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一分鐘
他看著手上的懷錶,中間大大寫著六十一,秒針則慢慢地順時鐘轉動。中間數字跳到六十的當兒,周遭的一切全部突然像是著了魔般陷入停頓。他抓緊這六十分鐘的機會,再一次不費吹灰之力打開了公司的老闆辦公室。這熟練的程度,也拜這幾個月日復一日的練習所賜。從一開始在這魔幻一小時偷取老闆的鑰匙打模,然後就是不斷練習怎麼快速潛入公司。現在可以五分鐘內抵達保險箱,可是點點滴滴慢慢在這第二十五個小時練熟的。
前陣子,華人傳統的禁忌再度謎因化。當然身爲網絡邊緣人的我,總是在其變成凡人談資時才得知。所以爲了進一步弄死這個謎因,我再度搬上來網誌。是啊,一年又快到了,2024轉瞬間,就在我還在驚訝於2023的無爲,就悄然來襲。
(more…)生活裡其實真的沒有什麼是不可質疑的,不然的話真理越辯越明這句話就是個屁。真實的事情,跟一個人的想法不一樣,不會說過了一陣子經過時代的蹂躪就會更改。就正如你不會聽到天氣新聞報導會說,哦,今天太陽公公該是心情不好所以變成方型惹,隨便出門會曬死你喔。可是人的想法是會隨著時代的變遷而更改的,這是一個人心智成熟的過程。今天你可能覺得皮鞭蠟燭很變態,明天可能會瘋狂鞭人也說不定(咦?)。
说是生平第一次好像很夸张,其实只要翻一翻过去六年的记录(是的,以blog这种形式发布文章不知不觉已经六年了,这里的记录只有5年半左右tho,不用去翻了),其实会发现我不聪明的moment其实还蛮多的。不过自己是总觉得每每遇到挫折的时候,总觉得这次怎么会比上次更糟糕,然后把上次那种down到谷底的心情给好好忘掉。所以结论是——如果要忘掉上次的挫折,那就跌得比上次更惨好了,那么上次的就会微不足道*呈很厉害的样子状*。
这一吓,倘若不是三魂,那恐怕就是我的六魄都快要给吓到破掉。本来差不多昏昏欲睡的我,也因为这个手机铃声吓出了一身的冷汗。手机不住地响着,我迟疑地,缓缓地走向那手机。一直到手机拿在手上,看到原来是妈打来的电话,我才狠狠地把憋了甚久的气一下子狠狠地呼出来,收拾好心情后,我按下了接听键,并望了望墙上的时钟,啊,凌晨一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