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覺得我們馬來西亞人好樂觀,好天真,好傻。某日報章頭條四單劫案,我們還要強顏歡笑說:『哎呀,幻覺嚟嘅啫』。出門還要左顧右盼顧好自己的包包,也只能說:『哎呀,訓練警覺嘛』。跟友人在街邊吃飯喝茶背包還要抱在身前,『哎呀,當作運動咯』。女生夜晚不敢,喔現在男生隻身一人也不敢獨自走在街上,『哎呀,提醒我們要珍惜友人啊』。獨自開車上路,連背包也要放在外人伸手不易接觸之地,『哎呀,怕曬到落色咯』。
现在资讯的expiry date已经变得越来越短,越来越快。原因是社会的角度变快了吗?这不是我要探讨的,所以就这样算了吧。相信昨天很多人会收到一则讯息:
Urgent!If u c car XXX#### wira aeroback green col pls call2d police!A 18yrs chi.gal jst kidnapped by5malays at parade rooftop carpark!Pls help her!forward 2every1…
他妈的(如果你认为我还有乖乖仔形象,请帮我加上<s> tag),前脚才说过不要再灌水,后脚就一大堆灌水回响灌进来。真不懂他们搞什么,是不是卖药的吃了春药/壮阳药兴奋剂后会变得失去理智,连我这种人流不大的blog也看上了。不过也是啦,看上我的blog绝对是你们这一生作过最正确的决定之一,而且绝对是你们的荣幸。但是,看上归看上,你们需要这样来强暴(by spamming)你们看上的一切事物吗?难怪翻开报章三天两头就有强暴案件,原来我们已经活在一个畸形的社会已久(请原谅我的后知后觉)。
小時候我住在組屋,所以小時候,我媽一直都處心積慮把她的兒子鎖在家不太讓我出們。所以從小,我最愛的購物行程就是去書店去書展(啊不然你以爲那些十萬個爲什麼怎麼來的)。其實我有點懷疑,我不是讓漫畫書養大的原因有一些經濟上的考量。原因是一般來說,要翻完一本文字書,會比漫畫來得慢。可是這也未必,因爲之前爲了看完Oliver Twist,我因爲語言不通(看不懂不是這個年代的英文)真的是跳過了很多細節進度飛速。
新聞機構,很多時候都是扮演把事情報導出來讓公眾知道的角色。這些事情,可以是芝麻綠豆的小事,也可以是隔壁老王養的小雞早夭到達外太空發現一個新的行星之類的大事。但是如果一家新聞機構本身成了新聞焦點,那一定就是大事。在我們生活的這個什麼都能的國度,就是大事中的大事。你看看哪份大報明年拿不到出版准證,那是大事。據實報導哪個官講話辭不達意,導致本人惱羞成怒出來說記者聽錯,那也是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