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如果永遠停留在最美好的畫面,那是一樁美事。今年的部落格祭,在剛過去的星期六落幕。這一兩個月的正式籌備,可說是障礙處處。中間耗時最久的,大概就是場地的部分。不知道為什麼,這天彷彿是什麼神秘的黃道吉日,問過幾個地方都吃了閉門羹。結果光是確定地點,就把我們五人忙得焦頭爛額。如果要為這次出席人數再創新低,找一個原因的話,我想太遲確定地點是最大的致命傷。
這個年代新聞何價,我想在這個網絡時代大家心知肚明。可是在午夜夢迴舉手可得的免費新聞,到底影響比以前紙本年代差多少?這是個資訊爆炸的年代,我們每天看到的字搞不好多到自己都記不清。加上現在隨身科技的發達,大家都幾乎人手一機,看架勢還以為全民皆記者一樣。當然這不是什麼壞事,但是一般人如你我手邊的資源再多卻也不能保證可以寫好一則新聞。要是盡責報導這事情這麼簡單,那麼人家就不用花三五年時間學這個。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不知道是不是年紀越來越大的關係,情緒在這幾年間像是找到了出口這般總會在關鍵時刻滿瀉決堤。倒數前,聽到(真的用聽的,我們坐在看不到舞臺但聽很清楚的所在)各位社會賢達集會主辦人甚至政治人物說的每一句話,都會即時熱淚盈眶。換作在幾年前,各族和平相互標籤爲我們都是馬來西亞人個人大概會以爲一切不過是政治把戲聽聽就好。可是黃潮三黃潮四過去了,我眼睛看到如夢似幻的一切,都在提醒我這一切,都是可·能·的。
童年对很多人而言是充满色彩的一段日子,蓝天白云漫天青草沙滩海浪,还有色彩斑谰的玩具。可是我的童年却只有黑白两色,因为同龄的院童们个个都高头大马的关系,自己的身高就相对变得像侏儒一样。也正是因为个子偏小,所以一般上扮演的就是被欺负的角色。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吧,我从来没有怀念过在孤儿院度过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