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覺得我們馬來西亞人好樂觀,好天真,好傻。某日報章頭條四單劫案,我們還要強顏歡笑說:『哎呀,幻覺嚟嘅啫』。出門還要左顧右盼顧好自己的包包,也只能說:『哎呀,訓練警覺嘛』。跟友人在街邊吃飯喝茶背包還要抱在身前,『哎呀,當作運動咯』。女生夜晚不敢,喔現在男生隻身一人也不敢獨自走在街上,『哎呀,提醒我們要珍惜友人啊』。獨自開車上路,連背包也要放在外人伸手不易接觸之地,『哎呀,怕曬到落色咯』。
相較今年的反應,去年的迴響應該算頗爲熱烈。主要是一直到目前爲止,除了我參與跳坑之外只有另一個正式報名科科科。看來經過了去年的煎熬後,大家都不太想再淌着渾水(揪跳人我表示很失敗)。安妮爲,無論有沒有人參與,我本人還是會繼續玩下去就是。靠腰,天氣熱得真讓人提不起勁來所以我接下來的日子,就是又回到每個星期六又得擔驚受怕的情況了。
最近不知是不是前世得罪的人多,所以这阵子一直处于忙碌的状态,简直是忙到连剖腹生产都没时间(咦?),更不用说写blog了。最糟糕的是,我在另一个blog之前大摇大鼓的说要发一整个系列关于我等待已久的Nokia N9文章,结果写到一半现在正在半放飞机状态。而且最扯的是,我明明买了新手机来换掉我那死掉的N81(其实要不是我用着那部我爸以前的E52的喇叭爆了我大概会拖到年尾才舍得买吧),可是我却没时间好好玩,连用内置的相机拍张照片的心情都没有,这也太糟糕了。
一万七千多字,恐怕是我这辈子以来很认真写过最长的文章。整个故事的发生是个巧合,是个计划之外的点子,一直到故事开始发展,一切的起承转合都是临时起意的。或许它不是我写过最好的,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它。更重要的是,它是我写过这么多以来追问度最高的一个。能够把它给写完,实在不能说不是个奇迹。说了这么多关于它的事情,你也应该知道,它就是我刚连载完毕的一则短篇小说——镜子。
本来是不打算发的(在纳闷着自己什么时候懂很多了?是自己手快打错?!*远目*),可是在经过多翻考虑后(其实是因为刚过去的那一课很有趣到不得不blog的关系),还是决定blog出来了。想必经过前几天的那篇blog,大概已经有一些人知道我去参加摄影黄昏班了吧,所以我会在这里不定期po一些相关的笔记当作记录。首先必须声明,小弟只是初哥菜鸟一只,有错是大概难免的,希望各路大师如见有错,大大力踩下来指点,小弟在这里先感动到痛哭流涕一番。基本上这系列的文章会干一点,所以不要要求有什么好玩的东西,没兴趣者不要轻易尝试点击进来。
有些事情不是杀到埋身,是无法逼使我去想想之前的信念是不是值得修订的。这阵子其实过得极其荒谬,加上好多事情似乎像是约好的一样,一件一件完全不按牌理(虽然本身也不打牌这样)堆到眼前,还没来得及整理就得全部塞到寸土尺金的心脏这样。其实年龄也老大不小了,被催婚似乎在我们的社会已经变成是一种常态,甚至有时候尽管自己知道这样问人很没有礼貌,但是有时候也是不小心会问了出来,就好像是吃生菜那么自然(虽然也不晓得自然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