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段文字基本上是为了证明在中时部落格大赛的参赛表格是我亲手呈上去的,也是part of整个的游戏规则。是的,我又很不小心入围了初选这一个阶段(其实这初选跟咱们的部落格祭的初选也是差不多的),从大概902人中,我就是比较幸运的那200+人中的其中一位。跟我同类别而也是认识的还有 @hudxuan,呵,那就祝咱们好运啦。至于感言嘛,其实上次不小心得奖(是说,大马部落应允的评审评语大概不会跳票吧?)后已经大锣大鼓写了一大篇了,况且现在也只不过是初选入围,也没什么好再写的,呵。
我相信,是人都需要在某段时间后沉淀一下自己的思绪,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任何事情,包括blogging的生活。说实在话,过去接近一年间,个人并没有比之前diploma的生活开心,心情感觉就好像Harry Potter系列一样越来越黑暗,让你越来越看不下去却仍然必须看到结局才罢休。生活何尝不是呢?无论生活是不是称心如意,你还是得过,除非你把你的书丢掉烧掉。但是书不同人命,你烧了一本书,地球妈妈只会诅咒你,而如果你自杀了,很多人会为你感到痛心。
还好这部动画的中文官方译名并不是这个,不然我会当场晕死给你看(我不知道中文译名是什么,所以随便乱改一个)。你错了,我是说Ant Bully这部动画,什么?你猜对?那么快去撞墙,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能猜对我在说什么。好了,言归正传,这部动画(一直打错成电影),其实我已经三番四次错失了上映时间(最近看的几部电影都是这样,而且我期待的帅哥Keanu Reeves的那一部索性赶不及去看咧),还好今天乘着国庆佳节的空挡有机会去看。可是为了不辜负“一波三折”这句成语的产生,所以和前几次一样,都是到了上映时间我才赶到戏院。没办法,就直接排队买下一轮的戏票算了,反正今天假期,手头上的功课也算赶完了。
今天终于终结了差不多两个星期的电影荒了,这次开斋的电影是大概也接近下画的现代魔法童话——Harry Potter and the Half Blood Prince。我已经快忘了之前翻阅原著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更不用说最近很少看书,hence很少po文),所以对原著已经没有太多的印象。电影拍到现在这个阶段已经变成越来越成人童话(毕竟长大了,而且如果跟随JK Rowling的步伐从第一部追起的话,也已经到达可以接受人生黑暗面的年纪。
昨天不知道发了神经,用一个对我来说是相对比较陌生的语言写了一篇长长的post出来。其实是有感而发啦,其实也着实提醒了我为什么要读这一个科系。不是说我故意忘了,而是有时候越来越忙导致越来越盲目所以就这样忽略了。有时候我真的不知道这是不是好的现象,我发觉在我们的电脑科学系,我们学到最多的就是如何用这个这个语言去写什么什么系统,而不是如科系名字所称,去学学看到第一部电脑是如何运作。如果你是理科生,你或许会对某个问题进行很深入的学习,但是同样是打着Computer Science这个名号,我们学得最多的是——利用目前最潮的technology去做这些那些。个人感觉是有一点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