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话长,其实要说起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话说星期一因为答应了两个朋友一起去溜冰所以放学后我们一行三人一起出发到Sunway去。抵达的第一件事,当然就是先吃晚餐啦。吃饱喝足后因为我有些唱片要买,所以先去唱片行(结果买了一张张惠妹的“我要快乐”给自己,两张林俊杰的“曹操”,一张送人做生日礼物,还有一张是帮我妹买的)。嗯,溜冰过程不太顺利,但是总算在一个多小时后出溜冰场的时候我已经能够不依靠把手溜了(虽然并不是很稳,偶尔还是会跌一下。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朋友说我已经很不错了,因为我觉得自己溜得有点狼狈,哈哈哈。)。溜冰后给我的最佳纪念品,就是因为鞋子的关系,我擦损了脚踝(痛死了),还有就是因为一直乱冲乱撞的关系,我的腿有点疼(第二,第三天痛到要死)。当然这个并不是重点啦,重点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一宗小孩失踪案引发出来的舆论实在令人觉得心寒,拋開所有其他的因素,且先看結果,小孩終究還是不見了不是嗎?既然小孩不見了這對父母親已經飽受巨大的心裡壓力,那把指責加諸在他們身上是應該做的事嗎?如果我身邊的朋友跟社會的結構相若,推算起來,這個社會裡指責的人應該也不在少數。幸運的是,這對父母尚算堅強(我先assume沒有前幾年親生父母殺害小女兒的慘劇發生),並沒因此被輿論擊垮。可是這樣一來,會不會使得接下來遇到這樣遭遇的人不敢站出來報案,畢竟小孩走失十之八九都是父母的疏忽?
我的朋友终于忍不住开一个post来催促我快点写双语的post了。我想如果要这样做的话,第一个疯掉的,毫无意外的话,一定是我。目前我看过最多双语posts的,非frankie大哥莫属了。为了暂时满足他的要求,我决定从这个post开始,然后接着的几天,都不要blog算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有没有炸到?
Finally, Jonathan wrote a post asking me to write more in english (more bilingual posts). Chances are, I would be the first one to go insane if I am really doing it. However, I happened to find a blogger who blogs in both mandarin and English and I am so(oooooooooooo) impressed about it. So, to help making his hope come true, I decided…. not to blog for a few days after this post, muahahaha *evil laugh*
毕业快三年了,在工作的两年里面,很惭愧的回想起是会发现自己很爱觉得自己是专业的。当然前提如果自己真的是很好的话就没问题,但是万一不是的时候,最坏的不是沦为笑柄(其实如果我说这是最好的结果大概成立),而是身边的人都被你弄到认为你真的是专业那真的很糟糕,呵。好吧,现在总算失业了(大概半年多这样),换了另一个身份,既有的mind-set也大概要随着这变化而抹掉。
这几天如果有看报纸的话,除了巫族同胞外应该会有点觉得可笑。但是这种可笑却是那种带有心寒的笑,或者是苦笑,但不是苦尽甘来的笑。是什么新闻呢?我可以很确定告诉你,不是炸尸案。你不可能没有注意到这个新闻的,因为篇幅实在太大,或者可以说是举国注目的焦点。我不要告诉你是那一则,你要知道可以找朋友问问这几天报纸上有什么新闻。当然这样严肃的东西我很少会去写,在这里只是提提罢了。