广告词,但是两位主角都曾经扮过英雄人物,这倒是真的。其中一个配角,就是也曾经在蝙蝠侠电影里面轧上一角的,是蝙蝠侠的管家先生,在这部电影里面,他也是扮演辅助的角色,只不过不是在辅助Christian Bale的角色,而是去辅助Hugh Jackman的台上表演。
有时候翻一翻以前写过的post,都有点惊讶原来我以前写的文章,长度跟WTJ有时候发的文章不相上下。尤其是这几天,因为刚刚整理好文章归档这个页面,所以翻查以前的文章更为简易(应该还会做一些调整,因为页面太长)。如果你更本事一点,用google找我咸丰年前转到wordpress前的blog,你会发觉到那时候我写的文章搞不好更短。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最近的文章,无论题材,总是写到很长才罢休。短短blog的代表作在这里……
因为心血来潮,所以昨天又跑去染发。虽说“又”,其实离上次也有半年多了。只是不同之处,就是我这次不是自己弄的,而是去找了个发型师帮我染。原因呢是因为我自己不懂自己适合染什么颜色,其次就是不太想自己在事后搞到自己人不人鬼不鬼这样。不过话说回来,我自己染也只有那么一次罢了,另外两次,一次是发型师,另一次是我阿姨和老妈子帮我染的。
经过上两次后,我就没有机会再去染了,虽然满喜欢自己染发后的发色,但是一来自己很忙,二来染发很伤身,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没有去染发。老豆则偶尔唠叨染发会怎样怎样,虽然是没多少个人理会他的(老妈子则没意见,反正她的儿子那么大了,随他去吧)。这次趁着新年快到,想在今年换一个look,所以顺便趁着考试期间的空挡而跑去染了个眼色。事先并没有特别的打算要染什么颜色,只是想染个比较浅的颜色,反正大家都没看过这样的我,就给大家一个机会吧,咔咔咔。
因为目前的手机拍不出我的发色,所以过几天后再上传我的照片吧。
因为电讯公司促销的关系,所以本来已经没sub-line的老豆有机会开一个给我了。同样是因为懒惰的关系,所以选了一个颇多重复号的号码。只是当时有个号码是有连续五条六的,但我目前的号码只有三个七已经给老妈子取笑所以决定不要很多“碌”的号码。不是迷信还是什么的,而粤语那么多六很难听啦。
到了我预付过期前一天,我通知了全部朋友我的新号码。有趣的是可能因为好久没联系吧,有些已经换号码了,也有些因为不见电话把我的号码也连带弄丢了。看来大家也是时候约个时间聚聚。不然有一天大家可能真的变陌路。
呵呵,这次是第一次用电话GPRS写Blog,手好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