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阵子除了自己的事情,也听说了一些别人的事情。有时候东西听多了,尤其是有共鸣的时候,会有一种想要用什么形式写出来的冲动。晚上从大学开车回家途中一时心血来潮想起了一段,后来在这个我应该睡着的时候,在忙完了手上需要做完的事情后突然想起了那一段词,结果就索性再组织一番化为一段字。其实是也可以写成一篇极短篇的,只是最近喜欢了类似诗词般的短小精悍,所以再度尝试一次。
今天一口气看了两部电影,第一部是《Death Note : the Last Name》,另一部下一个post再分晓。饿这部电影,应该是从第一集就开始到现在了吧,感觉还不错,比印象中好,而且也没有上一集的沉闷(感觉上上一部我怎么一直看手表)。听路边社消息说这部电影的结局并没有和漫画版本一致,但是结局安排的非常出乎预料,而且很引人入胜。看到最后我简直快要跳起来大大声欢呼(没错,我并不是那群憧憬新世界的那一群人)。
有时候我也不晓得我到底真正要的是什么,我想很多人会陷入如此的痛苦想必也是拥有同样的疑惑。这几天,除了星期六日,我都在忙着去面试。说忙也不算很忙,基本上我的面试都在半小时到一小时内结束。最让我意想不到的,是星期五的那个面试。我记得他问了我一个问题——“你到底要的是什么?你的兴趣到底在那里?”。这个问题可能当时我还不能了解背后隐藏的涵义,但是我想经过了这两天的面试我的确应该好好给它想一想。我目前的状况,很庆幸的是我不像我的朋友五份interview四份要请他。我找工作的方向都是专注在网页开发这一个范围内,所以以下的全部都是web-development公司,姑且以ABC代号著称。
“呜呜…连感动都不可以,什么世界…”
凌晨四点钟了,这还要人活吗?看着这个令人哭笑不得的短讯,他回了句:“呵~好啦,抱下~带着甜蜜的感动入眠较实际~晚安“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但在之前,我不得不先为在前两天和平情愿而丧失性命的这位仁兄默哀,同时间也为自己的自私选择不出席而感到无比的羞愧。老实说,在当天尽管并没有出席,但是在社交网络上看到的消息是有点让人一方面为同胞们的勇气而感到光荣,另一方面也为本该领着纳税人支付出来的薪水的执法人员,用着纳税人有份支付的公费买回来的镇暴工具,来对付仅仅要求公平选举而不是推翻政权的纳税人。有什么比这个更可悲的,你来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