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很久没有向大家问好,最近的我过得逍遥自在……才怪,其实我实在忙着我的final year project+发呆(后者的成分比较多)。好的,这个国庆日终于让我有个借口浮出水面给大家一个意外的惊喜!是什么惊喜呢?哦,还不是那个某天后的专辑终于能够出了,等了那么多个日子终于给她等到这张1027咯!这张专辑的曲风清新脱俗,加入了更多不同的元素,而且阔别接近三年,她的唱腔更显成熟有韵味。嗯,你没有猜错,这位天后就是鼎鼎大名的Alva!如果你还没购买这张专辑,请你快手到1027的官方网站去抢购吧,这次1027将会采用超级的限量发售策略,只会限量卖出100张哦。什么,你没有听过谁是Alva怀疑我是不是吹水?好!恭喜你答对了,十万令吉的奖金到底是在你的10号宝箱还是还是在27号宝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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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半响,当我终于回过神来的时候,我抓起还在水中飘荡的手机,机械化地走回到我的办公台上。经过了一个早上的恐惧冲击,我的理智慢慢开始恢复,到底是谁在恶作剧?可是十五岁那年的誓言甚至到现在我还没跟别人说过,天晓得接下来我还会收到什么讯息,不过至少目前对方已经少了一个媒介跟我联系吧。午餐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同事们也陆陆续续地回到办公室。这时候我的同事拿了一张纸条要交给我,说是一个小孩在他们用餐的时候交给他交待他要把纸条交给我。
有时候,当我火滚到必须要找地方发泄,或者upset到必须要宣泄我心中的不满的时候,第一个地方,就是我的这一个blog。如果对事情的不满倒还好,但是如果牵涉到人的话,往往会让我很难做。当然同样的难题,也发生在我想写一些让我的心情很愉快的事情。因为牵涉到第三者的事情,我不敢,也不可以把他的身份就这样抖出来。这样对他的隐匿权,有极大的侵犯。可是这些东西又犹如鱼骨哽喉,不吐不快。要怎么样子解决呢?熟悉我的blog的人都知道,我很少很少,除非是得到当事人的批准,都很少很少(说很少是因为我怕自己曾经犯过这个错误,毕竟我只是个凡人)把当事人的名字透露出来。
从小很多花名就一直挂在我的身上,有些已经随着岁月的增长慢慢被人所遗忘,甚至我也忘了一些。可是最近的同学会,竟然给我听到有人用一个我一直想挥走但却看来挥之不去的名字。那个名字就是——叉叉叉,你当我神经病的啊,说明了我不li-ke还告诉你,你慢慢奢望吧。都已经小学毕业接近十年了,不知道是我不去眷恋过去,还是大家都活在过去,其实也不多,到目前为止只有两三个旧同学这样叫我。可是这两三个人这样叫我已经让我很头大了,甚至有很强烈的反感再慢慢酝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