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出席小學同學兒子的滿月宴,跟其他同學交談間才發現裡有不少路跑好手。席間他們問起我用什麼記錄,然後想要推薦我用另一個。可是本人用着的記錄軟件,剛去看一看原來也有兩年半了。儘管本人頗為懶惰,這兩年半只是記錄了130小時多的路不過還是婉拒了。這短短的快830公里的路雖然說長不長,但是裡頭記錄的又何止那丁點的腳程和汗水。
今天一口气看了两部电影,第一部是《Death Note : the Last Name》,另一部下一个post再分晓。饿这部电影,应该是从第一集就开始到现在了吧,感觉还不错,比印象中好,而且也没有上一集的沉闷(感觉上上一部我怎么一直看手表)。听路边社消息说这部电影的结局并没有和漫画版本一致,但是结局安排的非常出乎预料,而且很引人入胜。看到最后我简直快要跳起来大大声欢呼(没错,我并不是那群憧憬新世界的那一群人)。
今天跟朋友吃飯,想說安安靜靜吃餐簡單的然後拍拍屁股走人,結果來了個看起來二十出頭的死屁孩。本來嘛,如果他不是之後讓我很火大,我可能會用比較好的字眼來介紹的。話說回頭,這死小孩是在趁著我們等著麵食送達的空檔走了過來跟我們介紹一家慈善機構。介紹了一陣子看我沒什麼反應,這死屁孩就問說有沒有看報紙什麼的。我白了他一眼,然後就說沒有。同時間其實內心在想的是,正是因為有看報紙才沒有反應啊先生。
「主教還在休息嗎?」
(more…)今天午饭时间,我一个从槟城来的同学问了一句让我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回答他的问题。“Jeff啊,涅,在KL一对情侣是不是不能搂搂抱抱的?!?”。换做是五年前的我,我会给他这个反应——(=.=|||)。可是今时不同往日,因为就在几年前,好像是去年,我们无所不能的bolehland国土上就出现了一对情侣手拉手接获传票的新闻。而且新闻还闹大到国际媒体上,让全世界的焦点都放在这一宗发生在号称文明国土上的“罪案”。所以,除了短暂的茫然,我不能给他什么更好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