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不打算发的(在纳闷着自己什么时候懂很多了?是自己手快打错?!*远目*),可是在经过多翻考虑后(其实是因为刚过去的那一课很有趣到不得不blog的关系),还是决定blog出来了。想必经过前几天的那篇blog,大概已经有一些人知道我去参加摄影黄昏班了吧,所以我会在这里不定期po一些相关的笔记当作记录。首先必须声明,小弟只是初哥菜鸟一只,有错是大概难免的,希望各路大师如见有错,大大力踩下来指点,小弟在这里先感动到痛哭流涕一番。基本上这系列的文章会干一点,所以不要要求有什么好玩的东西,没兴趣者不要轻易尝试点击进来。
在训练中心的日子,大概是我今生最快乐的一段时间吧。在这里,每一个小朋友都是自小因为自己拥有预言能力而被排斥、被唾弃,甚至被认为是邪恶的化身。可是,能预言并没什么大不了,至少在训练中心结束所有一切的课程之前,我们并没有亲手让预言成真的能力和机会。
连续两部都是Joseph Gordon-Levitt担正的电影,我可以开始说我爱他么(咦?)。不过说实在如果不是他,就冲着时空旅行和很牛仔式的枪战(就不是哒哒哒射个不停的那种),我大概不会进场。可是进场却发现整个预告片完全没有提到另一个更无稽的铺陈,如果有的话,我大概会以看喜剧的心态入场。可是终究还是看了,而且半途到了最高潮的时候还是看得毛骨悚然,老实说还是大大的出乎我意料之外(尤其是跟开枪的声效完全无关)。
突然间,很厌倦自己中长发的造型,有点冲动想要剪超短的头发(要比我之前剪spike的长度更短,最好是短于一寸)。可是冲动归冲动,一想到结果有太多未知数我就开始犹豫了。其中一个原因是我怕自己会狂笑不止,别人怎么看我不在乎,反正头是我自己的,大家怎么笑也不会改善什么的。
原本自己的计划是和这个冲动完全相反的。原本因为天气转凉(开始下雨了),就打算留长发(很多人都“怂恿”我留长发)。留长发?听起来很酷,但是留了长发,人看起来会比较成熟吧?不大清楚,就是不喜欢自己长发的感觉,而且,看起来幼稚点不好咩?至少还和我的心智符合,呵呵。所以这个想法只停留了那么一下下。
很讽刺的是,中学时期的我非常不喜欢短发,我也说不上是为什么。只是记得有那么几天不是很幸运被训导抓去(没有记大过),然后利用我的头发来做她磨练“独孤九剪”的道具。可怜我每次饱受惊吓后必须赶快找人重修一次以免吓坏街坊(后来算了一下,大概给她剪了三次)。很奇怪的是为什么当时自己那么多时间打理这么长的头发(很久没有留刘海长到鼻子的头发,可能对很多人来说,这也不算长发吧,不清楚)。
后来升到学院后,开始越来越喜欢短发,一次又一次地挑战自己短发的极限(可能上瘾了)。不过还是没有勇气想要尝试光头,可能下一次疯了会考虑剃光它,呵呵呵。此外,我也对自己的发色开始不满意了,自己原本的发色是深褐色的(深到接近黑但不全黑,太阳下看起来有点褐色)。第一次染发就染了不深不浅的颜色,感觉还不错,所以两个月前就染了更浅的发色,后来不敢想象自己的发色回复自然色的样子。
哇哈哈,到了现在我还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下了决定,不过如果真的剪的话,可能明天就行动了。迟了,我怕自己又来犹豫……
最近的生活过得很悠闲,得空就来弄弄我的网志,再不然就是忙着备份我的资料打算全家三台电脑重灌。这几天也没什么说话,是因为声带出了问题,医生要我少说话的缘故。本来想记录之前在槟城的旅游的,但是想来想去并没什么那么值得记载下来的,除了交通比吉隆坡更加糟糕外(尤其是的士,竟然全部都不跑表的),和巴生谷的生活并没什么太大的差别。可能是我们没想到交通这么不方便而没什么时间去走走的缘故,又或者是大家都不想出去晒太阳在大街小巷窜吧,我可不像一个人撇下大队一个人走呢(我们有16个人,通常分8个一组自己去玩)。
再来因为假期的时间并不太长,所以之前plan下要去学,去做的东西被迫要在这三个星期内进行。随手拈来就有关于UbuntuLinux(打算给它一个星期的时间装入我的Toptop内跑,如果顺利的话,我将会暂时让它入住我的toptop),一些HTML DOM的东西,继续我为完成的酷斯龙坛的建设(目前有一些新想法,想要把它网志化),开始打算我Diploma后要怎么办,了解一下什么是信托基金(如果可以用它来准备我接下来如果出国留学的生活费),等等等等。还有的就是要去买一粒手表(300-400左右,想买一粒SeikoChronograph的,不知道起价了没有??!),几本书(哈里波特4-6,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
写了出来才发觉自己原来有那么多东西要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